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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第355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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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第354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355號決議
1974年8月1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356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一九七四年八月一日
第355(1974)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回顧一九六四年三月四日第186(1964)號、一九七四年七月二十日第353(1974)號和一九七四年七月二十三日第354(1974)號決議,

注意到所有國家都已宣稱它們尊重塞浦路斯的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

注意到秘書長在安全理事會第一七八八次會議上所作的聲明,

秘書長參照他的聲明採取適當行動,並向理事會提出一個詳盡的報告,顧及停火是充分執行安全理事會第353(1974)號決議的第一步。


第一七八九次會議以十二票對零票,二票(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棄權通過。 1


1 一理事國(中國)未參加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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