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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第427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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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第426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427號決議
1978年5月3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428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一九七八年五月三日
第427(1978)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審議了一九七八年五月一日秘書長給安全理事會主席的信,

回顧其一九七八年三月十九日第425(1978)第426(1978)號決議,

1.核准秘書長的要求,把聯合國駐黎巴嫩臨時部隊的兵員人數從4000人增至6000人左右;

2.注意到以色列部隊到目前為止的撤退情況;

3.要求以色列不再延遲完全撤出黎巴嫩的全部領土;

4.痛惜所發生的聯合國部隊遭受攻擊的情事,要求黎巴嫩境內各方充分尊重聯合國部隊。


第二〇七六次會議以十二票對〇票,兩票棄權(捷克斯洛伐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通過。 1


1 一個成員國(中國)沒有參加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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