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783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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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第782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783號決議
1992年10月13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784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1992年10月13日
第783(1992)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重申其1990年9月20日第668(1990)、1991年10月16日第717(1991)、1991年10月31日第718(1991)、1992年1月8日第728(1992)、1992年2月28日第745(1992)和1992年7月21日第766(1992)號決議,

回顧1992年6月12日安全理事會主席所作的聲明,

又回顧1992年6月22日《柬埔寨恢復與重建問題東京宣言》,

讚賞柬埔寨全國最高委員會主席諾羅敦·西哈努克親王殿下為恢復柬埔寨的和平與國家統一作出的努力,

注意到如秘書長1992年9月21日關於聯合國柬埔寨過渡時期權力機構的第二次報告中所指出,柬埔寨國、爭取柬埔寨獨立、中立、和平與合作民族團結陣線和高棉人民民族解放陣線三方已向聯合國柬埔寨過渡時期權力機構提供合作,但民主柬埔寨方面仍然沒有履行它在於1991年10月23日在巴黎簽署的柬埔寨衝突全面政治解決協定上簽字時承擔的義務,

重申該權力機構必須能夠全面、毫無限制地進出各方所控制的地區,

欣悉該權力機構在執行巴黎協定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包括在全國幾乎所有地方作出軍事部署,頒布選舉法,辦理政黨的臨時登記,開始辦理選民登記,安全遣返十五萬名以上的難民,推動幾項恢復方案和項目、並發動尊重人權的運動,

欣悉柬埔寨全國最高委員會加入幾項國際人權公約,

又欣悉該權力機構在對巴黎協定規定的行政結構加強監督和控制方面所取得的進展,並承認該權力機構這一部分職權的重要性,

還欣悉柬埔寨全國最高委員會按照巴黎協定發揮功能,

感謝那些在1992年6月20日和22日柬埔寨恢復與重建問題東京部長級會議上宣布捐款協助柬埔寨重建和復原的國家和國際金融機構,

感謝泰國和日本政府努力尋求解決目前在巴黎協定執行方面的問題,

深為關切該權力機構面對的特別是柬埔寨的安全和經濟情況所引起的困難,

1.核可秘書長1992年9月21日關於聯合國柬埔寨過渡時期權力機構的第二次報告;

2.確定按照報告第66段所述,選舉進程將按執行計劃所定時間表完成,因此,制憲會議的選舉最遲將在1993年5月舉行;

3.支持秘書長在其報告第67段中表示的意向,在該國境內及其與鄰國的邊界設檢查站;

4.感謝秘書長和他的柬埔寨問題特別代表及與該權力機構合作的會員國努力解決該權力機構所遭遇到的困難,並敦促所有國家,特別是鄰國,向該權力機構提供協助,以確保1991年10月23日在巴黎簽署的柬埔寨衝突全面政治解決協定的有效執行;

5.痛惜民主柬埔寨方面不顧其第766(1992)號決議中所載要求,至今沒有履行其義務;

6.要求上文第5段中提到的一方考慮到柬埔寨所有各方都有執行巴黎協定的相同義務,立刻履行它根據巴黎協定承諾的義務,毫不拖延地在它控制的地區內便利該權力機構的充分部署,並且充分執行計劃的第二階段,特別是進駐營地和復員,以及巴黎協定的其他方面;

7.要求充分尊重停火,呼籲柬埔寨所有各方與該權力機構充分合作確定布雷地區,不得從事任何旨擴大其控制地區的活動,並進一步要求所有各方協助該權力機構調查在其控制地區內有關外國軍隊、外國援助和違反停火事件的報導;

8.重申要求所有各方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所有聯合國人員的平安和安全,並且不對他們作出任何威脅或暴力行為;

9.強調按照《柬埔寨衝突全面政治解決協定》第12條,在一個中立的政治環境下進行選舉的重要性,鼓勵秘書長及其特別代表繼續努力創造這種環境,並在這方面,特別請求立即設立該權力機構無線電廣播設施,並向柬埔寨全國領土廣播;

10.鼓勵秘書長及其特別代表充分利用該權力機構的任務包括《柬埔寨衝突全面政治解決協定》附件1,B節第5(b)段所提供的一切可能辦法,提高現有民警解決在柬埔寨維持法律和秩序方面日益增加的問題的效率;

11.各國和各國際金融機構儘快撥出他們已在1992年6月20日和22日在東京舉行的柬埔寨恢復與重建問題部長級會議期間宣布的捐款,優先撥出能迅速產生效果的捐款;

12.泰國和日本兩國政府與巴黎柬埔寨問題會議聯合主席合作,並酌情同其他人士磋商,繼續努力謀求解決目前與執行巴黎協定有關的問題,並在1992年10月31日以前向秘書長和會議聯合主席報告它們努力的結果;

13.秘書長按照其報告第70段表示的意向,請巴黎柬埔寨問題會議聯合主席在收到上文第12段提到的報告後,立即進行適當的磋商,以便全面實施和平進程;

14.秘書長儘快,至遲在1992年11月15日,向安全理事會報告本決議的執行情況,如果無法克服目前的困難,承諾考慮應進一步採取何種必要和適當的步驟,來確保巴黎協定各項基本目標的實現;

15.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第3124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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