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案六十五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六十五(一九四八).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決議案
〔S/1165〕

  安全理事會,

  茲請理事會一九四七年八月二十五日第一九四次會議所通過決議案三十(一九四七)第五段內所稱之駐巴達維亞之各國領事代表,儘速提送有關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境內情勢之詳盡報告,以供安全理事會之參考與依據,此類報告應包括停戰命令之遵行情形,以及軍事佔領區域暨現有佔領軍隊行將撤退各區域之實際情況。


第三九五次會議以九票對零通過,棄權者二(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1.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2.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3.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訊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訊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