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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海防欽差大臣沈葆楨奏為履勘琅𤩝情勢擬即築城設官以鎮民番而消窺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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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琅𤩝築城設官摺
大清總理船政大臣臺灣海防欽差大臣沈葆楨
同治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1875年1月30日
發布於沈文肅公政書

  奏為履勘琅𤩝形勢,擬即築城設官,以鎮民番而消窺伺;恭摺馳陳,仰祈聖鑑事。

  竊臣等於本年十二月初五日將臺地招墾開禁情形,奏明在案。臣葆楨前患咳逆,調治稍愈,遂於十三日帶同臺灣府知府周懋琦、前署臺灣鎮曾元福由郡登程;十四日,抵鳳山。閱淮軍城西八營、城東三營:結構精嚴,上垛下濠,周方四角,突起砲壘,分哨扼守,外瞭曠如,內平砥若,屹然偉觀。入營接見統領、營官,各加獎勗;並躬奠其病歿將士之墳而去。十五日南行,宿東港;十六日,宿枋藔。地本瘠壤,道光間,有鳳山令曹瑾者開水圳以通泉脈,遂為膏腴;至今民食其利。時已殘冬,麥穗秧針,黃綠相間,則內地四月間景象也。該處尚為鳳山壤則之區;過此以往,則皆番社,居民寥寥矣。十七日,過刺桐腳。鄉民泣訴,先後為獅頭社番戕者五人;而王開俊營長夫過者,番疑為民,亦斃其二。論起釁之根,番直而民曲;及其仇殺,斷難縱番以殃民;且營夫又何罪也。夕宿風港,適王開俊移營至。臣葆楨即令派汛弁郭占鰲至社,飭交兇犯懲辦;如敢違抗,則不能不示以威。風港倭營俱在,四無牆壁,草屋數十,高僅及肩;王開俊嫌其散不可守,擬合紮而加牆濠焉。

  十八日,抵琅𤩝,宿車城,為前大學士福康安征林爽文駐兵之處。接見夏獻綸、劉璈,知已勘定車城南十五里之猴洞,可為縣治;臣葆楨親往履勘,所見相同。蓋自枋南藔至琅𤩝,民居俱背山面海,外無屏障;至猴洞,忽山勢迥環,其主山由左迆趨海岸;而右中廓平埔,周可二十餘里,似為全臺收局。從海上望之,一山橫隔,雖有巨砲,力無所施;建城無逾於此。

  劉璈素習堪輿家言,經畫審詳;現令專辦築城、建邑諸事。惟該處不產巨杉,且無陶瓦,屋材、磚甓必須內地轉運而來,匠石亦宜遠致;城地所用,已墾成田,不能不給價以卹貧戶,未免繁費。惟有囑委員等核實估計,不得虛糜。縣名,謹擬曰「恆春」可;否之處,伏候欽定!如蒙允准,擬先設知縣一員審理詞訟,俾民番有所憑依:畀界之親勇一旗,以資號召。其餘武員、學官、佐貳且置為緩圖,以一事權,而節糜費。

  車城外西南地曰後灣者,倭人舊營之址也;濱海當風,水泉又惡。當時彼旅居之,病亡相繼,且船上砲彈可及,故淮軍之至,棄而不處:一營紮車城附近,以衛民居;一營紮統領埔,以扼牡丹各社出入之道,淮勇與番眾均屬相安。惟倭人舊營雖係系草屋,然交收後不數月,今無一存,或雲火焚、或雲風壞,四顧蕩然;現已飭查實在情形稟覆。

  當臣葆楨自猴洞回車城時,適洋將博郎、哥嘉、吉德、韓德喜等四人到車城,據稱赫德囑於龜仔角左邊創建燈樓;隨飭周懋琦與之同往相度,俟歸後定議。

  臣葆楨遂同夏獻綸、劉璈等於二十日坐輪船歸郡。辰下歲暮,暫且緩工;開春劉璈當赴琅𤩝督辦營建諸務,夏獻綸當赴中路主辦開山事宜。

  臣葆楨思船政絫年動費數百萬,方飭辦報銷,又為臺事所閣;乘此稍曠之時,擬於本月二十四日由輪船內渡,勾稽大數、具奏事畢,再至臺灣續行經理。

  茲先將履勘琅𤩝、擇地建城各情由,合詞恭摺由輪船赴滬,交上海縣付驛六百里馳奏。伏乞皇上聖鑑,訓示遵行。

  再,此摺係臣葆楨主稿,合併聲明。謹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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