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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行封禪所司集嶽下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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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行封禪所司集嶽下詔
作者:李治 
(唐高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12

宜以三年正月,式遵故實,有事於岱宗。所司詳求茂典,以從折衷。其諸州都督刺史,以二年十二月便集嶽下,諸王十月集東都。緣邊州府襟要之處,不在集限。天下諸州,明揚才彥,或銷聲幽藪,或藏器下僚,並隨嶽牧舉送。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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