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蘇州旅遊業發展建設旅遊強市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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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人民政府
關於進一步加快蘇州旅遊業發展建設旅遊強市的意見

蘇府〔2002〕83號
2002年8月16日
發布機關:蘇州市人民政府

各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公司),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旅遊業發展的意見》精神,積極實施市委、市政府確定的把旅遊業培育成為國民經濟重點支柱產業的發展戰略,推動蘇州旅遊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特制訂《關於進一步加快蘇州旅遊業發展建設旅遊強市的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關於進一步加快蘇州旅遊業發展建設旅遊強市的意見

一、把蘇州建設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旅遊強市

(一)蘇州旅遊資源豐富,配套設施條件好,對外知名度高,發展旅遊業有着巨大的潛力。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發展旅遊業對於培育全市新的經濟增長點、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營造良好投資環境、弘揚傳統文化、改善人民生活質量、提高城市綜合競爭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始終把旅遊業作為發展地方經濟的一項戰略性措施來抓,千方百計擴大旅遊規模,全面提高發展層次和水平,使蘇州旅遊業成為全市經濟的重點支柱產業。

(二)我市旅遊業發展的指導思想是:以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為契機,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進取,牢固樹立大旅遊發展觀念,強化政府組織協調作用,積極實施「三古一湖」精品名牌戰略,有效整合旅遊資源,堅持市場化、社會化和可持續發展方向,着眼大區域,構築大環境,開發大市場,營造大產業,努力把蘇州建設成為中國首批最佳旅遊城市,成為全國著名、國際一流的旅遊度假勝地,成為國內必選、國際首選的旅遊目的地,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旅遊強市。

(三)我市旅遊業的發展目標為:到2005年,全市接待海外旅遊者突破100萬人次,其中過夜海外旅遊者78萬人次,國際旅遊創匯達到4億美元;接待國內旅遊者突破2000萬人次,國內旅遊收入超過250億元,旅遊總收入達到290億元;旅遊業增加值增長速度高於三產增加值增長速度2~3個百分點。

二、認真組織實施蘇州旅遊總體規劃

(四)蘇州市旅遊總體規劃是一個時期內全市旅遊業發展的大綱,是政府指導、調控、管理旅遊業發展的重要依據和基本手段。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實施旅遊業的開發和建設,確保旅遊規劃在各個層面上得到全面貫徹,實現旅遊資源共享、功能優勢互補、經濟協調發展。

(五)旅遊規劃管理要按照《城市規劃法》的規定,實施統一的規劃管理。凡涉及旅遊規劃布點、旅遊項目建設、旅遊資源開發,以及旅遊布局調整等都必須經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後,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定。

進一步強化旅遊行政管理等部門對旅遊規劃實施的檢查監督職能,建立有效的行政監督機制,包括行政報告、行政檢查、行政處分、行政糾正等內容的行政監督制度。對違反旅遊規劃,造成重大失誤的,要追究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進一步優化旅遊大環境

(六)便捷的交通是發展旅遊業的首要條件。加快完成蘇州大旅遊市域環路建設,形成連接上海、浙江、無錫、蘇北以及蘇州至全市主要景區(點)的旅遊環路。加強區域內的旅遊專線建設,增加旅遊專車班次,提高旅遊車輛狀況,構建遊客能便捷、舒適到達景區(點)的良好交通環境。

加大對旅遊交通服務設施的投入,進一步完善交通道路上以及景區(點)中的中英文指示牌;逐年增加旅遊客運車輛的投放,加快車輛更新;隨着旅遊接待人數的擴大,逐年增發一定數量的旅遊車輛運營證。

(七)優化飯店結構,提高服務水平。在基本適應旅遊住宿需求的前提下,適度超前發展和分檔次服務。在結構上要以中檔服務的一、二、三星級飯店為主,適度建造四、五星級飯店,還要因地制宜開設旅遊地民居式飯店、車站碼頭周邊交通飯店及公寓式飯店,同時逐步增加社會飯店旅館,以滿足各類旅遊者的需求。至2005年,全市涉外賓館再增加20~30家,使客房總數達到15000間,其中五星級飯店發展到6家。

(八)積極開發旅遊餐飲,切實提高服務水準。針對國內外遊客的需要,積極開發別具地方風味的蘇式菜餚、蘇式食品,保持特色、增加品種、形成系列。要努力吸收中外餐飲文化的精華,創新飲食文化,讓廣大旅遊者能真正品嘗到回味無窮的蘇州特色佳餚。要繼續完善美食街、小吃街,推廣旅遊連鎖餐飲,開設特色餐館,將蘇州源遠流長的餐飲文化融入旅遊項目中去。切實提高餐飲服務水準,改善餐飲服務設施,推廣星級服務,確保旅客游得高興,吃得滿意。

(九)進一步完善旅遊諮詢服務中心、旅遊投訴中心、旅遊交通集散中心和旅遊教育培訓中心的功能。旅遊諮詢服務中心要落實人員編制,採用現代科技手段擴大服務範圍,提高服務質量。旅遊投訴中心要與各級消費者協會密切配合,逐步形成受理投訴、質監、執法三位一體的管理體制,及時解決旅客投訴的各類問題;加快建設旅遊交通集散中心,合理設計旅遊交通線路,建立貫通城鄉旅遊景區(點)的集散網絡。旅遊培訓中心要根據不同培訓對象,確定每年度培訓計劃,不斷提高旅遊從業人員的政治素養、管理水平和業務能力。

(十)全面提高旅遊整體環境質量。大力整治市容市貌和城市環境衛生,加快城市容貌達標工作,實施城市環境長效管理。強化對湖泊、河流水質的治理力度,特別要抓好太湖、陽澄湖、金雞湖、尚湖、石湖、環城河和市區河道的整治,嚴格控制廢水、廢氣、廢渣的排放,嚴禁開山採石、破壞植被。對大氣質量、飲用水標準、噪聲控制要治理、達標,大力種草植樹,美化、綠化、亮化、淨化城鄉環境。

(十一)實施「金旅工程」,推進旅遊信息化建設。加快建設高水準的旅遊信息公共平台,建立體系完善、標準統一、內容實時的動態旅遊信息數據庫,提高全行業信息化水平,形成功能先進、布局合理、資源共享、互聯互通的旅遊信息服務網絡。積極推進旅遊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實現旅遊管理的電子化和網上預訂服務及支付。

四、加大對旅遊市場的開發力度

(十二)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大力發展入境旅遊。在鞏固日本、東南亞、韓國、歐美等傳統客源市場的基礎上,加強開拓俄羅斯、南美等潛力較大的國際市場,爭取海外來蘇旅遊人數不斷增長。把發展國內旅遊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穩定上海、安徽、浙江、南京等周邊市場客源,積極拓展經濟比較發達的廣東、福建、北京、山東、東北等地客源市場。同時,適度發展出境旅遊。

(十三)以節慶活動為載體,大力發展旅遊經濟。重點辦好蘇州國際旅遊節、寒山寺聽鐘聲等重大旅遊節慶活動和春節、「五一」、「十一」等黃金周旅遊活動,營造強烈的節慶氛圍,繁榮城鄉商貿,擴大旅遊購物,達到政府搭台、企業唱戲、市縣聯動、市民參與、活躍經濟的良好效果。積極組織區域性旅遊交易會,以及各類綜合性、專業性洽談會、展銷會、學術研討會,探索旅遊新形式,廣開客源新渠道。

(十四)樹立「人間天堂、蘇州之旅」旅遊形象,着力培育「三古一湖」旅遊品牌。蘇州悠久的歷史、眾多的古蹟,以及底蘊深厚的文化,是全市旅遊資源的精華。要進一步挖掘旅遊產品文化內涵,大力提升旅遊品位,積極打造古城、古鎮、古典園林和環太湖旅遊精品,充分展示蘇州歷史文化名城獨特魅力。重點開發具有鮮明地方特點、民族特色、文化特色的旅遊產品,規劃建設文化旅遊、生態旅遊、風情旅遊、都市旅遊、現代旅遊和休閒度假旅遊等項目,構建蘇州旅遊產品體系,推動蘇州旅遊產品向多元化、精品化、個性化、國際化方向發展。積極開發具有景點特徵和內涵的旅遊紀念品、手工藝品以及土特產等特色旅遊商品,努力提高產品質量,促進產銷緊密結合,增加旅遊收入和旅遊創匯。

開設夜間特色旅遊街市和消遣休閒場所,安排夜間旅遊項目,豐富遊客健康向上的文化娛樂夜生活。

(十五)大力推進水上交通建設,積極開發水上旅遊項目。抓住蘇州全面整治河道,塑造「東方水城」新形象的有利時機,精心策劃古運河、古城河、古鎮河、環太湖等水上旅遊項目。合理安排水上旅遊線路,改善水上旅遊交通設施,開設水上旅遊專線,把展現古城鎮風貌、參觀歷史文化遺蹟、遊覽風景名勝景點、領略蘇州水的魅力緊密結合起來。繼續搞好金雞湖的開發,建成具有水上運動、休閒娛樂等功能的現代城市湖泊公園。

(十六)加快建設蘇州太湖國家旅遊度假區。環太湖地區自然生態環境良好,旅遊資源獨特。要充分發揮度假區發展環太湖旅遊經濟的帶動、輻射作用,進一步強化區域中心服務功能,高起點制訂旅遊發展規劃,完善基礎設施,強化生態建設,注重環境保護,整合旅遊資源。同時,要理順管理體制,加快組建新的開發主體,為新一輪開發建設奠定堅實基礎。各級各部門要積極支持度假區的開發建設,進一步落實度假區經濟管理權限,在符合規劃要求的前提下,對引進的旅遊休閒度假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大力吸引外資、民資、內資共同發展旅遊業,努力把度假區建設成為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旅遊休閒度假目的地。

(十七)採用「區域聯動、行業聯合、企業聯手」的大旅遊宣傳促銷方式,創新促銷手段,提高促銷效果。旅遊部門要根據市場需求,開展多種形式的境內外促銷活動,積極組織參加國內外各類旅遊交易會、博覽會,有計劃地邀請國際國內旅遊組織、旅行商、新聞機構來蘇州考察採訪,宣傳蘇州豐富多彩的旅遊產品和獨特的人文景觀,擴大蘇州對外知名度。旅遊、文化、園林、新聞、出版、外經貿、外事、僑務、台辦等有關部門要形成合力,精心組織,精心策劃,把蘇州整體性宣傳和各地、各景區(點)的個性化宣傳有機結合起來,充分展示蘇州旅遊嶄新形象。五、切實加強對旅遊資源的保護

(十八)加強對旅遊資源的保護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大業,各級政府要從長遠發展和為子孫後代造福的大局出發,樹立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正確處理旅遊資源保護、利用、開發的關係,旅遊資源局部保護和整體性保護的關係,切實有效地保護旅遊資源。對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名鎮、歷史文化保護區等人文景觀類旅遊資源嚴格按文物保護法的要求落實保護措施;對風景名勝區要拓展保護的深度和廣度,建立區內保護責任制,進一步完善保護機制,落實規劃性保護措施,確定景區(點)外圍的保護範圍,確保景區(點)的景觀風貌與周圍環境和諧統一。要十分重視崑曲、評彈、桃花塢木刻等具有明顯蘇州特色的非物質文化資源的挖掘、保護和利用。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規劃、建設、文化、園林、宗教等部門對全市旅遊資源採取分類保護辦法,研究制訂科學、合理、可操作的管理措施,使旅遊資源保護逐步走上法制化、規範化道路。

六、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旅遊業向市場化方向發展

(十九)積極探索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綜合管理的景區化管理新路。實行景區內綜合統一管理,統一負責區內規劃、建設、開發、保護和利用,扎口協調治安、環保、建設、交通等各方面工作,加快推進景區化管理體制改革。

(二十)國有、集體旅遊企業要加快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和法人治理結構,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增強企業市場競爭的活力和能力。根據市場化發展要求,組建綜合性和專業化的旅遊企業集團,發揮管理優勢和品牌優勢,實現規模經營。鼓勵民資、外資參與旅遊企業改制和資產重組,採取股份制、公有民營、出售、轉讓、拍賣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放開搞活。積極推進旅遊社團機構改革,增強旅遊協會功能,培育和發展旅遊經紀人隊伍,完善旅遊行業自律和中介服務作用。

(二十一)積極擴大旅遊業對外開放領域,加快引進外資和港澳台資開發旅遊資源、興辦旅行社和為旅遊服務的各類企業,通過資本、管理、技術合作等形式,開辦旅遊經營項目,加快旅遊企業與國際經濟接軌。大力推廣國際先進的旅遊開發方式、管理方式和服務方式,提高旅遊企業市場競爭能力和盈利能力,積極穩妥地實施「走出去」戰略,鼓勵有實力、有條件的旅遊企業到海外開辦旅行社、旅遊飯店和其他旅遊項目,拓展國際旅遊市場。

(二十二)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鼓勵個體、私營開發旅遊市場。個體、私營經濟是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蘇州經濟發展中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要打破行業壟斷,放寬市場准入,採取積極措施,吸收民營資本開發旅遊市場。鼓勵個體、民營投資開發旅遊項目,採用承包、租賃,合資、獨資等多種靈活方式經營各類旅遊企業。市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個體、私營參與旅遊市場公平競爭,並為他們申辦旅遊項目,經營旅遊企業提供方便。

七、加大對旅遊業的政策扶持力度

(二十三)增加對旅遊基礎設施建設的財政性資金投入。加快旅遊景區(點)配套的交通設施,環保、衛生設施,供水、供電設施,安全保障設施,自然環境和文化遺產保護設施,旅遊公益性設施建設。

(二十四)鼓勵旅遊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籌措資金。加快對具備一定條件的旅遊企業進行規範的股份制改造,包括建立中外合資的旅遊股份有限公司,優先推薦股份制旅遊企業在境內外上市。積極探索旅遊產業基金、開放式旅遊基金和股權置換等市場融資方式。鼓勵旅遊企業利用政府間投資、國際金融機構優惠貸款開發旅遊項目,壯大旅遊產業。

(二十五)加大對旅遊項目用地政策的扶持力度。旅遊項目建設用地,可通過出讓、租賃、拍賣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有困難的,可分期付款。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可依法轉讓、出租、抵押。以租賃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租金可按年繳納。國有、集體旅遊企業改制時,有關土地處置參照同級國有、集體工業企業改制政策執行。

(二十六)強化旅遊整體性宣傳,增加對旅遊科技的投入。從2002年起至2005年市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專項用於旅遊整體形象宣傳,旅遊產品促銷,旅遊節慶活動,國內外重大旅遊博覽會、展銷會參展補貼,建設現代化旅遊公用信息網絡。各市(縣)財政也要安排一定的資金,擴大旅遊宣傳,支持旅遊業現代化、信息化建設。

(二十七)對旅遊創匯企業實行獎勵政策。年結匯額10萬美元以上的旅行社、旅遊飯店等旅遊企業,每結匯1美元,獎勵人民幣0.08元。獎勵資金由同級財政承擔。

(二十八)鼓勵企業設計開發具有地方特色、品質優良、便於攜帶的旅遊紀念品、工藝品和旅遊用品。對旅遊商品定點生產企業,其發生的技術開發費,按實計入管理費,其中國有、集體企業的技術開發費比上年實際增長10%以上的,經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允許再按技術開發費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對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以及文物保護等單位舉辦旅遊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徵營業稅。利用文物設施開展旅遊項目的單位,從每年的景區景點門票收入中安排不低於10%的比例,用於本景區文物保護,專款專用。

(二十九)旅遊企業用水一律視同商業企業用水定價。旅遊企業的電梯、空調及其它設備的動力用電單設電錶,按工業電價收費。新開辦的獨立核算旅遊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自盈利年度起,免徵或減征所得稅一年。旅遊企業交納的所得稅比上年增長部分,用於需要由政府重點支持的旅遊企業和項目。

(三十)積極扶持旅遊車輛更新,減少旅遊車輛費用,提高旅遊車輛運行質量,確保旅遊安全。對旅遊定點車輛減免客票附加費。

(三十一)依法徵收旅遊發展費。根據《江蘇省關於印發江蘇省旅遊事業發展費徵集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進一步完善旅遊事業發展費的收繳和使用管理。各類旅行社、旅遊涉外飯店、旅遊車船公司、旅遊飯店管理公司、旅遊廣告公司、旅遊景點、旅遊定點餐館、旅遊定點商店、娛樂場所以及旅遊度假區內各類經營單位均按計稅營業額的1%,旅遊商品定點生產企業、旅遊商貿企業按銷售額的0.5%,計算繳納旅遊事業發展費。市稅務部門要加強對旅遊發展費的徵收,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旅遊發展費的管理和徵收稽查力度。

八、加強旅遊業管理,規範旅遊市場秩序

(三十二)切實加強對旅遊業的組織領導,強化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對旅遊業的管理職能。各級政府要充分發揮旅遊委員會的綜合管理和協調作用,認真解決旅遊業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和遊客普遍關注的問題,為旅遊業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旅遊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同相關部門的聯繫和協作,形成合力,發揮整體優勢,共同為全市旅遊業長期穩定發展做出努力。

(三十三)加強行業管理,整頓市場秩序。認真貫徹《蘇州市旅遊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旅行社、導遊人員等各類旅遊經營單位和個人的經營和服務行為,切實保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健全旅遊者投訴機制,公開處理程序,提高投訴處理水平和效率。進一步完善旅遊價格管理,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推進旅遊行業自律和信用建設,堅決取締無照、無證經營,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旅遊企業財務會計的管理與監督,加強對旅遊企業財務會計的業務培訓。旅遊企業(含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一律執行旅遊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三十四)加強旅遊安全、環境保護和衛生保障工作。公安、交通、城管、工商、衛生、環保、消防、旅遊等部門要緊密配合,切實做好重點旅遊景區(點)和旅遊賓館、飯店等的社會治安、環境保護、交通疏道、運輸安全、衛生防疫、消防預警、緊急救援等項工作,確保旅遊安全。

(三十五)加快旅遊人才培養,加強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造就一支政治素質、業務能力、職業道德水平過硬的旅遊業隊伍,提升旅遊服務質量和水平。積極培養高層次旅遊管理人才,有計劃選送業務骨幹出國(境)培訓深造。大力推進崗位培訓,實行旅遊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和考試制度,建立選拔任用人才的激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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