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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通告(第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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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通告(第五號) 荊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通告
第6號
2020年1月27日
發布機關:荊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荊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通告(第7號)
原文地址:荊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通告(第6號)

為了全力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市城市運行、民生服務和疫情防控的運輸需要,現就通行我市高速公路及國省幹線公路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保障往本市運輸應急物資和運送應急人員的車輛進入本市。對下列車輛通行高速公路及國省道予以放行:

1.貨運車輛(嚴禁運送人員、活禽和野生動物)、郵政、運鈔車輛;

2.軍警車輛、醫療救護、消防應急、搶險車輛和電力、電訊、供水等工程車輛及殯葬車輛;

3.持有縣及以上疫情防控指揮部證明的公務車輛。

非上述車輛一律勸返。

二、允許運輸醫療救援物資(含原材料)、群眾生活物資和保障城市運行的水、電、油、氣等相關物資的運輸車輛上路出境。

三、中心城區車馬陣、荊州古城(小北門)、丫角、岑河、荊州長江大橋橋北出入口封閉,開放二廣高速荊州中和滬渝高速沙市(鑼場)出入口供上述車輛通行。

四、由屬地政府組織公安、交管、衛生、交通等部門按職責對上述車輛進行貨物查驗、人員體溫檢測,並登記建立台賬。對符合物資運輸要求、駕乘人員體溫無異常的車輛予以放行。

五、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交通組設在市交通運輸局,諮詢電話0716—8456190、8451975(聯絡人:楊嶸17762869345,常丹13972329726)。六、本通告自2020年1月27日15時起執行。

荊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1月2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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