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日報/1967年/9月/22日/身在藏有犯罪性武器樓宇 少年曾某入獄九月 法官建議遞解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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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藏有犯罪性武器樓宇 少年曾某入獄九月 法官建議遞解出境 作者:華僑日報 1967年9月22日 |
(新亞社)七月廿五日,警方搜查九龍砵蘭街「摩托車業職工會九龍分會」,拘去四十二人,引用緊急法例,控以「身在藏有犯罪性武器樓宇」罪本月十四日,在北九龍裁判署審結,戴維斯法官裁定兩人釋放,卅九人入獄,十六歲少年曾×,押候昨宣判。戴維斯法官審閱懲教官調查被告身世。報告後,以被告不適宜送入感化院,亦不合受懲教官監視行為,且被告對懲教官表示,願與其友一同坐監,乃判入獄九個月,並建議有關當局,攷慮將其遞解出境。被告聞判後高叫「抗議」。
被告曾×,十六歲,工人。被控七月二十五日,在九龍地區,被發現在藏有犯罪性武器樓宇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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