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院擢科,考詳所業,南曹試判,激勸為官。劉瑩等既不工文,合直書其事,豈得相傳稾草,侮瀆公場?載究情繇,實為忝冒。及至定期覆試,果聞自懼私歸。宜令所司落下,其所給春關,仍各追納。兼放罪許再赴舉。兼自此南曹,凡有及第人試判之時,切在精專點簡,如更有效此者,準例處分。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