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會議會展產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
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會議會展產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通知 市政辦發〔2021〕14號 2021年3月16日 發布機關:西安市人民政府 |
政策文件 |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會議會展產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3月13日
為加快構建會議會展產業全新發展格局,進一步擴大我市會議會展產業規模,提升國內外影響力,着力打造「一帶一路」國際會展名城,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思路與目標
(一)發展思路
圍繞建設「一帶一路」國際會展名城的總體要求,完善會展業發展機制、優化會展業布局、創新會展業模式,策劃引進國內外高端展會,做大做強品牌展會,推動「全域會展」建設,加快會展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進一步優化會展業營商環境,加強會展人才建設,推動全市會展業高質量發展。
(二)發展目標
總體目標:到2023年,全市會展業布局進一步優化,形成「一核四區」(一核:滻灞會展核心區;四區:空港新城會展產業園區、曲江會展產業園區、高新會展產業園區、國際港務區會展產業園區)城市會展新格局;「全域會展」建設成效初顯,做到區縣、開發區有特色展會活動;歐亞經濟論壇、中國西部文化產業博覽會等我市知名展會活動模式有創新,影響力進一步擴大;全市會展場館管理服務水平達到國內一流;全市會展產業鏈基本完善,本土會展企業國內排名顯著提升;西安會展的國內外影響力進一步提升,「一帶一路」國際會展名城建設成效顯著。
具體目標:2023年全年全市舉辦規模以上展會活動達到580場以上,會展業綜合經濟效益達到700億元;3年共引進國內外知名展會活動50場,落戶國內外知名會展企業46家;全市會展場館總面積超過70萬平方米;新增UFI和ICCA認證項目5個。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會議會展產業頂層設計
編制《西安市會展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西安市會展業鼓勵類產業指導目錄》,確立西安市會展業的發展方向和發展重點。重點打造會展產業發展基礎良好、產業集中度較高的五大會展產業區:滻灞生態區為綜合型會展集聚區,空港新城為臨空產業會展集聚區,國際港務區為文體電商產業會展集聚區,高新區為高新技術產業會展集聚區,曲江新區為文旅產業會展集聚區。其他區縣、開發區按照自身資源特色發展會展業,明確各自會展產業發展目標、發展方向和發展任務,全力打造「一帶一路」國際會展名城。(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
(二)推動「全域會展」建設
大力推動「全域會展」建設。鼓勵區縣、開發區改建、新建會展場館;各區縣、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結合本地資源優勢和產業特點,積極培育具有區域特色的品牌會議會展項目;「6+5+6+1」產業各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引進或培育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展會。到2023年,各區縣、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完成會展相關產業布局,會展內容覆蓋西安市重點發展產業,「全域會展」效果開始顯現。(各區縣、開發區、市級相關部門任務見附件2)(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等市級相關部門,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
(三)支持會議會展產業創新發展
鼓勵歐亞經濟論壇、絲綢之路國際博覽會、中國西部文化產業博覽會等國家級展會創新辦會辦展模式。支持全球硬科技創新大會、中國國際通用航空大會等品牌展會提升辦會質量,擴大影響力。鼓勵我市同類型展會合併或聯合辦展,扶持本土展會做大做強。支持會展企業兼併重組,打造西安會展領軍企業。嚴控政府類展會(由我市各級黨委政府、各級政府部門參與主辦)的審批,確需舉辦的政府類展會,審批前須由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專業評估,以提升政府類展會的權威性和安全性。藉助自貿試驗區創新會展模式,開展文物保稅展示、文化藝術品保稅展示。支持舉辦線上會展,鼓勵展會活動運用直播、VR等技術,推動線上線下會展融合發展。支持綠色會展發展,鼓勵綠色展台搭建。培育一批專業的研究機構、策劃公司、主場服務企業,完善會展產業鏈。(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等市級相關部門,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
(四)加快會議會展產業國際化發展
在外交部、全國友協等指導下,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駐華使領館、上海合作組織等國際機構的聯繫,鼓勵會展企業到「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辦會辦展。加強與國家相關部委、會展機構和行業協會的聯繫,積極申辦「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等國家重大主場外交活動和全國糖酒會等國內外知名展會。鼓勵本土大型展會通過申請註冊商標保護、國際認證等提升展會的影響力和品牌優勢,逐步培育並打造一批全國性展覽會,加快我市會展業專業化、國際化步伐。2021年重點辦好「一會一展」(歐亞經濟論壇及其配套展會),創新歐亞經濟論壇辦會模式,提升歐亞經濟論壇及其配套展會質量。(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委外辦、西安貿促會、市博覽事務中心)
(五)優化會議會展產業營商環境
加強展會執法檢查,保障展會安全有序舉辦。將海關特殊監管區保稅功能向自貿試驗區會展產業延伸,建立國外展商「綠色通道」,提高展品出入境通關效率,做好展品展後處置工作。出台「會展+文旅」相關政策,提升西安會展便利化程度,積極推進會展業與文化、旅遊、商貿等產業融合發展,綜合提升配套產業服務水平。對標國內先進會展城市,推行場館服務標準化,提升場館服務水平,力爭2023年達到國內一流。開展全市會議型酒店認定工作。搭建西安會展線上服務平台,連接會展上中下游產業鏈,為展會活動提供全方位服務。支持社會機構開展會展理論研究,探索編制會展業相關標準,為全國會展業發展提供西安樣本。(責任單位:市商務局、關中海關、市文化旅遊局)
(六)加大宣傳推介和招展引會力度
全面宣傳西安會展業成績及發展優勢,組織全市五大會展集聚區積極參與國內外會展行業知名活動,聯合宣傳推介西安會展環境及優勢。市商務局聯合市投資局、市博覽事務中心舉辦會展專場推介會,積極拜訪國際國內知名會展企業,吸引國內外知名展會及會展企業落戶西安。全市五大會展集聚區和「6+5+6+1」產業相關部門結合發展定位及產業特點,積極開展招展引會活動。到2023年底,市投資局引進國際國內知名會展企業10家;滻灞生態區引進國際國內知名展會15場、落戶國際國內知名會展企業15家;空港新城引進國際國內知名展會10場、落戶國際國內知名會展企業10家;國際港務區引進國際國內專業類展會5場、落戶國際國內會展企業5家;高新區、曲江新區各引進國際國內知名會議項目10場、落戶國際國內知名會議企業3家;其餘區縣以培育區域品牌展會為主(任務指標見附件3)。(責任單位:市投資局、市商務局、市博覽事務中心,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
(七)加快會展場館建設
加快西安國際會展中心周邊住宿、餐飲、娛樂、休閒、交通等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完成西安國際會展中心二期項目建設並投入運營,將滻灞生態區打造成為我市會展業發展核心區。建成西咸新區空港綠地國際會展綜合體、綠地絲路全球貿易港、航空基地藍田通航大會場館並投入運營。啟動曲江文化藝術博覽中心及精品展館建設。西安航天國際會議中心投入運營。到2023年,全市展館總面積超過70萬平方米,西安會展場館的承載能力顯著提升。(責任單位:滻灞生態區、國際港務區、空港新城、曲江新區、航天基地、航空基地管委會)
(八)健全會議會展產業統計體系
開展大會展統計,建立科學規範的會展統計口徑,探索將演藝賽事納入會展統計範圍。市文化旅遊局、市體育局等相關部門負責做好演藝活動、賽事活動的統計工作;開展會展第三方統計工作,做到展會活動應統盡統、展會分析研究有成果。加快場館數字化建設,倡導和鼓勵場館使用觀眾預登記系統和現場註冊系統,健全會展產業的數據採集、監測、分析和運用機制,進一步完善展會數據統計系統,助推西安展會活動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文化旅遊局、市體育局,滻灞生態區、國際港務區、空港新城、曲江新區、高新區、航天基地、航空基地管委會)
(九)加強會議會展產業人才培養
支持西安公辦、民辦高校設立會展專業,整合政府職能部門、社會組織、會展企業和高校資源,構建「政—產—學—研—用」五位一體的會展協同機制。依託相關會展研究機構和高校培訓平台,舉辦多層次、多渠道的會展從業人員在職培訓,支持會展機構開展人才培訓,不斷提升從業人員專業能力。(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商務局、市博覽事務中心、市人社局)
三、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發揮市會議會展專班協調指導作用,統籌指導全市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級相關部門推動會議會展產業發展,監督考核全市各相關單位會議會展產業月度工作進展落實情況,協調解決全市會議會展產業發展中的重大事項和問題。五大會展產業集聚區要成立會議會展產業專門工作機構,負責落實相關任務及推動區域內會議會展產業發展;各區縣政府、市級各責任單位要指派專人負責會議會展產業相關工作,協力做好三年行動計劃的落實工作。(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等市級相關部門,各區縣政府及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
(二)資金保障
西安市會展業發展支持資金在市級現代服務業和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並逐年提升資金規模。五大會展產業集聚區要出台會議會展產業扶持細則;有條件的區縣、開發區也要安排資金,支持區域內會展產業發展。設立西安市會展產業發展基金,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共同支持會展企業做大做強。(西安會議會展產業扶持政策見附件1)(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各區縣政府及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
(三)實施保障
按照「六定」原則(定性、定量、定標準、定時限、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對任務進行逐項分解,建立工作檯賬。建立健全統計體系和會議會展產業考核機制,每月對區縣、開發區及相關市級部門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排名,每季度召開「會議會展業三年行動計劃」調度推進會,推進工作任務落實。(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等市級相關部門,各區縣政府及西咸新區、各開發區管委會)
附件:1.西安市會議會展產業扶持政策
2.區縣、開發區、市級相關部門舉辦展會活動三年任務表
3.區縣、開發區培育區域品牌展會項目任務表
附件1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國發〔2015〕15號)、省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陝政發〔2015〕51號)、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市政發〔2018〕19號)及《西安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市政發〔2019〕21號)精神,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對會議會展產業發展的導向和激勵作用,吸引國內外知名展會活動落戶我市,做大做強本土品牌展會,推動「全域會展」建設,進一步促進我市會議會展產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扶持政策。
一、支持「全域會展」建設
1.新建、改建場館面積達到5000平方米(含)至1萬平方米(含),給予投資方20萬元獎勵;超過1萬平方米的,給予投資方30萬元獎勵。
2.各區縣、開發區舉辦的與當地產業或資源密切相關、參與人數達到5000人次以上的地方特色節慶活動,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3.對我市會展企業新舉辦的、內容符合西安市「6+5+6+1」現代產業體系,且展覽面積在6000平方米(含)至1萬平方米(含)的展覽項目,給予10萬元的扶持補貼;超過1萬平方米的,展覽面積每增加5000平方米,扶持補貼金額上限增加10萬元,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二、支持會議會展產業創新發展
1.支持會展企業兼併重組、做大做強。企業重組後當年營業額增加5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當年營業額增加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鼓勵題材相近的中小專業展會聯合辦展、共創品牌,對整合資源後面積在3萬平方米以上的展覽或參會人數1000人以上的會議,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或視作新辦展會予以補貼)。
2.在我市舉辦的展會活動採用綠色型材搭建面積1萬平方米(含)以上的,給予10萬元扶持補貼;對取得商務部等國家部委授予「綠色會展示範單位(項目)」的我市會展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3.對在全國三個(含)以上城市舉辦,且年度總展覽面積超過10萬平方米的本土品牌展覽,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對在全國三個(含)以上城市舉辦,且年度參會人數超過3000人(含)的本土品牌會議,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
4.我市會展企業在我市舉辦的會展項目被評定為市級品牌展會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
三、支持會議會展產業國際化發展
1.對新獲得國際展覽業協會(UFI)或國際大會及會議協會(ICCA)認證的我市會展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對取得國際展覽業協會(UFI)或國際大會及會議協會(ICCA)認證的展覽項目和會議項目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
2.對於本地企業在境外舉辦的具有一定影響力,且展會面積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展會,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
四、支持會議會展產業優化營商環境
1.對建設西安會展業數字化服務平台給予不超過30萬元扶持資金。
2.對積極採用數字化技術進行網上登記註冊、信息查詢、展商與觀眾互動、數據管理的我市會展企業,按照信息平台建設費用的50%,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
3.對我市展覽企業採用線上平台舉辦的線上展會,給予主辦方最高10萬元獎勵。
4.支持社會機構開展會展理論研究,對在國際國內核心刊物發表會展業相關研究成果的,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在國際國內知名會展刊物發表相關成果,得到政府採納的,給予最高3萬元獎勵;我市社會機構參加國家、省級、市級等會展理論相關研究並結項的,按照等級給予相應獎勵(等級根據項目單位官方文件認定),獎勵上限8萬元。
5.鼓勵我市會展機構研究制定關於綠色會展、智慧會展、會議會展服務等相關行業標準,對於主持制定國家、行業和地方會展業標準的單位給予最高2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支持會議會展產業宣傳推介和招展引會
1.由市商務局(或其他市級部門)舉辦或組織本市會展企業參與的境內外招商會、洽談推介會等會展交流活動,所需場地租賃、會場布置搭建、展位特裝、展品運輸、設備租賃、宣傳、翻譯等費用,可使用現代服務業與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
2.支持國際知名會展企業落戶西安,對於國際國內知名會展企業在我市註冊落戶、註冊資金500萬元(含)以上、設立獨立法人機構並成功舉辦展會的,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
3.對引進我市,由國際、國內知名展覽機構,國際性組織,國家級行業協會(學會)舉辦的國際性、國家級展覽項目,可在新辦展補貼標準基礎上上浮50%給予補貼,上浮金額最高150萬元。
4.對在我市舉辦的外來重點展覽項目,自首屆舉辦起,可在新辦展補貼標準基礎上按照首屆20萬元、第二屆30萬元、第三屆40萬元的標準給予展會舉辦單位額外補貼,從第四屆起不再給予額外補貼。
5.對於新引進在我市舉辦的全國知名展會,給予引進機構或公司最高30萬元的獎勵;對於新引進在我市舉辦的國際知名展會,給予引進機構或公司最高50萬元的獎勵。
六、支持會議會展產業人才建設
1.對西安高等院校新設會展類專業,第一年度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未來兩年根據在校生規模和師資隊伍、科研成果等每年給予相應獎勵,上限不超過10萬元;對西安高等院校已設立會展類專業三年以上的,每年根據在校生規模和師資隊伍、科研成果等給予最高5萬元支持。
2.對參加國家部委、國家級行業協會舉辦的會展業培訓並取得培訓證書的西安市會展企業從業人員,可按培訓費60%的標準進行獎勵。對於參與CEM(註冊會展經理)培訓並取得培訓證書的,按照培訓費100%的標準給予獎勵。
3.對參加全國性會展院校比賽的駐西安市高等院校會展專業師生,可按照參賽報名費或註冊費100%的標準進行獎勵。每個院校每次獎勵人數不超過5人,每年獎勵次數不超過2次。
4.市商務局組織的會展大講堂活動,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給予承辦單位資金支持,每年最高30萬元;市商務局委託會展機構或會展集聚區組織的全市會展企業中高層人員培訓班,人數不少於50人、培訓時間5天以上,給予最高30萬元的資金支持。
5.對會展機構在我市組織的線上會展人才培訓,1個月培訓周期內累計培訓時間不少於15課時、培訓人次不少於3000人次的,給予培訓機構最高15萬元的資金支持。
七、支持「一事一議」扶持
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及會展行業格局有突出影響和重大貢獻的會展活動及事件,通過「一事一議」方式確定扶持措施。
(註:具體補貼標準以當年發布的會展業專項資金申報指南為準。)
附件2
序號 | 分類 | 單位名稱 | 舉辦展會活動數量(單位:場)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合計 | |||
1 | 五大集聚區 | 滻灞生態區 | 70 | 90 | 110 | 270 |
2 | 空港新城 | 20 | 40 | 50 | 110 | |
3 | 曲江新區 | 50 | 70 | 80 | 200 | |
4 | 國際港務區 | 5 | 30 | 40 | 75 | |
5 | 高新區 | 40 | 45 | 55 | 140 | |
6 | 區縣 | 雁塔區 | 20 | 25 | 30 | 75 |
7 | 碑林區 | 15 | 18 | 20 | 53 | |
8 | 新城區 | 10 | 12 | 15 | 37 | |
9 | 蓮湖區 | 10 | 12 | 15 | 37 | |
10 | 未央區 | 10 | 12 | 15 | 37 | |
11 | 灞橋區 | 10 | 12 | 15 | 37 | |
12 | 臨潼區 | 7 | 8 | 9 | 24 | |
13 | 閻良區 | 7 | 8 | 9 | 24 | |
14 | 長安區 | 7 | 8 | 9 | 24 | |
15 | 高陵區 | 7 | 8 | 9 | 24 | |
16 | 鄠邑區 | 5 | 6 | 7 | 18 | |
17 | 藍田縣 | 5 | 6 | 7 | 18 | |
18 | 周至縣 | 5 | 6 | 7 | 18 | |
19 | 其他開發區 | 西咸新區(不含空港新城) | 10 | 12 | 15 | 37 |
20 | 航空基地 | 5 | 7 | 8 | 20 | |
21 | 航天基地 | 10 | 20 | 30 | 60 | |
22 | 市級相關部門 | 市文化旅遊局 | 3 | 4 | 5 | 12 |
23 | 市發改委 | 1 | 1 | 1 | 3 | |
24 | 市投資局 | 1 | 1 | 1 | 3 | |
25 | 西安貿促會 | 2 | 3 | 4 | 9 | |
26 | 市工信局 | 1 | 1 | 1 | 3 | |
27 | 市大數據局 | 3 | 4 | 5 | 12 | |
28 | 市科技局 | 3 | 4 | 5 | 12 | |
29 | 市金融工作局 | 1 | 1 | 1 | 3 | |
30 | 市商務局 | 3 | 4 | 5 | 12 | |
31 | 市博覽事務中心 | 3 | 4 | 5 | 12 | |
合計 | 349 | 482 | 588 | 1419 |
註:1.展會活動包含展覽、會議、地方特色節慶等。
2.展覽類統計6000平方米(含)以上、展期2天(含)以上展覽;會議統計300人(含)以上、會期1天(含)以上會議;節慶必須是區縣政府名義舉辦。
3.以區縣政府或市級部門名義參與舉辦的展會,納入相關區縣或市級部門活動數量,商業類展會活動數量納入舉辦場館(酒店)所在地政府。
附件3
序號 | 分類 | 單位名稱 | 培育區域品牌展會項目(單位:場)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合計 | |||
1 | 區縣 | 雁塔區 | 1 | 1 | 1 | 3 |
2 | 碑林區 | 1 | 1 | 1 | 3 | |
3 | 新城區 | 1 | 1 | 1 | 3 | |
4 | 蓮湖區 | 1 | 1 | 1 | 3 | |
5 | 未央區 | 1 | 1 | 1 | 3 | |
6 | 灞橋區 | 1 | 1 | 1 | 3 | |
7 | 臨潼區 | 1 | 1 | 1 | 3 | |
8 | 閻良區 | 1 | 1 | 1 | 3 | |
9 | 長安區 | 1 | 1 | 1 | 3 | |
10 | 高陵區 | 1 | 1 | 1 | 3 | |
11 | 鄠邑區 | 1 | 1 | 1 | 3 | |
12 | 藍田縣 | 1 | 1 | 1 | 3 | |
13 | 周至縣 | 1 | 1 | 1 | 3 | |
14 | 開發區 | 西咸新區(不含空港新城) | 1 | 2 | 2 | 5 |
15 | 航空基地 | 1 | 1 | 1 | 3 | |
16 | 航天基地 | 1 | 1 | 1 | 3 | |
合計 | 16 | 17 | 17 | 50 |
註:項目包括展覽、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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