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誅柳升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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誅柳升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2

朕恭守丕業,臨照百官,冀君臣一心,中外勵節。長安縣令柳升,往因推薦,寘彼周行,而乃稟性回邪,恣情聚斂,黷於貨賄,紊我紀綱,是而可容,孰不可赦?故令鞠按,用致嚴刑。豈惟懲息奸源,抑欲庶寮知戒,況聞朝廷卿士,多與交遊。比之匪人,門通賂遺。用宏寬典,咸為匿瑕。且古人以廉恥立名,清白貽範,苟虧斯節,謂忝前修。況身荷恩榮,家享重祿,陳力無紀,徇財已彰。取愧素餐,自投疏網,每念於此,良用憮然。凡在百寮,宜為殷鑒。仍宣示中外,令知朕懷。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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