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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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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日本國民 告日本國民
作者:胡適
中華民國24年(1935年)4月
(原載1936年4月12日天津《大公報》星期論文,又載1936年4月19日《獨立評論》第197號)

告日本國民      半年前,我在《敬告日本國民》一篇文字裡,曾指出:「今日當前的真問題是如何解除『中日仇恨』的問題,不是『中日親善』的問題。仇恨的心理不解除,一切『親善』之談,在日本國民口中是侮辱,在中國國民口中是虛偽。」

  最近幾個月之中,又有一個好聽的新口號出現,叫做「調整中日關係」。這個口號出於日本的廣田外相,在幾個月之中,又差不多成為報紙上的一個最時髦的名詞了。

  我的實驗主義的訓練,使我在一種討論之前,先把名詞的意義弄明白。所以我常常問:「調整中日關係」這句話的正確意義是什麼?

  在報紙上,在兩國政府領袖的公開談話里,我們都尋不出一個正確的定義。在失望之餘,我現在提議,從一個中國國民的立場,給「調整中日關係」下一個界說:

  中日關系所以需要調整,正因為這四五年來造成的局勢是一個仇恨的局勢;說的更簡單一點,是日本對中國的無制限的侵略和不可容忍的優越感造成的中國人仇恨日本的局勢。這個仇恨的心理一日不解除,中日的關係一日不能調整;合作與親善更談不到。所以,「中日關係的調整」的唯一可能的意義是要解除這個仇恨的局勢,以謀在不太遠的將來可以逐漸做到合作與親善的地步。

  我相信,這個定義至少可以得到中國國民多數的同意。

  不幸的很,廣田外相(現在的首相)在他提出中日關係調整的口號時,忽然對中國蔣作賓大使要求請中國政府先同意所謂「廣田三原則」。這就是說,在廣田外相的心目中,這三項原則是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這三個「先決條件」,依我國外交部本年1月22日的公布,是這樣的:

  第一,中國須絕對放棄以夷制夷政策。

  第二,中國對於「滿洲國」事實的存在必須加以尊重。

  第三,中國北邊一帶地方之防止赤化,中日須共商有效辦法。

  這三個原則已經有我國外交部在1月22日正式聲明中國並不曾承認了,本來我們可以不必再討論了。但近日報紙上所傳東京的消息,又有「中日外交之調整仍按三原則辦理」的話(4月5日同盟社東京電)。況且因為共產黨侵入山西,日本軍部近來更高唱中日聯合防共的主張,這也是三原則之一。所以我們應該從國民的立場,坦白的表示我們對於這三個原則的態度。

  我們很坦白的告訴日本政府和國民:廣田的三原則是增進中日仇恨的條件,不是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第一項所謂「以夷制夷」,只是聯絡某個或某些友誼的國家,來防備某個或某些敵對的國家。這本是一切獨立國家的自衛權之一。雖然我們中國現在的國勢還談不到聯絡某國來防禦某國,我們至少還可以自由選擇我們的與國。凡對於我們國家友誼最大,危害性最小的,都是我們的友邦。凡對於我們的國家侵害最大,侮辱最大的,都是我們的敵國。日本若要得到中國的友誼,就應該努力做到中國人心悅誠服的承認她是我們的友邦。日本盡可以頌揚她自己的「光榮的孤立」,我們中國在這個時候是決不願意孤立的。第二項的「滿洲國」的事實存在的承認,我們在這幾年的帶甲拳頭之下,凡可以做的都做到了;凡超過那可以做的限度的事,都是政府不敢做的,因為都是國民的心理不能容許政府做的。「滿洲國」的造成,是中日仇恨的一個重要原因;強迫中國承認這個偽國的存在,當然只有增加仇恨的結果。第三項的聯合防共,無論這個提議的背後的用意如何,也是全國人民心理決不能容許的。一個政府雖然可以用武力撲滅國內用武力推翻政府的運動,然而一到他借用外國武力來壓制國內暴亂的時候,人民就不能容忍了。從前日本曾用實力援助安福部的政府,然而那種援助只可以使那受援助的政府不齒於人民,使他顛覆的更快。今日日本軍人提倡的「華北聯合防共」的口號,只可以增加中國人民仇忌日本的心理,並且可以減少一般人民對共產黨不同情的心理。

  所以我們很坦白的告訴日本政府國民:廣田的三原則決不配做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這三原則的提出,正可以證明日本政府完全不曾了解調整中日關係的唯一可能的意義。

  調整中日關係必須以消除中日間的仇恨局勢為基本原則。我們也承認,這幾年的仇恨結的太深了,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消除的。在這幾年之中,日本曾逼迫中國政府禁止一切排日的行為與言論。凡中國政府的權力能禁止的排日,可以說是都做到了。現在中國人民不能抵制日貨了,不能發表排日的議論了。然而明眼的人都能明白,這個仇恨的局勢只有一天一天的強化,並沒有減輕。所以者何?只國為消除仇恨的鎖鑰並不在中國政府人民的手裡,而在日本政府軍部的手裡。日本有此鎖鑰而不肯用,所以這個不幸的仇恨局勢只有火上加油,從不見釜底抽薪。

  我們從中國國民的立場,也想很坦白的提出我們認為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我們深信,如果日本政府領袖有調整中日關係的誠意,這幾項是日本必須先做到的:

  (1)廢止塘沽停戰協定,取消非戰區域。

  (2)宣告所謂「何應欽梅津協定」的無效。

  (3)日本政府自動的放棄辛丑(1901)和約及其附帶文件所規定的平津鐵路地帶駐兵的權利;日本大使館遷往南京之後,所有日本駐屯關內的軍隊一律撤退回國,以為辛丑和約其他簽字國之首倡。

  (4)宣告去年六月的察東協定無效,撤退察哈爾境內的「滿洲國」軍隊。

  (5)禁止華北各省以及福建境內一切運動偽自治的活動。

  (6)日本政府自動的取消中國境內的領事裁判權,以為歐美各國的首倡。

  (7)統一外交,由日本政府宣告一切凡非兩國正式外交全權代表所簽訂的文件完全無效。

  我們深信這些是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這些條件都還不夠根本解決中日問題,但我們深信這些條件可以在中日關係史上開闢一個新時代,可以打開一條新路,消極的至少可以使中日兩國的關係不至於更惡化,積極的可以減除不少的仇恨,可以打開兩國間樹立嶄新的關係的門路。

  如果日本的政治家到今日還認不清我們兩個民族的關係日日惡化的傾向,如果日本的政府國民還不肯做一點「釜底抽薪」的努力,如果日本的政府軍部到今日還夢想中日關係的調整隻是中國單方面的屈服,那麼,我們深信我們兩國間的關係是無法調整的,只有大家準備扮演同文同種相屠殺的慘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