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集百官讀皇后諡議奏(元和十一年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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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集百官讀皇后諡議奏〈(元和十一年禮院)〉 唐 作者:闕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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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按《曾子問》:「賤不誄貴,幼不誄長。禮也。」古者天子稱天以誄之。皇后之諡,則請於廟。《江都集禮》引《白虎通》曰:「皇后何所諡之?諡之於廟。」又曰:「皇后無外事,無為於郊。」《傳》曰:「故雖天子,必有尊也。準禮,賤不得誄貴,子不得爵母。」所以必諡於廟者,諡宜受成於宗廟。故天子諡成於郊,皇后諡成於廟。今請準禮集百官連署諡狀訖,讀於太廟,然後上諡於兩儀殿。既符故事,允合《禮》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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