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事於宰相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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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事於宰相書
作者:李翱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35

凡居上位之人,皆勇於進而懦於退,但見已道之行,不見己道之塞,日度一日,以至於黜退,奄至而終,不能先自為謀者,前後皆是也。閣下居位三年矣,其所合於人情者不少,其所乖於物議者亦已多。奸邪登用而不知,知而不能去;柳泌為刺史,疏而不止;韓潮州直諫貶責,諍而不得。道路之人鹹曰:「焉用彼相矣。」閣下尚自恕,以為猶可以輔政太平,雖枉尺猶能直尋,較吾所得者,不啻補其所失,何足遽自為去就也。竊怪閣下能容忍,亦已甚矣。昨日來高枕不寐,靜為閣下思之,豈有宰相上三疏而止一邪人,而終不信?閣下天資畏慎,又不能顯辯其事,忍恥署敕,內愧私歎,又將自恕曰:「吾道尚行,吾言尚信,我果為賢相矣。我若引退,則誰能輔太平耶?」是又不可之甚也。當貞觀之初,房、杜為相,以為非房、杜則不可也;開元之初,姚、宋為相,以為非姚、宋則不可也。房、杜、姚、宋之不為相,亦已久矣,中書未嚐無宰相,然則果何必於房、杜、姚、宋?況道不行,雖皋陶、伊尹,將何為也?房、杜、姚、宋,誠賢也,若道不行,言不信,其心所謂賢者,終不敢不進,其心所謂邪者,終不敢不辯,而許敬宗、李義府同列用事,言信道行,又自度智力必不足以排之矣,則將自引而止乎?將坐而待黜退乎?尚自恕苟安於位乎?以閣下之明,度之當可知矣。凡憲己事則不明,斷他人事則明,己私而他人公,勇易斷也。承閣下厚知,受獎擢者不少,能受閣下德而獻盡言者未必多,人幸蒙以國士見目,十五年餘矣,但欲自竭其分耳,聽與怪在閣下裁之而已。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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