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左降官準舊例量移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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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左降官準舊例量移疏
作者:韋處厚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715

伏見赦文節目中,新左降官有不該恩澤者。在宥之體,有所未宏。臣竊聞物議,皆言逢吉恐李紳量移,故有此處置。若如此,則應是近年流貶官,因李紳一人,皆不得量移。事體至大,豈敢不言?李紳先朝獎任,曾在內廷,自經貶官,未蒙恩宥。古人云:人君當記人之功,忘人之過。管仲拘囚,齊桓舉為相;冶長縲絏,仲尼選為密親。有罪猶宜滌蕩,無辜豈可終累?況鴻名大號,冊禮威儀,天地百靈之所鑒臨,億兆八紘之所瞻戴。恩澤不廣,實非所宜。臣與逢吉素無仇嫌,與李紳且非親黨,所論者全大體,所陳者在至公,伏乞聖恩,察臣肝膈。倘蒙允許,仍望宣付宰臣,應近年左降官,並編入赦條,令準舊制,得量移近處。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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