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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魏徵舊宅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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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魏徵舊宅狀
作者:白居易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67

李師道奏請出私財收贖魏徵舊宅事宜。

右,今日守謙宣令,撰與師道詔,「所請收贖魏徵宅,還與其子,甚合朕心,允依來奏」者。臣伏以魏徵是太宗朝宰相,盡忠輔佐,以致太平,在於子孫,合加優卹。今緣子孫窮賤,舊宅典賣與人,師道請出私財收贖,卻還其後嗣。事關激勸,合出朝廷,師道何人,輒掠此美,依宣便許,臣知非宜。況魏徵宅內舊堂,本是宮中蓄,太宗特賜,以表殊恩,既又與諸家不同,尤不宜使師道與贖。計其典賣,其價非多,伏望明敕有司,特以官錢收贖,使還後嗣,以勸忠臣,則事出皇恩,美歸聖德。臣苟有所見,不敢不陳,其與師道詔,未敢依宣便撰。伏待聖旨,謹具奏聞,謹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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