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於開展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與發證工作的通知
財政部關於開展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與發證工作的通知 財文資函〔2015〕4號 2015年6月1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
文件 |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 有關民主黨派中央,有關人民團體,中國出版集團公司,中國對外文化集團公司,中國廣播電視網絡有限公司: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文資〔2012〕16號,以下簡稱《辦法》),財政部將於2015年7月1日起,組織開展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以下簡稱產權登記)發證工作。為了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財政部負責組織中央文化企業產權登記發證工作,匯總分析企業國有資產占有與變動等情況。主管部門負責對所主管的中央文化企業產權登記證申辦及資料合規性審核,並報告應辦、已辦、補辦或緩辦產權登記等情況。中央文化企業負責本企業及其各級子企業產權登記證申辦及資料合規性審核,對登記事項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
二、各主管部門和中央文化企業要高度重視,抓緊做好產權登記逐戶清理和核實工作,做到應登盡登,確保產權登記發證工作順利完成。同時,要認真總結梳理產權登記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夯實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基礎。
三、因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平台產權登記子系統首次啟用,此次以2014年12月31日為登記時點統一開展企業占有產權登記工作,並分兩批進行。主管部門應分別於2015年7月31日(第一批)、8月31日(第二批)前向財政部報送相關文件和資料(見附件)。
四、本通知印發前已辦理產權登記,且原登記事項(企業名稱、級次、組織形式、國有資本出資人、國有資本出資人持股比例、國有資本額等)未變化的企業,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原產權登記證正、副本,最近一次產權登記表,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14年企業財務決算審計報告等文件資料,並填報占有產權登記表,經財政部審核後,作為占有數據核發產權登記證。
五、本通知印發前已辦理產權登記,但原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且未辦理新的產權變動登記的企業,應按照《辦法》有關規定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原產權登記證正、副本,最近一次產權登記表,最近一次產權登記至2014年12月31日每次產權變動的經濟行為決策或者批覆文件,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14年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審計報告等文件資料,並填報占有產權登記表,經財政部審核後,作為占有數據核發產權登記證。
六、本通知印發前尚未辦理產權登記,或雖已辦理產權登記但產權登記證和產權登記表遺失的企業,應當補辦占有產權登記。按照《辦法》有關規定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出資人資格證明文件,企業設立及自設立至2014年12月31日每次產權變動的經濟行為決策或者批覆文件,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14年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審計報告等文件資料,並填報占有產權登記表,經財政部審核後,作為占有數據核發產權登記證。
七、中央各部門各單位非時政類報刊出版單位轉制新設的企業(財文資〔2015〕1號文件明確出資人為國務院的16家企業),應當提交轉制方案批覆文件、事業單位法人註銷批覆文件、企業章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者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清產核資結果批覆和清產核資專項審計報告等,填報占有產權登記表,經財政部審核後,作為占有數據核發產權登記證。
八、本通知印發前已辦理產權登記,但發生產權註銷事項,需要辦理註銷產權登記的企業,應按照《辦法》有關規定提交相關文件資料,並填報註銷產權登記表,交回原產權登記證正、副本或產權登記表。
九、對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供全部產權登記資料,但權屬清晰、產權變動歷史沿革明確的企業,可以依據財政部或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的清產核資批覆文件以及權屬關係證明材料,補辦占有產權登記。
企業產權歸屬不清或發生產權糾紛的,應暫緩辦理產權登記,在產權界定清楚、產權糾紛調處後及時申辦產權登記。
十、資產和財務關係在財政部單列的企業應以企發文的形式,統一將相關資料和審核意見報送財政部文資辦;其他企業將相關資料以企發文形式報主管部門審核,主管部門應以司發文的形式,統一將相關資料和審核意見報送財政部文資辦。
十一、各報送單位在報送紙質文件資料同時,要登陸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平台-產權登記子系統,將相關數據資料錄入信息系統(網址:http://wzjg.mof.gov.cn,使用USB-Key辦理),並通過該平台打印並提交填報完整的占有產權登記表和合規性資料目錄,各主管部門和中央文化企業要對所屬企業錄入的資料進行審核確認。辦理註銷產權登記的,不需要錄入電子數據。
十二、為了保證產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順利開展,我們編寫了《2015年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發證工作指引》和《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平台產權登記子系統用戶手冊》,各主管部門和中央文化企業可以登錄財政部官網文資辦頻道「政策發布」欄目下載。
各主管部門和中央文化企業在報送相關材料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財政部文資辦聯繫。
產權登記業務辦理諮詢電話:68553732
產權登記子系統操作諮詢電話:68553763#400-119-9797
財 政 部
2015年6月19日
附件:
中央文化企業產權登記分批名單(第一批)
序號 | 主管部門(資產財務單位) | 企業名稱 |
1 |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 中國方正出版社 |
2 | 中共中央組織部 | 黨建讀物出版社 |
3 | 中共中央宣傳部 | 學習出版社 |
五洲出版社 | ||
4 | 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 | 當代世界出版社 |
5 |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 | 中國長安出版社 |
6 | 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 | 九州出版社 |
7 | 外交部 | 世界知識出版社 |
8 | 發展改革委 | 中國計劃出版社 |
中國市場出版社 | ||
9 | 教育部 | 中國教育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
教育科學出版社 | ||
10 | 科技部 | 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 |
11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中國工信出版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人民郵電出版社 | ||
電子工業出版社 | ||
12 | 國家民委 | 中國民族攝影藝術出版社 |
13 | 民政部 | 中國社會出版社 |
14 | 司法部 | 法律出版社 |
15 | 財政部 | 中國財經出版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 ||
經濟科學出版社 | ||
16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 | ||
中國人事出版社 | ||
17 | 國土資源部 | 中國大地出版社 |
地質出版社 | ||
18 | 環境保護部 | 中國環境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中國環境報社 | ||
19 | 住房城鄉建設部 | 中國城市出版社 |
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 ||
建築雜誌社 | ||
20 | 交通運輸部 | 人民交通出版社 |
中國交通報社 | ||
中國水運報社 |
中央文化企業產權登記分批名單(第一批)
序號 | 主管部門(資產財務單位) | 企業名稱 |
21 | 水利部 | 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 |
22 | 農業部 | 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出版社 |
中國農業出版社 | ||
23 | 商務部 | 中國商務出版社 |
24 | 中國人民銀行 | 中國金融出版社 |
25 | 審計署 | 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 |
26 | 海關總署 | 中國海關出版社 |
27 | 國家稅務總局 | 中國稅務出版社 |
28 |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 中國工商出版社 |
29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中國質檢出版社 |
30 | 國家體育總局 | 中國體育報業總社 |
31 |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 煤炭工業出版社 |
32 | 國家保密局 | 金城出版社 |
33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 |
中國醫藥報社 | ||
34 | 國家統計局 | 中國統計出版社 |
35 | 國家林業局 | 中國林業出版社 |
36 | 國家旅遊局 | 中國旅遊出版社 |
37 | 國家宗教事務局 | 宗教文化出版社 |
38 |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 中國法制出版社 |
39 | 國務院研究室 | 中國言實出版社 |
40 | 國家海洋局 | 海洋出版社 |
41 |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 中國地圖出版社 |
測繪出版社 | ||
中華地圖學社 | ||
西安地圖出版社 | ||
哈爾濱地圖出版社 | ||
成都地圖出版社 | ||
中國測繪報社 | ||
42 | 中國鐵路總公司 | 中國鐵道出版社 |
43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中國民航出版社 |
中國民航報社 | ||
44 | 國家文物局 | 文物出版社 |
中國文物報社 |
中央文化企業產權登記分批名單(第一批)
序號 | 主管部門(資產財務單位) | 企業名稱 |
45 |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 中國中醫藥出版社 |
中醫古籍出版社 | ||
中國中醫藥報社 | ||
46 | 全國政協辦公廳 | 中國文史出版社 |
47 | 最高人民檢察院 | 中國檢察出版社 |
48 |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出版社 |
49 | 中華全國總工會 | 工人出版社 |
50 | 共青團中央 | 中國青年出版社 |
中國少年兒童新聞出版總社 | ||
中華兒女報刊社 | ||
輔導員雜誌社 | ||
51 |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 | 中國婦女出版社 |
52 | 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 中國文聯出版社 |
書法出版社 | ||
中國電影出版社 | ||
中國書法出版傳媒有限責任公司 | ||
中國攝影出版社 | ||
53 | 中國作家協會 | 作家出版社 |
54 |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 | 科學普及出版社 |
55 |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 | 中國華僑出版社 |
56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 | 中國貿易報社 |
57 |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 華夏出版社 |
58 |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報刊社 |
59 |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央委員會 | 團結出版社 |
60 | 中國民主同盟中央委員會 | 群言出版社 |
61 | 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委員會 | 開明出版社 |
62 | 中國致公黨中央委員會 | 中國致公出版社 |
63 | 九三學社中央委員會 | 學苑出版社 |
64 | 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委員會 | 台海出版社 |
65 | 資產和財務關係單列 | 中國廣播電視網絡有限公司 |
中央文化企業產權登記分批名單(第二批)
序號 | 主管部門(資產財務單位) | 企業名稱 |
66 | 文化部 | 中國數字文化集團有限公司 |
中國東方演藝集團有限公司 | ||
中國動漫集團有限公司 | ||
中國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 ||
國家圖書館出版社 | ||
故宮出版社 | ||
文化藝術出版社 | ||
67 | 衛生計生委 | 中國人口出版社 |
中國人口報社 | ||
中國衛生雜誌社 | ||
人民衛生出版社 | ||
健康報社 | ||
68 | 國資委 | 冶金工業出版社 |
化學工業出版社 | ||
中國財富出版社 | ||
企業管理出版社 | ||
中國紡織出版社 | ||
中國輕工業出版社 | ||
中國商業出版社 | ||
69 |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 中國新聞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
中廣傳播集團有限公司 | ||
中國書籍出版社 | ||
線裝書局 | ||
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 | ||
中國廣播影視出版社(原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 | ||
70 | 國家知識產權局 | 知識產權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 |
71 | 資產和財務關係單列 | 中國出版集團公司 |
72 | 資產和財務關係單列 | 中國對外文化集團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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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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