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南彝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對自治縣公安局任意使役在押犯人的抗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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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南彝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抗議書
(57)路檢監字001號

1957年7月9日

路南彝族自治縣公安局:

我院於1957年第一季度檢察監所時,發現監所於今年3月到4月每天派出12名人犯給民警隊修蓋房子,在一個多月的時間內累計達400多個勞動日,此種任意動用在押人犯的錯誤行為直到第二季度監所檢察時仍然存在。我院曾四次口頭和書面建議糾正,均置之不理,更為嚴重的是你局潘我崗局長指使監所所長馮洪元不向檢察院如實反映此情。特依法向你局提出抗議,請立即糾正,停止無償動用人犯的錯誤行為。

路南彝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

1957年7月9日


抄報:曲靖地區檢察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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