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王予安還越兼寄梁非馨
外觀
送王予安還越兼寄梁非馨 作者:黎遂球 明朝 |
王郎昔與梁生居,遼左烽煙談笑餘。
梁生作書遙與我,此中乃有王郎人不如。
自從遼事潰敗罪督死,王郎徒步歸鄉里。
我從燕市遇梁生,不語淚下如流水。
王郎高才舉於鄉,聲名鵲起羽翼長。
十年而今得一見,典衣奏伎同飛觴。
酒酣相看意復惡,爲君起舞還命酌。
督師失守有恆罪,是逆非逆果何若。
此事君應解其故,試望胡沙迷海霧。
君來仍主督師家,何以報之前途賒。
去逢梁生爲問信,歲荒久客安歸耶。
他人小恩勿煩受,無乃空作禰衡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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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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