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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本文是
中華民國法規
。
相關澳門法例,可參見
第14/2001號法律
。
通訊傳播基本法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92 年 12 月 26 日
制定17條
中華民國 93 年 1 月 7 日公布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300000301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17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 105 年 10 月 21 日
修正第1條
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9 日公布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136321號令
修正公布第 1 條條文
姊妹計劃
:
數據項
本作品來自
中華民國法律
,依據《
著作權法
》第九條,
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
Public domain
Public domain
false
false
分類
:
中華民國92年制定93年公布法律
中華民國曾經修正1次的法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