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縣志/卷之一 歷年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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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紹興三年癸丑,初以長汀蓮城堡為蓮城縣。
五年乙卯,縣令丘欽若始築土城三百丈。
八年戊午,縣令劉國瑞始建學舍,給官田以贍弟子員。
十四年甲子,詔蠲汀、漳、泉、建四州經賊踐蹂賦稅。
十七年丁卯,以盜賊妨農,詔令賑粟貸種。
十九年己巳,詔以汀、漳、泉三州民田被賊踐蹂,蠲其稅。
孝宗淳熙八年辛丑,除汀、漳民為潮賊蹂踐者賦役。
十一年甲辰,令守臣賑粟貸種。時不雨,至於八月,是歲無禾。
十三年,減汀州鹽價,歲萬緡。
十四年,大水。縣令劉爚重修儒學,請罷綱運例等錢。
慶元元年,縣令鄞康成建惠濟橋。
紹定三年,寇亂,暫駐兵於儒學,遂為所壞。
五年,縣令米巨宏重修縣治儒學、廨舍、土城,建遺愛堂、不欺室、愛蓮軒。
嘉熙二年,建萬桂貢士莊。
淳佑三年,縣令羅應奇重修土城,作甕門。
十一年,山水暴至,漂蕩民居
寶佑四年,縣令徐公亮建朱、楊二先生祠。
景炎二年,罷商務稅。
元至正四年,夏秋大疫。
六年,羅天麟起兵。按舊志所載,元順丙戌二月朔,日食,山東地震;五月,陝西飢,盜竊太廟神主,六月,羅天麟兵起,破汀州。
七年,縣令王成吉重修土城禦寇。
十四年,大飢,人相食。
二十一年,文廟火於紅巾賊,惟大成殿存;城池、縣治複毀。
二十四年,攝縣事馬周卿重建儒學門廡兩齋,始建文川橋澄清閣,隸東田石十三景。
明洪武元年戊申即位,詔行天下,定律令。
二年,詔天下郡縣立學。
三年,詔開科舉。
四年,縣令鄧升重建縣治,建提刑按察分司,遷北團寨巡檢司於崇儒坊。
五年,詔天下郡縣立孤老院,降戶田帖。
六年,縣令劉雍建山川、邑厲、鄉厲壇。
七年,重修聖殿兩廡。
八年,命立社學,建際留倉;命天下郡縣訪窮民,無告者,月給衣食;無所依者,給以屋舍。
十五年,命改六里為四十一圖。
十六年,頒鄉飲圖式,始立歲貢,裁革稅課司。
十七年,置陰陽、醫學。
十八年,縣令丁良恭改巡檢司於新泉。
十九年,詔賜高年肉、帛。
二十一年,建常豐橋。
二十四年,建里社壇。
永樂四年丙戌,遣使購求遺書,命建申明亭、惠民局;主簿許利建預備倉,複設預備倉於各里。
十五年,頒《四書》、《五經》、《性理大全》於學宮。
宣德元年丙午,縣令吳衡增置學地為齋舍。
七年,敕減二三糧額及消耗,作民田起科;並六里為三十一圖。
十四年,沙、尤寇鄧茂七攻邑,毀官舍、民居及文川橋,邑民登冠廌寨以御之。
景泰五年,縣丞李翰複建文川橋,重修養濟院。
天順七年,訓導王頊始塑文廟及兩廡像。
成化六年,縣丞胡璉遷府館於縣治後。
八年,改建寧道為漳南道,提學游明建明倫堂,縣丞胡璉移譙樓於儀門前,建旌善、申明二亭。
十二年,提學鐘成建儒學衙宇號舍。
十四年,縣丞吳琬重建文川橋。
十五年,遷欞星門於街內,建興賢、育才二坊,重修社稷、山川壇。
二十一年,夏淫雨,山水驟溢,鄉市民居多為所壞,沿溪屋宇漂蕩;田苗為沙所壓,人畜有溺死者。
二十二年丙午,改射圃為演武亭。
弘治九年丙辰,都御史金澤奏請添設捕盜主簿一員,增新窩鋪。次年,裁革主簿。
十年,改清軍廳為主簿衙,又建秋家嵐隘門樓。
正德四年,正街市火。縣令蔣璣築土城七百餘丈。
七年壬申,縣令蔣領官兵剿大帽山賊,於黃沙寨死難。次年,贈為汀州府同知,建忠惠祠祀之。
八年,漳南道胡公璉,改建儒學為前廟後堂,縣令鄭倌董其事,煥然一新;始築磚城。
十四年己卯,縣令吳瓚建雄鎮樓於縣治後。
嘉靖元年壬午,地震。改建邑厲壇於北山。
二年,建城樓五座,架鋪三十餘間。
四年,新泉寇揚廷蘭等劫掠鄉堡,隔川民陳璣等尋獲之,卒以事死。
五年,縣令方進毀廟祠五所,修飾文廟,建聚奎樓、尊經閣、號舍三十間,重建泮宮興賢、育才二坊,遷社稷壇於彭坊養濟院,於東門外改龍山廟為祝聖宮,金山廟為鄉約亭,重建惠濟橋。
六年,大水,禾盡偃。
八年,頒禦制「四箴碑」,改尊經閣為敬一亭。
九年,飢,賑。
十年,降旨正先師廟號,毀像設主。是歲夏,東南門圮三十餘丈,雷震文廟柱。
十二年,九月星隕如雨。
十三年,建啟聖祠。
二十一年,縣令金榜重修殿廡賢聖牌位,重修欞星門;遷社稷壇於西門郊右。縣丞楊汝楫賑飢,徙縣土地祠於譙樓東,重修學舍衙宇。
二十二年,主簿陳芳重修聖殿兩廡,遷桂亭於明倫堂,後毀。
二十三年,地震;秋冬大疫。
二十五年,火焚養濟院,死者三人。
二十六年,署印主簿王一猷往上杭,至伯公灘舟覆,失縣印。
二十七年,頒縣印。是歲生員一十四名倡義捐貲建儒學,複舊址,又毀及諸從像。
二十八年,建泮池石橋。
三十二年,黃竹花,其實如米,居人以花實食之。署印推官鄭信修文廟聖賢牌龕,建鎮南關。上杭豐頭流賊百餘人,劫掠湯頭村。
三十四年,夏秋霪水,城圮。募驍勇百六十人,往征倭寇,猝遇杭州府朱仙橋,死敵者二十七人。
三十五年,縣令陶文淵修連城縣志。夏,大水漂流,南門濱溪岸及城垣衝圮,典史潘瑞督修之。
三十六年,流寇竊發,縣令陶改建豐頭等隘,仍設鄉兵御之。
四十年辛酉,饒賊圍城,里老請保,本府節推劉宗寅鎮守城池,人民免患。
四十一年,廣寇羅袍等據席湖營,生員童邦傑計擒之。
四十二年,新泉築城參佰丈以禦寇。
隆慶四年庚午,朋口大水,至新泉一帶,民居漂蕩,損人幾百口。
五年,自御極以來,五穀豐登。
萬歷元年癸酉,縣令陳三俊改學,複原址,右廟左堂。
二年,七月大水三日,湮沒民居、田塘甚多,推去安東樓、鎮川廟。本縣命人將縣門連城縣牌投諸水,水少息。
四年,縣令郭鵬賣學前泮池,改儒學於東門外山川壇,仍移山川壇於南順新庵背山。
七年,縣令郭丈量,虛糧之家受惠,加子粒米幾百石,貽累殷戶,後經當事請豁。
十二年,縣令朱九卿遷學宮於原址,六里複丈,田地得均;又,文川橋圮折一半,隨修之。
十四年,縣令朱僉殷實,填學宮後塘二口,栽樹木以培龍脈。
二十一年,縣令牛大緯建文塔於李坊庵;是歲大旱,祈禱殷勤,雨隨車至。
二十二年,大荒,竹生米,療飢,活人甚眾。
二十三年,西福汲門樓毀,旋建。
二十八年,八月地震。是歲冬,縣令徐大化改學為前廟後堂。
二十九年,金山祖廟毀,大疫。
三十年,縣令徐建南北二水閘,又建湯背土寨。
三十一年,縣令徐於學後建足食倉。
三十二年,冬地震。是歲,縣令徐置學前泮池。
三十六年,知縣傅坤建城隍廟前堂,又建渡頭橋。
三十七年,西、南二隅人,重建金山祖廟。
四十年,宗師馮移文泮池建橋三座。
四十二年,縣令丘大成改學宮為子午向,恢大明倫堂,遷名宦、鄉賢二祠於學後。
四十五年,縣令雷同聲建文昌閣於學後。
四十六年,學前泮池水紅色,青木石投之,皆染紅,如是者一月餘。
天啟元年辛酉,縣令雷改社稷壇於西門接官亭之上,遷邑厲壇於西門舊社稷壇。閏二月,大水,牆屋壞,人民損傷。
三年,六月,雨雹,大如卵,害稼。
四年,學前泮池水複紅,二十餘日。
六年,秋冬旱,疫厲。
七年,縣令張大觀修刻縣志,重建譙樓。
崇禎元年戊辰,檄調各縣鄉兵,守福州海口,連官募兵應之。
四年春,廣賊逼上杭演武場,掠長汀,連邑警。土夫登城守宿,募勇防衛;賊知有備,他遁。是歲夏五月,天雨黑粟,人不敢食。
八年,冬十一月,地震。是年,縣令陶文彥捐俸,委主簿劉芳稱,重修內城垛、東水門城樓、窩鋪暨養濟院、倉廒等處;複委巡簡薛通整理南路新泉公館、北路新添公館。
九年,春正月,天雨雹。夏四月,飢,縣令陶請發倉賑濟;又捐俸修啟聖祠東西兩廡,詳複各鄉九隘,委鄉兵宿禦。
十四年,縣令顧祖奎緝捕奸寇,四封安堵。沿城增修垛子二尺;開三望坪麥田,未殫厥功。有勸農祠,今廢。
十六年,邑人謝紹榮玄孫謝建奇等,重建城西晝錦橋。
十七年,春飢,縣令顧祖奎捐賑。夏六月二十七日夜,城外大水,漂民居,害禾。秋,訓導盧旭日率通庠士子修文廟聖賢牌龕、明倫堂兩廊照牆。是歲,清兵複北京,國號大清。
順治三年,三月,大水泊城東龍鳳橋;五月,北安里大水,衝圮田塍;山寇取北安之禾,屢掠席湖營,通邑士民練兵造銃,嚴為防衛。八月二十九日,清兵複汀州。九月二日,差官取錢糧冊籍。縣令吳希點浙江人諭通邑士民,焚香露頂,步出西郊恭迎。御旨:三日,城內外士民剃發。四日,吳縣令齎冊籍往府,中途阻四。八日,仍齎上府;二十一日,邑中里老齎米、酒、豬、羊等物,供給大兵。十月,縣令徐承澤、教諭毛可仰、典史徐一鵬前後蒞任。
四年,縣令徐建北山樓三層,添設木城,以備防守。八月,山寇初攻,從橫山隔口田直入隔川,焚掠逼縣。縣令徐嚴為防守,請兵援剿,寇宵遁。時從賊營得諜書,急緝城內奸細數人,同眾審確,棄市。十二月,山寇破永安,乘勢攻連邑。寇圍城急,縣令徐曉夜率眾,登城守御,矢、石、銃交下,寇不敢近。時援兵未至,而渠魁偽稱,趙士冕紿脅內僑寓官李士藻等潛通。三日城陷,縣令徐被獲,至寇營,義不屈,咬牙怒目罵賊而死;教諭毛、典史徐亦不屈,徇難。賊眾入城,焚擄淫掠。後三日,協鎮高守貴、參將譚麒、都司張明海等,同領大兵至縣,振旅北門演武場。時總兵於公永綬鎮汀,運銃繼餉,繹絡不絕,士飽馬騰。協鎮高及譚、張等將,衝鋒破敵,屢戰賊敗。至除夜,設計恢複,殺殲達旦,伏屍遍地,生擒李士藻等歸營。
五年戊子元旦,恢複,大兵仍屯城外。九日,協鎮高率兵入城防守。本日,署任本府經歷裘良怡蒞任。見城內外屍骸蔽地,時帑藏焚劫,同代捕府倉大史姜鳳翔捐胔,自城郭至席湖營一路,掩骸瘞胔,招撫殘黎。至十三日,郡守李友蘭臨邑招撫,見滿城焦土,難民顛連,為墮淚不已。或濟以囊金,或給以布絮,百姓感激;回郡日,匍匐哭送。十五日,寇陷南鄉席湖營寨。協鎮高夤夜襲之,斬馘無數,俘者戮之,賊氣方沮。自陷城來,黌宮、縣衙、民房盡歸燹燼,僅存城隍、五顯二廟,分司公署。百姓流離轉徙,城市杳無人跡。三月,大飢,米一小升價銀貳錢四分。士女初啖糠粃,次食野菜,甚至食魚草、樹葉,死者輾轉溝壑。時囷廒焚燼,署令裘申請道府,批助賑濟,民賴以活。城垛崩圮,署令裘募工修葺,周圍先設楞柵,後設木城,多備器械、火藥,以備捍禦。秋,瘟疫大作。是歲,土寇兩踞揭坊寨,擄掠近寨鄉村,焚燒民舍。署令裘同駐防譚,內嚴城守,外嚴偵探,日率精兵繞寨擊之,殺渠魁而餘黨驚遁。安撫揭坊難民,仍搜各山寨奸細,設保甲、給腰牌以嚴出入。八月,署儒學教諭事徐廷雄蒞任。冬,署令裘修北山樓,建敵樓三座、窩鋪十間,建土地祠。
六年已丑,大飢,黃竹生花結實,鄉民舂以代粟。夏,重修城隍廟;三隘鄉民流離失所者,蒙分巡漳南道張嶙然漸次招撫。至是,來邑輸誠納課。六月十五日,縣令楊方盛蒞任,招撫離民,複興縣南集場,以通貿易。署諭徐與通邑士民,建偕樂亭,紀之。視事未幾,卒於官。十二月廿六日,部院陳委署縣事王自成蒞任。
七年庚寅正月,署令王移城外市民入城貿易。集場日,嚴制兵丁,毋得騷擾,赴集者漸眾。三月,葬故令楊於城東郭外,置田立祠,撫恤其家以歸。時值飢疫,死亡載道,暴骨如莽,捐貲悉為埋瘞。兵火後,丁糧冊籍無稽,命各里逐戶挨查,匯集以成黃冊。建文川大橋。臨旋任,留囊金二百,置產以給貧士。通邑建崇報祠二所,一合祀郡守李友蘭、司理周維新、協鎮高守貴、駐防譚麒、張明海等官;一專祀署令王公,各有祀田若干畝載冊。九月五日,縣令錢君銓蒞任。土寇擄掠席湖營及田心各鄉,請兵援剿,寇遁。惜視事未以,次年正月卒於官。十二月十八日雷鳴,二十五日亥時地震,聲響如雷;二十七日清晨,地又微震。
八年辛卯:自丁亥縣令徐死難失印,上台諭將學印行用。是春,頒新鑄印,署幕姜鳳翔入京齎回。
九年,縣令田生玉建譙樓於舊址,規制更加宏廠。
十年,縣令田鼎建縣治正堂,又建內署廳於右舊址,建聖殿於明倫堂舊址,移明倫堂於左肩,其餘兩廡、宮牆、欞星門未告成。
十二年,三月後飢荒,米價高騰。
十三年,正月元宵日大雪,平地深三尺,旬日方解。歲大豐。冬,縣令田建文川橋屋、佛堂、店肆,冬臘告成。
十五年,奉旨裁扣天下紳衿削出優免銀兩,惟免本身丁徭。
十六年,縣令蓋繼孔、訓導葉兆改聖殿於原址,升高其地,作壬山丙向,餘未告成。
十八年五月,奉旨移靖南王統師鎮閩,全省安堵,九月,大將軍班師出閩,用連民夫參千名協濟浦城,民多逃亡。
康熙元年,正月,前任總督部院李次第招撫,至此,海逆投誠。
二年,縣令杜士晉、教諭李振纓複立四配、十哲牌龕,建兩廡,立牌座,宮牆、儀門、欞星門煥然改觀;重修啟聖祠。縣令杜又建龍亭庫、考政堂、篤功亭、燕喜堂、內署房舍百間;申詳免民間解米,撫院許批准永為豁免;又申詳以協濟邵武人夫銀抵兌紳衿優免壹仟貳百餘兩,紳士咸頌。夏,奉文取廢銅鑄錢,旋罷。
四年,奉旨清丈通邑田畝,縣令杜丈出隱匿貳千餘石,始合部頒全書原額,不溢不缺。春初霪雨,入夏大旱,早禾無收,縣令杜捐貲大賑。自二月至七月,四方飢民、漳泉移民就食;地稍遠者,核粟賑之。十一月十二夜,有大奔星天狗,由西南抵西北,長竟天,聲如雷響。
五年,春,縣令杜建縣治土地祠,移賓館於左個。是年,因舊歲無禾,又飢。縣令捐賑如舊,飢民、移民俱就食,自三月起至六月止。夏五月,投誠都督顏等移師江右,台檄取連城民夫貳千餘名,協濟上杭,過山,解赴往返四十餘日,民多疫死。置申道憲祠田。縣令杜捐俸壹百餘兩;買生員李日淳車田共九處,苗糧上則共參畝一分貳厘柒毫,中則共柒畝捌分伍厘貳毫。又捐俸置孤貧田銀肆拾兩,買陳恆甫河源裏小魚潭、小槽、車田等共壹拾肆處,上則壹畝肆分肆厘貳毫,中下則共田壹拾貳畝參分陸厘玖毫。又查出車田豪民陳東白子,隱匿雷公祠田肆畝,坐落太平隘大魚塘,撥充啟聖祠香燈用。奉部院張建立敵樓炮台四座、望樓一十八所。縣令杜捐建城隍牌樓,改雄鎮樓為雄鎮台,鼎建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