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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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辦法
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0號
2018年11月27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令

第50號

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辦法》已經2018年10月2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第5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2年11月30日公布的《摩托車生產准入管理辦法》(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43號)同時廢止。

部長   苗圩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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