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
外观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 2018年11月27日 发布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10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2年11月30日公布的《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43号)同时废止。
部长 苗圩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doc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