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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使分祀嶽瀆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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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使分祀嶽瀆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2

務農勸穡,雖因於天道,人和歲稔,實賴於神庥。頃者春夏之交,稍愆時雨,收獲之際,復屬秋霖。慮害農功,每祈孚祐,遂得百神降福,群望效靈,既不為災,仍多善熟。幽讚之德,普洽於生人,昭報之儀,式遵於祀典。宜令太子詹事嗣許王瓘祭東嶽,光祿卿嗣鄭王希言祭中嶽,宗正卿濮陽郡王徹祭西嶽,少府監李知柔祭南嶽,衛尉卿嗣天王祗祭淮瀆,光祿少卿彭果祭河瀆,所司擇日錄奏。其名山大川,有路近處亦合便祭,僻遠處委所繇長官備禮致祭。務陳蠲潔,以達精誠。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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