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鄂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2號令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鄂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1號令 鄂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2號令
2020年1月23日
發布機關:鄂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鄂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3號令
原文地址:鄂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2號令

各區政府,葛店開發區、臨空經濟區管委會,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成員單位:

現就近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下達如下命令:

一、全面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級響應。各區、葛店開發區、臨空經濟區要立即成立疫情防控指揮部,明確責任分工,建立信息報送、溝通協調、情況會商等工作機制。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全面實行應急備勤。

二、落實醫療救治措施。市中心醫院、市三醫院為我市定點醫院,市中心醫院同時為集中醫學觀察場所,配足診療力量、救治藥械和設備設施,全面按照防控規範要求開展救治觀察等工作。1月23日前,各區、葛店開發區、臨空經濟區要在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醫學觀察場所和隔離病房,規範救治觀察工作。

三、落實基層地區防控措施。自即日起,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每日走訪了解常住人口、外來人口和返鄉人員的健康狀況,發現發熱、咳嗽的人員迅速登記上報至街道、鄉鎮,每日16時前,由區級指揮部辦公室統一匯總報至市級指揮部辦公室,並提醒其儘快到醫療機構就醫。

四、落實重點部位管控措施。全市各網吧、娛樂場所、體育場館暫停營業或開放。春節前夕,各區、葛店開發區、臨空經濟區對轄區內農(集)貿市場、商業及文化娛樂場所等開展一次全方位排查,發現隱患問題立即整改到位。

五、落實後勤保障措施。各區、葛店開發區、臨空經濟區迅速對藥品、醫療器械、檢測試劑的生產、儲備和供應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制定保障計劃並抓好落實。

鄂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0年1月23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