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肆丈人傳
酒肆丈人傳 作者:權韠 朝鮮王朝 |
昔者,邵子居洛。一日,乘小車,賞花於天津橋,憩於酒肆之傍。見一老翁,鬚鬢皤然,鉤簾而坐,左手獵纓,右手指邵子曰:「汝非邵雍耶。」邵子拱而對曰:「然。」曰:「汝非折天地之和,離陰陽之會,漏神之機,洩道之密,以取媚於世者耶。若汝者,古謂之天刑之民。」邵子矍然逡巡而進曰:「夫子何罪雍甚耶,雍自少時讀先王之書,至於今四十餘年矣。言不敢有悖乎理,行不敢有違乎道,夫子何罪雍甚耶?」丈人齤然而笑曰:「甚矣難悟哉,子之惑也。居,吾語汝。至道之精,窈窈冥冥。至道之極,昏昏嘿嘿。二儀相軋而萬化出焉者,非有所輔相而然也。五氣順布而四時行焉者,非有所裁成而然也。邃古之世,其君愚芚,其民樸鄙,不識不知,乃蹈乎大方。凡天地之間,有生之類:躶者、毛者、羽者、介者、鱗者、惴耎者、肖翹者、趯趯而啾卽者。鹹得其所,若此之時,可謂至德也已。自伏羲畫卦,而大和散。文王之演,孔子之翼。而元氣磔,於是天下智者紛紛而起曰:『我善言易象。』相與跪坐而說之,爲剛柔消長之辨者,盈滿海內矣。是故,雲氣不待族而雨,草木不待黃而落,日月之光益以荒。噫!作易者之過也。今汝盜竊陳搏之餘論,作爲詭說,命之曰先天之學,誇奇以眩俗,矜僞以惑世。噫!亂天下者。必子之言夫。」
邵子曰:「雍聞天地之精,因卦以顯。卦畫之蘊,因辭以著,無非所以開物成務之道也。夫子以爲過,敢問有說乎?」丈人曰:「吾藏於酒肆百有餘歲,所釀日數十石。而其味不爽,故凡求酒者不之旁舍。何則,以能知酒之性而順以成之也。吾於萬物,唯酒之知,吾將以酒喩道可乎?夫酒之始也,渾然一氣耳,烏有所謂醇漓厚薄者哉。至於釃之漉之壓之篘之而後,淸濁分焉。於是醇者以漓,厚者以薄,而酒之性遷矣。夫至道之凝,非酒渾然歟。伏羲釃之,文王漉之,孔子壓之,而今子又將篘之,吾恐窈冥者昭然,昏默者的然,而至道鑿矣。然則所謂不敢悖者,乃所以悖之也。所謂不敢違者,乃所以違之也。我率天地之性而已,何所知哉,順天地之化而已。何所爲哉,夫一氣自運也。四時自行也,雨自施而物自壯也,而子亦放道而行而已矣。奈何竊竊焉知之,弊弊焉爲之,以自聖哉。」
邵子逶蛇匍匐,以面掩地,定氣而後言曰:「夫子之論至矣,雍敢不敬承明訓,然竊有疑焉,願夫子之卒敎之也。伏羲、文王、孔子。世所謂大聖人也。而夫子之言若此,然則彼三聖者,皆不足法歟。」丈人曰:「是故惡夫佞者,子歸乎,吾口閉矣。」邵子趨而退,上車三失轡,戃然不自得者間。從者曰:「先生若有不豫色然。」邵子喟然嘆曰:「我治聖人之術,亦已久矣,自以爲道在我矣。今聞酒肆丈人之言,我誠小人也,不敢更論道,不敢更說易。」程子聞之曰:「隱者也。」使弟子往求之,肆已空矣。君子謂自古有道而隱於市肆者,若嚴君平、司馬季主之倫多矣。酒肆丈人,甚言雖若不經,然往往與老、莊合,所謂遊方之外者非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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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古籍標點等著作權問題的答覆《權司1999第45號》,認為僅加標點不足以有創作性,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利用他人的智力勞動,至少應當支付相應的對價。此處民法通則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與著作權是分別的話題。
-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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