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縣人民委員會關於破除迷信嚴禁巫婆、神漢破壞活動的布告
外觀
阜陽縣人民委員會布告 辦字第0370號 1961年12月27日 |
巫婆、神漢是舊社會遺留下來的餘孽,是封建統治階級以此作為麻痹人民的工具。解放後,隨着黨的各項社會改革運動和科學文化的普及,廣大幹部和群眾的政治思想覺悟有了很大提高,迷信的人越來越少了。巫婆、神漢經過政府教育改造,大部分已改邪歸正,成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但是至今個別仍有未改造好的巫婆、神漢,利用某些地區的自然災害和疫情,妖言惑眾,以迷信騙吃騙喝。有的群眾受騙不僅花了錢,而縣耽誤了疾病治療,造成人命後果。
為了維護正常社會秩序,確保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希望廣大幹部和群眾積極檢舉揭發巫婆、神漢的破壞活動,加強對他們的監督改造。對布告前從事迷信活動的人,只要真誠悔改,一般不咎既往。即是罪惡嚴重,只要能夠徹底坦白,低頭認罪,也可從輕處理。對布告頒發後繼續進行破壞活動的,定要從嚴處理。對反革命分子、壞分子以此作掩護進行破壞活動的,要堅決從嚴懲辦。
此布
縣長:王逸雲
1961年12月2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