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陶谷集/卷二十六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卷二十五 陶谷集
卷二十六
作者:李宜顯
1766年
卷二十七

[編輯]

柳監察五世傳[編輯]

柳自湄文化縣人,高麗大丞車達之後。車達六世孫公權貴顯,公權、孫、曾孫、玄孫俱至大官,著於史。之孫曼殊始入本朝,爲贊成事,死於芳碩之亂。曼殊原之,商議中樞;原之基川縣監。生公,景泰辛未,登文科,文宗元年也。歷官至司憲府監察。

端宗遜位,自以世臣不忍負舊主,卽劗髮衣緇,遯於首陽山神光寺棲焉。中子集賢校理,欲從之,公曰:「吾雖自棄於世,汝則不可,可仕於朝。」遂仕,官至贊成。以文科進,官至大司憲,亦公命也。每請覲,輒言父得狂易疾。時六臣禍慘,而公與柳先生爲袒免兄弟,末子爲成先生孫女壻,門戶相連。公又標高自異,懼及,不敢直言,托辭於病雲。公後又移住西山,其前後必入此二山者,意義不偶然也。公旣老,謂諸子曰:「余之託跡空門,非悅其道也。吾死,不可茶毗。但吾不能殉君,毋葬我先人墓側,題墓以本衘,毋書爾曹推恩職也。」蓋其子孫所記如此。

公有子七人:長縣令,次卽,次,次卽,次縣監,次直長,次正郞。後孫微弱不振,遂失公衣履之藏。

肅宗辛酉,後孫世鼎得片碣於楊州漢洞,書曰「司憲府監察柳某之墓」。字畫宛然,而封塋不修。於是諸孫相與悲泣,謀改修封塋,而事鉅未及,碣後爲人所潛去。歲庚午,後孫亨培與諸孫十餘人,會墓下,覓其碣還竪,仍加其築而蕝之祼之。子世茂李參判,得其表章文字,以揭墓左,其文盛稱公節義,至比之淸寒子,公之跡,自此將大顯雲。

贊曰:

媲節墨台悅卿其卓。

援公比隆,斯評可繹。

柳仁善公叔自湄再從孫。弘治壬子生,居抱川縣西自作村嘉靖中,薦爲四山監役,俄見罷。

孝於親,與弟縣令禮善、奉事恩善、參判智善、虞候貞善同居,未嘗暫離。朝家爲旌其門曰「孝友門」,門前有井,兄弟共飮,又號「孝友井」。同縣人楊蓬萊士彥爲作《孝友門傳》,其略曰:「公秉禮律己,治喪葬有聞,薦祭祀必親。五兄弟同一閭,極友愛,愍其貧匱,故作樗蒱戱,陽負而與之貨,庭戶無間言。子弟無過擧,對之其儀可度,如玉雪照人。在官僅數月所,監人皆追思泣下,稱以父。」標致不羣,以同縣,其言如此,可信也夫。禮善宣祖朝相臣父也。

贊曰:

張公百忍,千古嗟稱。

同門,厥媺可承。

柳澍應霖自湄五世孫。隆慶戊辰生,爲文高選發解有名。光海癸丑,廢母論起,率鄕人抗疏請斬主其論者,其疏曰:

父子之親、君臣之義,天經地緯,亘萬古無時可墜,熄焉則禽獸而已,夷狄而已。玆者賊臣李偉卿鄭造尹訒等,肆其悖惡,傅會兇說,必欲廢君母而後已。陷慈殿於不測之域,納吾君於有過之地,捃摭之詬辱之。是非辱慈殿也,乃辱殿下也;非辱殿下也,乃擧一國歸之禽獸之類也。豈不痛哉?殿下只以爲過激,然則殿下以之言爲是耶?不然,何不斬三賊之頭,以慰慈殿,以謝臣民,以洩神人之憤乎?罪惡昭著,國人皆曰可殺,而殿下曲庇之,臣等之惑滋甚。論思言責之臣,畏觸兇鋒,莫敢請罪,今日三司皆鄭造也。人心疑懼,正論憤激,殿下何獨惜此三賊,而不念倫紀之重,不恤宗社之危乎?

疏上,光海大怒,欲殺之,有救者,只命禁錮十年。蓋其家錄如此,而遂菴權文純公取以表諸墓,可垂百世雲。

公家素溫,村隣多丐貣,投券漏室,任其朽滅,有長者稱。居陽川月村,丙子虜難,盡室下嶺南晉州,越四年而歿,歸葬抱川溪流村先塋。有四子:長軒吉自有傳,次軒一,次軒哲,次軒說。公未登仕,以散階爲司直雲。

贊曰:

尺疏誅奸,氣凜而壯。

疇敢不信?寒水有奬。

柳纘緖叔胤,弟弘緖季胤,俱仁善孫。壬辰島夷之難,弘緖負母尹夫人,過賊陣。賊覺之,遂刃尹夫人纘緖覆其上,賊又刃之,母子一時倂命。弘緖在兩屍下,得不死,然創甚,癃廢終身,朝家賜復,以旌其孝。

弘緖墓在抱川先塋,纘緖坡州泉岾村弘緖無子,以軒哲爲嗣,軒哲仲輿,亦有孝友行。子卽蕝監察墓者也。

贊曰:

或負或覆,甘齒兇刃。

母雖不幸,有孝二胤。

柳軒吉德輿萬曆甲辰生。五歲,能綴文,長而游塲屋有聲。三十,始登上舍,除厚陵參奉。丙子之變,將載祭器,浮海赴難,爲母夫人泣挽,南下晉州。亂定,朝廷雖不問,心不安,遂棄官,居抱川武夷山下,與諸弟奉母歡怡。

性至孝,父病,斷指,及喪,啜粥三年。旣老而不食厚味曰:「奉老之人,當有遠慮。」洎遭巨創,年已七十,而猶啜粥如前喪,弟泣諫,不從。免喪數年,竟憊綴以終,壽七十七,葬於抱川先塋。無子,以弟軒說爲後。

公有操守,賊臣自點屢注華選,欲令造謝,而終不一蹐其門。南人喜爲鄕賢祠,稍有名稱,輒祀享之。公沒後,晉州人言「公在,當立祠,而今未也,畿甸士風,殆不及吾土也」雲。

贊曰:

孝在人道,實源百行。

公允蹈之,事可垂永。

舊史氏曰:余觀柳氏五世,其事蹟,俱可稱焉。監察公事,尤卓絶奇偉,金東峰殆不得專美矣。然東峰則其名久益彰徹,婦人孺子類能誦之,公則絶無傳道之者。國史雖秘不可考,稗乘、野錄亦無一言及公者,何哉?豈遯世則同,而一顯一晦,或時有不同而然歟。且余嘗出按海西,駐節於海州,氓俗無言神光遯跡事者。州有志,至記高麗時事,而獨於公事,乃反泯沒,抑又何也?

公之子固官贊成,而則未聞。《國朝文科榜目》,只有柳軒一人官大諫,而此則宣祖朝相臣永慶曾祖而系出全州,今亦有子孫顯者,非此人明甚。他爲大憲之,諸書皆無有焉,此亦可異。

柳氏譜雲「公官縣令」,豈亦監察後職耶。大抵公之事蹟䵝昧,不可爲準,而今幸李參判揭文以張之,李公曾任太史,是亦一史臣也,其言足以傳信於後矣。

司直公請斬三賊疏,言言凜凜,讀之,令人起立。當時洪茂績鄭澤雷趙溭等疏,至今稱直言,而亦瞠乎後矣。獨怪諸人率不免逬投海島,或拿鞫,而公反置之不問者,何歟?反正後,大施彰癉之典,如諸公,皆直敘六品,下此亦筮初仕,片善不遺,小謹畢錄,而獨公以如是之奇節,十七年不調,終死於儒冠,亦何歟?光海時連姻禍家者,時在京輦,隨記耳目所及,以授禍家,其家今尙傳藏。余嘗得見諸疏,無不具載,而公疏則不載,其他野錄、文集,一無所見,豈此亦有顯晦而然歟。然今得遂菴之闡揚,眞所謂附靑雲者,將不恨於前日之沈晦矣。

監役之敦孝友,表厥宅里,纘緖兄弟之衛護母,不顧賊刃,參奉之七十而慕,祖孫兄弟行誼超絶,大爲門戶之光。嘻乎!其亦盛矣。

宋正父子傳[編輯]

宋大立信伯礪山人。其先有松禮者,仕高麗爲宰相。松禮七世孫端宗朝,巡撫南方,聞光廟受禪,歸臥礪山,不起,已而又深入興陽海曲居之,子孫仍爲興陽人。公,之六世孫,爲人慷慨饒膽略,輕財重義。涉獵經史,餘力學武事,輒盡得其妙。

萬曆甲午,遂登武科,時新經倭寇之變,湖西陷爲賊藪。公弟希立智島萬戶,公移書諭,以同赴統制使李舜臣麾下,協力討賊,托其母於同福縣監宋斗南斗南,公族也。李公雅知公忠勇,及是大服其有忘家殉國之志,傾心相與,又以薦譽於都元帥權公

丁酉,倭寇復大逞,權公差公倡義別將,使捍沿海之賊。時賊勢頗張,而我軍少,無以抵敵,公遂諭集亡逃者,廣募義旅,拒守興陽尖山,軍容稍盛,人恃以爲重。是歲三月,賊船三十餘猝犯寶城津,公率勇士崔大聲等,急往禦之,獨射殺數百人。又有十餘艘犯興陽望諸浦,公移陣望諸,大鞣之,殆無遺者,唯九賊逸。公單騎追之,馘八賊,擒其一,方旋馬,忽有伏兵千餘突至,勢如風雨。公益厲氣鏖戰,揮劍奮擊,自朝至暮,未嘗少卻。賊衆爲之披靡,尤憚其勇銳,不敢直逼,遙以砲丸中公脅。公乃下馬,北向再拜而絶,四月八日也,得年四十八。

事聞,宣祖特命贈官兵曹參議,及勘宣武勳,錄公原從一等,後旌其閭曰忠臣之門。公始仕爲部將,陞至訓鍊副正,其爲訓鍊正資,陞禦侮將軍則蓋以軍功雲。

子三人:長,宣務郞,次,武科,咸安郡守,次

士允,參議死時,年甫八歲,輒悲憤不欲生,見者哀而異之。十二,學《史記》於同縣長者,能通大義,又善局戱,專業者莫及。長者以妨學呵之,公謝曰:「兒志在復讎,讀史,所以欲究古今事變;旁習此技,所以欲得運機決勝之妙。」仍涕泣橫流,長者爲之改容。

後數年,均田使權縉來檢湖南民田,覈其漏免者,公亦被追。仰呼曰:「公欲殺抱大志之兒乎?」心奇之,陽怒曰:「汝有何志?速就刑。」吏曳出之,公奮迅而起,杳如飛鳥,追不能及。目送之曰:「此兒勇健,他日必大成,其勿問。」

稍長,文詞日就,筆翰亦工。都事金時讓將汰講校儒,公自請講兵書。時讓見其讀誦琅然,惜其才,勸以儒業,公不應,遂以萬曆甲寅,中武科。戍北邊還,杜門養母,不求仕。

仁祖改玉,具綾城統制三道,聞其賢,辟爲幕佐,甚任之。及歸,仍置門下,撫愛如子姓,薦爲武兼宣傳官。稍遷至全羅兵馬虞候,乙亥,除洪原縣監。明年,虜難作,爲斥候將,從北兵使李沆、南兵使徐佑申,進陣至楊根。時賊勢甚盛,等畏怯,故爲遲留。公據義責之,等頗不悅。亡何,和事成,虜兵退去,而蒙古兵從北路還者,大肆搶掠。朝廷命乘機追討,適將中營者以病辭,軍中推公有將帥才,代領中營兵。

安邊南山驛,與賊遌,等又遲留不進,使公曁前後營將韓耆英裵命純領兵往禦之。公曰:「賊姑示弱耳,若伏兵焱發,以孤軍難可抵敵。不如全軍並進。」等曰:「唉!千勻之弩,何可見鼷鼠發?設如君言,吾輩當繼援。」公不得已合三營而進,賊衆果從山谷間出,彌蔽一野,其勢莫遏。耆英命純俱死之,公大呼請救,等已遠遁矣。官隷朴貴鶴者控馬而請曰:「大軍旣逃,公宜姑爲左次,以擬後圖。徒死無爲也。」公慨然曰:「此吾死所也。安可偸生,重負國恩?且吾先君年四十八,死於丁酉倭難,吾今年又四十八,死於丁丑胡變,事非偶然,亦可謂善繼吾父之志矣。爾勿言。」一軍爲之感泣。公終日發矢,手指盡落。矢盡,乃擧劍擊賊,劍亦折,公遂死於兇鋒,陪吏姜忠老亦死,實丁丑二月十五日也。

後贈公左承旨,又旌其閭。有三子:長文祥,通德郞,次文祐文亨,俱登武科。

贊曰:

兩朝之際,南北兵戎之禍極矣。

其間死綏立慬者,殆難一二數。

我祖宗培養節義之效,可見於此矣。

至若一門同死於義者,莫盛於高招討父子。

而一時俱全忠孝,髣髴卞成陽

其死雖壯,事非刱覩。

猶未甚驚異,今宋參議父子,

則丁酉之於丁丑,相去幾及半百載,

而父子殉國前後同符,又其壽年同,

而歲紀同屬於丁,其跡益奇,

實前古之所希聞也。夫跡奇而事益偉,

事偉而聳動人耳目者益深。

嗚呼!是可傳也已,是可傳也已。

題跋[編輯]

程總兵《皇華集》後[編輯]

皇明程總兵,以甲戌奉使我國,旣歸,取其所作與我國諸人詩,合成一集,付之剞劂,而我國則無板本,鮮有藏弆者。余偶得於人而傳寫焉。程公武人,不閑文墨,詩極陋拙,殆不成語,不足觀也。然是後數年,有南漢之事,天使不復來,而世界遂至於此。今見此編,漑鬵膏黍之感,自不能已,詩之美惡,固不暇論也。此余辛勤傳寫之意也,噫!

甲戌周甲後三十四年丁未,陶山居士識。

歷代律選跋[編輯]

吾甥沙熱金會一蒐輯諸詩人短律、五七言若而篇,朝夕吟諷,間以示余。余曰:

,詩人甚多,而爲卷者只四,其選固艱矣。然其時代之高下,製作之粹駁,不可不知也。以辭采爲尙,而終和且平,絶無浮慢之態,所以去古最近。末流稍趨於下則諸公,矯以氣格,後又不免粗鹵之病。而人慾以華腴勝之,靡弱無力,愈離於古而莫可返。於是諸子起而力振之,其意非不美矣,摹擬之甚,殆同優人假面,無復天眞之可見。輩厭其然,遂揭性、靈二字以譁世率衆,而尤怪僻鄙倍,無可言矣。錢虞山至比天寶《入破曲》,以爲國運兆於此,非過論也。

此四代詩學遷變之大較也。是編雖遍錄四代之作,而淘其精汰其滓,鮮有不中選者,會一若就其中,深究高下粹駁之別,知所商量則幾矣。余素昧詩學,猶知溫、柔、敦、厚四字爲言詩之妙諦,而朱夫子鞏仲至書爲至論,於是乎言。

若其傳寫筆蹟,皆倩親族朋游,而不拘腕法之工拙,則又可見會一篤於人倫,纏綿不解,必欲造次流覽之間,常如其人之在傍,其亦可尙也已。

歲舍己酉中夏,陶山老夫書。

題八家律選卷首[編輯]

詩之有律,自始,固爲後人準的。然竟無一人能及之者,以其型範自在而神韻難求也。矧此蕪陋偏邦,不及中土遠甚,雖極力摹倣,曷足以髣像其一二哉?是以國朝三百年來,非無鴻匠鉅筆,率不無可議,是豈盡其才之罪?槪亦爲風氣所局,不能自拔而然耳。

今欲選東律,只合降格而求之,不可一切責以調。如佔畢之蒼古、訥齋之奇崛、容齋之老實、挹翠之俊邁、湖陰之工緻、穌齋之沈着、芝川之勁拔、簡易之矯健,大都出,意深而語確,比之業而綿淺無意味者,固自有勝,何可以非而廢之哉?遂就八家,各有抄選,於,於,於,俱得四十七首,加一首,得卅八首,得百廿八首,得卅二首,得二百卅五首,合成一冊,用作閒中流覽之資。其五言當續有所選雲。

書族姪普興所藏九代祖僕正公手筆後[編輯]

右族姪普興所藏九代祖太僕公手筆也。弘治元年爲我成宗大王十九年戊申,距今二百五十一年,誠古矣。公之墨蹟,後孫多未得見,今忽爲族姪所有,亦奇矣。此文券本藏於崔同知邦彥家。蓋崔公李頫外裔孫,而無姓孫,其田僮歸於崔氏,故券亦爲有也。余數十年前,聞有此,委叩崔公,覓見之,以其爲家世傳券記,不得攜來,只摸公署押以來矣。今普興求得於崔公後孫,粧繢作帖,以爲永遠藏弆之計,其爲先之誠,可尙也已。

余固昧昧臨池事。然竊觀公筆,頗得吳興遺意,而不爲所囿,閒肆有古氣,可想才美之一端矣。公素有抱負,在布韋,輒抗論國家事。上奇之,下敎承政院,褒以能文,特拜宣傳官。亡何,登文科亞元,歷敭臺閣。以正言上章極言,無非懋學修政之實,上亟加嘉奬,命餽酒。時臺官劾文衡非其人,將出其代,上重之,使廷臣之有文者各薦所知。公與金馹孫兪好仁等,薦洪貴達,遂以洪公爲大提學。時又有擇儒將議,李公鐵堅武而爲大憲、贊成者也,爲時名弁,薦公及金相壽童鄭子堂三人,以爲可合爲將,事俱載國史。於此可見一時朝議以文武全才許之也。

家傳蕩佚,不知公卒於何年,亦不知享年之幾何,而以官位推之,似以享年不永,未究大用而然矣,此豈不爲後孫之遺憾也耶?公之墓道文字亦無傳,今敢略記所聞於此,以補家乘之缺。李頫全義人,參判昌臣之子,擢魁科,官至吏曹佐郞,以兄被誅,坐廢而終雲。

南厓沈公大統曆日記跋[編輯]

故大宗伯南厓沈公嘗於丙子丁丑曆書中,觕記公私事跡,而特書其仲袞忠烈公殉節日月。沈公後孫觀察公粧池爲帖,題跋而記之,又使知舊之好事者續書其末。

余惟世之人,苟見有先故手蹟遺落於篋笥者,必倍加奇幸而藏弆之。乃若斯帖,其奇而可寶者,不啻多焉。噫!兵戈搶攘,擧國糜爛,雖如周家之弘璧、琬琰,亦不能保守,此獨不歸淪失而傳之至今,斯一奇也。

蘇長公記四菩薩閣,以蓄及三世爲難,蓋世之至三,則爲再易子孫,傳之愈久,愈見其難。今至觀察則恰五世,而計其曆,又過百有餘禩矣,其不爲難之難者乎?斯二奇也。

冠裳顚倒,陵谷遷變,中華文物,邈不可再覩,而乃於卷面,驀見大書皇明大統曆數字。譬如瞎人摘埴,無所指索,忽有太陽餘光,閃爍於瞌瞌之傍,斯三奇也。

忠烈公不忍以禮義之身,汚衊於兇醜之手,爰曁哲媲偕成昴發之忠,其事又記載於是編,使見之者肅然起敬,斯四奇也。

夫萃其奇至於四,而其爲寶益重,宜觀察之鋪張若是,而如余老朽亦不得不忘拙附書也。

尤菴先生行狀後[編輯]

尤菴先生狀文一通,晦谷申公所述也。晦谷公雖非及門之士,蓋自承訓舟村公,與夫摳衣黃江敎席,而淵源所漸染,固不可誣矣。是以知之益親切,言之有精神,乃如此,夫豈強索皮膜之外,苟爲贊美之辭者,所可比倫也哉?至其末後士林疑貳、門庭釀變之際,而曲折頭緖瞭然明確,有足以拄異論之口而開俗尙之陋者,其有裨世道也,可謂大矣。

奉閱訖,略識其末。

東海神丹跋[編輯]

嗚呼!此吾亡兒普文之所輯也。兒酷嗜文章,坐臥不離,旣而悟華藻之爲末技,頗留心正學,篤修不懈。常謂我東諸賢師法尤近,間摭取其遺事,作爲一冊,手寫而自序之,置諸案頭。臨絶,亦玩閱書,其志尙益可見也。

然阨於短造,卒未能究其業,斯誠千古之至哀也。兒旣亡,痛其遺蹟之泯泯無傳,以其手寫者藏弆篋笥,以待爲其後者畀之,而就原冊,更加釐正而改書之,仍略識其後如此。

是歲庚申之八月,父窮獨人泣書。

書亡兒遺墨[編輯]

右文,二賢語及花浦洪先生獄詠懷之作,卽余亡子普文遺筆也。兒性慷慨,喜談節義,嘗奮筆書此,其所感者深矣。兒亡,惜其手蹟之泯沒,遂取此摹勒,以替顔面,悲夫!

歲辛酉暮春,陶谷窮獨叟泣識。

詩卷題語十六則[編輯]

肅宗癸亥,餘年十五,始冠昏。甲子、乙丑、丙寅之間,隨先君往海西關西,山川樓臺,頗多游歷所作,皆散逸。丁卯,又隨往南漢,己巳,時事變,擧家退居鄕村。初自高陽風谷,轉移廣州楮湖,鍊業勤篤,作詩至累千首。甲戌春,負笈往豐壤山寺,質問《論語》於農巖,四月,時事又變,隨還京第,十月登第。未釋褐前所作,收拾爲二冊,名之曰《螢榻錄》。

余登第,卽攝職堂後,遞而復入,前後至六。丙子,選入翰苑,有故不得新薦,滯下番者周歲,陞上番後入直,又幾一年,間移說書者三。三四年之間,往來史局、春坊之直,閒日常多。旣陞六品,屢拜文學、司書、兼司書、兼文學、兵曹佐郞、正郞,又選玉堂,歷拜副修撰、修撰、副校理、校理、副應敎、應敎。戊子,陞拜承旨,是後又三入喉司。以是十餘年間,禁直居多,所作詩若干首,名以《豹直錄》。

己丑,爲養得伊川。旣赴,歷賞境內山川,又游楓岳伊川古號熊耳,所作詩,名以《熊峽錄》。

庚寅春,以伊川府使,入爲吏曹參議,在任才九朔。以下邑宰,拜要顯職,可謂喬木之遷矣。還朝一年餘,所作詩不多,只挽詞十餘首,名之曰《鶯遷錄》。

辛卯,以刑曹參議,拜慶尙道觀察使。上營十朔而遞歸,以被右相趙相愚箚斥,連章祈免。不得出巡,道內山川名勝,一未游歷,只於赴任之路,一登梅鶴亭。遞職後,暫游星州雙溪寺陜川海印寺大丘壯節祠畵巖達城數處而已。以簿牒繁委,無暇吟詠,作詩甚少,取若干寓興之作及挽語數首,名以《鰲藩錄》。以其道號慶尙,蓋用慶州尙州二雄邑名,而慶州古號金鰲,故以此名其錄。

壬辰,以中宮痘患平復,稱慶取士,提學李墪掌試,顯有用私之跡,國言喧藉,而人莫敢言。余以諫長,疏斥囚覈之,事遂大露,被謫,中試者四人拔去。由是其黨憤怒特甚,構捏罔極。余在嶺南,偶有杖斃者,其黨嗾人,使之合通諸道上疏請餘罪,數三年來,積困唇吻,正所謂如蜩之喧,如羹之沸者也。遂名詩稿曰《蜩羹錄》。

甲午,以大司成,出黃海道觀察使,八月到界,遍巡一道,兎山未巡歷覽山川勝槪,如海州首陽山廣石石潭結城挹淸亭芙蓉堂黃州竹樓月波樓太虗樓長淵白沙汀平山蔥秀山金川映水屛,無不遍覽。翌年八月辭遞,十月,以吏曹參議還朝,在任時所作詩,名以《鵲臬錄》。蓋鵲川海州地,而方伯之營在海州故也。

乙未,自西還,自是年至庚子所作詩,名以《龍谷錄》,取所居洞名也。以中罹草土,所作不能多。

庚子,以禮曹參判,加階,差冬至正使,赴燕。途間,與副使李喬岳、書狀官趙榮世,有酬唱詩各體三百九十二首,編爲《燕槎錄》。

辛丑,使還,又奉使江華府,歷判禮、吏、刑三曹。至十二月,士禍大作,余首被削黜,繼有遠竄之啓,棲遑郊坰。丑,牛也,是年所作,名以《牛歲錄》,而壬寅作四首,附於下。

壬寅六月,竄雲山郡,至乙巳正月,始蒙宥,在謫四年,爲九百二十八日也。所處卽關西之深峽,跫音斷絶,閒居無事,只讀書看文字而已,絶不吟詠,所得僅六十餘首。目之曰《鵩舍錄》。

乙巳正月二十七日,自雲山謫所發程,至二月初九日,入京。赴謫時,景廟新登寶位,及還,弓劍已遠,山陵甫畢。先朝耆獻,夷戮無遺,而僅保性命者,天又不憗,撫舊傷今,心緖可知。華表城郭之感,有不足言矣。遂名是時所作詩曰《鶴歸錄》,以志其悲。

丁未秋,又一滄桑矣。余罷相歸陶山先墓下,結屋而居之。間因國有變故,奔□而歸者亦屢,而以陶山爲終焉之地,故名詩稿以《狐丘錄》。

壬子,余在陶山。是時以彼國史書有誣先朝語,遣使辨之,彼國許,示以改正本。我國以此爲恩,將遣謝使,時當炎潦,時輩皆憚行,宗班亦不肯往,遂以余差正使。余時年六十四,衰病侵尋,實難遠行。再疏辭,不許,有未安意,不無憚勞之嫌,黽勉承命而往。風呻雨喟,輒以詩發之,凡得三百五十首,名以《驢跡錄》,以其再役,殆同磨驢之踏舊跡雲爾。

壬子十二月,燕行復命,卽出玄石江上,上以余處鄕,下嚴敎,至有臣子不忍聞者。遂入城待罪,上勉留愈勤,不得已仍留。中間受暇下鄕,欲尋遂初,而以病不果。至乙卯春,拜領相,遁歸陶山,力辭。會有兇黨疏探聖意者,事機可虞,上章陳戒,大忤聖旨,特命削職。亡何,因國有喜事,混入蕩宥之中,敘付判樞,轉領樞。五六年之間,連在西樞,其間所作,名以《鴻樞錄》。鴻樞者,西樞也。

戊午,餘年滿七旬,是後所作,目以《鮐背錄》。詩云「黃耈鮐背」,註:「黃耈,老人之稱,老人背有鮐文。」余壽臻古稀,可謂老矣,而老則鮐文在背,固也。名之以此,豈不然乎?

祭文[編輯]

閔相國鎭遠[編輯]

嗚呼哀哉!

世運之陂,國步將蹶。

公惟秉義,一柱其屹。

高揭倫彝,力扶憲綱。

忠言谹謨,詘而愈章。

公今永逝,孰捄胥溺?

天警人孽,莫保昕夕。

英魂不昧,應有潛疚。

翼我聖考,亟匃陰祐。

言至於此,余心若擣。

祈,羨公命好。

完名大節,耿著靑編。

持此而歸,公自充然。

後死之悲,曷其有旣?

單杯告訣,萬事已矣。

嗚呼哀哉!

祭亡子文[編輯]

維歲次庚申六月庚午朔十三日壬午,亡子普文之柩將靷而歸於楊州北溪之阡。前三日己卯,老父涕泣爲文而與之訣曰:

嗚呼天乎!汝今捨我而何之乎?汝今捨我而何之乎?餘年踰七望八,就木之期,只在朝暮,余死而汝持衰扶杖,以相其終事,此固人理之當然,而今乃一切舛逆,汝以芳年,奄見萎折,而余則尙作人猗,以白首殘齡,噭噭而哭汝,此何理也?此何理也?

且人家禍患之來,宜有限量,吾家閼逢之禍酷矣。宗祀絶矣,門戶亡矣,雖等閒行路,亦爲之隕涕。然幸而得汝於一紀望斷之後,吾意天其悔禍,迓續旣絶之緖。而汝又稟姿俊偉,神精聳拔,依然我先君典刑,其生也似不偶然。又於中間,屢經危疾,而輒見回甦,則益意汝克有成立,以承先業也。今玆之禍,夫豈夢寐所及?一亦稀有,再之尤爲古今所無,豈余行負神明,罪通天地,殄滅餘八十垂絶之命,未足以償當罪負,故遂使汝替受其罰耶?汝之無辜替受余罰,固爲慘毒,而夫以我先君之厚德深仁,不能庇覆後承,此又於天理,寧非乖剌之甚哉?

哀哉酷哉!余以庸品,冥升至此,鶴軒鵜梁,踰濫極矣,而性甚拙澁,不敢以顯貴加人,畏愼自飭,未嘗妄有營求。則庶幾天或見憐,雖未得如他人之子姓繁多富厚燀爀,而父子二人,相依爲命,含菽飮水,粗保餘齒,此於區區涯分,豈必過奢?而然於此猶且靳嗇之,降此大勦殺,使汝抱至恨於冥冥,絓結以終古,使餘生無扶將,永爲惸獨之人,死絶收屍,任作烏鳶之食,此又何爲也哉?

人或以農巖君山事比之,而農翁則只係一身之窮厄,文谷之祀固自如也,又其棣華韡燁,其出亦盛,夫兄弟之子猶子也,擧以繼絶,亦何異於己出哉?汝則異於是,汝死而先君之祀無托矣。吾與汝兩世無連倫矣,汝又無子矣無女矣,後事亦姑無指準矣,又不可以農翁比之矣。夫以農翁之邃學達識,尙不能自抑其悲痛之情,累發於哀誄之文,況如吾之陋劣無似,又其所遭浮於農翁,則其何能有所排遣耶?

哀哉哀哉!痛矣痛矣!人皆勸余勿復入思,猛用工夫於忘之一字。余亦念吾若過哀致傷,踵汝以死,則其所絶滅,尤爲促急,而汝之後事,益無可奈何,故強食自護,務以久視爲期。而梨鮐之人,縱無悲哀之摧剝,豈得無死長存?而所謂忘之一字,亦有行不得者,何也?

汝天資夙詣,志尙又與余同,凡余之所爲大小洪纖,汝無不與聞,披冊則見其筆焉,當事則思其言焉,遇人則想其接焉,觸境則愴其跡焉,隨事隨地,無不發見,此皆種種難忘處。其所發見者,歷歷在眼,而其人不可見,則哀固隨之矣。是則終余身而哀亦不止矣,哀不止則忘亦何可得也?余於此亦無可以破碎此一關。只得闔眼默臥,撫枕捫壁,使凡世間萬事不入於心,則睡以繼之矣。睡時固可以忘矣,而夢寐間,忽見汝來坐余傍,宛如平日,不覺驚喜而自寤,則又失之矣,此又別一難忘處也。

除是長寐無聰,永無夢覺之倪,然後始可以言忘矣,如是則乃死也。死者人之所甚惡,而余則以此爲安,至有冀祈之念,亦可見情事之孔悲且慘矣。

嗚呼!汝有出天之行誼,出人之才識,其他衆美,不可殫擧,而限以短造,不得表見於世,終晻翳以死,與世之鄙汚嵬瑣之倫,同歸於泯滅,斯寃斯酷,孰與汝並?

哀哉哀哉!痛矣痛矣!余今自力衰軀,隨汝柩往,觀汝入地。以汝孝心,割父母之愛,永隔幽明,應有睠顧而不忍違遠者矣。然汝之二母之葬,只在汝墓之傍側,汝嘗以幼年失恃爲至戚,庶可以母子相見,少慰素心。余亦前期非遠,地下逢迎之樂,可續人間未盡之緣。汝須以此自寬,而無或有躑躅不前之意也。嗚呼哀哉!嗚呼痛哉!尙饗。

先山立碑後告亡子墓文[編輯]

歲辛酉二月二十日乙卯,老父來撫亡兒普文之墳,哭而告之曰:

自汝之棄我而逝,歲月流邁,居然一朞將周矣。哀汝,寃汝,惜汝,戀汝,結在膓肚,欲忘而不能忘,寤寐摽擗,若受鋒刃。如是而尙今支撐,豈人理之所可堪哉?

汝常以我先君桓楹之無樹爲恨,及夫刻事之成,至欲扶病出往,親檢竪立。至於今玆,此事始就,儀物畢備,塋隧改觀,余懷愴幸,曷有窮已?而汝則已矣,冥然莫覩,想汝有靈,亦必飮泣於地中,思之及此,心焉如割。

今日卽禁火辰也,例有上墓饋享之節,余之此來,兼欲躬行奠祀,而時甫之喪,適出此際。此弟之孫,乃爲汝後者,吾家之種種不幸,亦不可言矣。

旣未行祀,略告端由,而立石之事,尤汝之至死耿結者,不可不使汝知之,玆又槪及。嗚呼痛哉!

祭堂弟時甫宜益[編輯]

嗚呼!

時運之乖,嚚薄滿世。

有一違是,天必椓殪。

久知其然,益驗昨歲。

號呼寃迫,尙有餘涕。

扤我愈酷,又哭吾弟。

嗟惟吾弟,美質天啓。

子諒惻怛,修潔愷悌。

塵坌眯眼,不受滓翳。

嶺表聯床,尤悉鉅細。

晩宰南土,氷蘗自礪。

唾彼誇毗,素操靡替。

原厥始終,匪今攸例。

默觀斯世,宜君長逝。

處得其所,應亦愉快。

哀此老惸,孤廓垂斃。

暮境依倚,惟君棠棣。

東瀛之出,尙恨遠邁。

幽明永隔,曾豈度計?

余窮孰恤?荷君相體。

勇捨所愛,許我爲繼。

先靈弗餒,寔君大惠。

旣同一家,誼情益倍。

凡諸商量,奚所不逮?

今焉已矣,一歸繆盭。

窮而益窮,餘生何奈?

擬托阿彥,以續心契。

君在九原,庶獲保濟。

念君靷行,於是瘞。

余耄且病,莫攀征轊。

詞以告訣,倘有不昧。

嗚呼哀哉!

雜著[編輯]

科策甲戌[編輯]

王若曰:聖王之爲天下國家,自有大經,而亦各有一時之便宜,權輕重審取捨,以能治定功成,而傳之無弊,可謂難矣。若稽唐虞,垂拱平章,治升大猷,尙矣無容議爲。三代迭興,質文異尙,而不能無損益之政,亦由於時勢之使然歟?封建、井田,固聖王之經法,自廢棄之後,終至莫能復古,亦有所難行者歟?三物賓興,選士之良規,而孝廉、詞賦之各殊其科,九載黜陟,考課之令典,而殿最、循資之屢變其式,亦皆隨時適宜,不得永久遵用歟?什一之稅,何其裕於古而不足於後;丘井之賦,何其行於古而不合於今歟?至於律令之增刪、錢幣之輕重,代各異制,沿革不同,皆可詳言其得失歟?

予以否德纘承基緖,凡諸政令,一遵成憲,夙夜祗懼,罔敢荒墜,而歲月逾邁,治不食效,國勢委靡,弊瘼滋蔓。姑擧其大者言之,非不欲懷保小民,而恆産不贍,流散相繼;非不欲修明軍政,而闕額未充,操鍊多廢。量田,所以正經界,而豪右之類,藉而兼幷;號牌,所以記丁口,而遊惰之徒,因以冒僞。蕩滌逋欠,則下戶未蒙其實惠;蠲減大同,則經用輒至於難繼。以至刑獄多滯而寃枉未伸,選擧不公而躁競成風,文武恬嬉,紀綱隳弛,庶事矛盾,無一徯志。此皆法久弊生,所當改紀者,而予未得其要歟?抑時運將否,人心日偸而有不可挽回者歟?

子大夫平居憂國,講究治法,必有救時便宜之策。勿以程式爲拘,其各悉著於篇。予將親覽焉。十月二十二日殿試,二十六日出榜,以三下登文科丙科第五,十一月初四日放榜。

臣對:臣嘗讀董仲舒對策,以便宜更張爲急務,而有曰「陛下將欲興休德,明法制,建太平之業也」,旣又曰「臣愚不肖,述所聞,誦所學,道師之言,僅能勿失」。嗚呼!觀仲舒此言,則知武帝所以親策賢良者,其意甚盛,而以仲舒學問淵源,蓋亦難乎其對也。今殿下降明旨,詢多士,深憂乎法制之弊而便宜之失,曠然使草野微賤皆得自竭其愚,此武帝興德明法之心,而其誠意勤懇,殆有加焉。顧臣材朽學淺,不及仲舒萬一,何足以對揚休命?雖然,所聞於師則有之矣,請爲贄御者誦之,而明主擇焉。

臣伏讀聖策,自「聖王之爲天下」止「得失歟」。臣圭復再三,隕越於下。臣竊惟帝王爲治之道,固有不易之常經,而亦有一時之便宜。蓋古今之治體不同,前後之製法互殊,行於古者,未必適於今;宜於前者,未必合於後。政由俗革而不可以循常,時與勢變而不可以泥古,則信乎便宜之道,有國之不可無者也。是以古之聖王,察其輕重之權,審夫取捨之幾,成一代之治理,垂永久而無弊,則夫豈若後世之昧於時宜,漸歸不振者哉?雖然,徒知便宜之爲貴,而不以正心爲本,則尙何望收實效而做治化乎?故曰「人主一心,萬化之源」,爲人上者,盍反其本?

請就聖問,謹稽於古。曰,垂拱南面,於變之化,固無議爲。尙質尙文,與世推移,損益之政,三代同然。封建之法、井田之規,固是聖世之美制,而逮至暴,廢而不復。亶由衰季之不遵,豈曰時世之難行哉?成周良規,用三物以賓興,而孝廉、詞賦之選,肇開於西京之時。朝令典有九載之黜陟,而殿最、循資之例,屢變於輓近之世,雖曰隨時而適宜,未免棄本而取末,何足道哉?古有什一之稅,而今則不裕;古有丘井之賦,而今則不行。先王之美意、隆古之良法,未得施措於今,豈不可惜也哉?以至律令之或增或刪,錢幣之有輕有重,隨時異規,廢行無常,則臣不欲覼縷於今日也。嗚呼!歷觀前代,得失可考,伏願殿下鑑於玆,必反諸心。

臣伏讀聖策,自「予以否德」止「挽回者歟」。臣圭復再三,隕越於下。臣伏覩殿下以聖神之資,纘盈成之業,臨御廿載,一念圖治。凡諸政令,悉遵成憲,兢兢業業,不敢荒寧。是宜治化克成,丕應徯志,綱維法度洗然一新,而夫何逾時引月,訖無成效,日就委靡,以至於斯耶?

當今之弊,難徧以疏擧,而姑取其大者言之。赤子顚連,恆産不贍,疾痛噢咻,不奠攸居,是何保民之失道耶?軍簿疏虞,闕額未補,鍊習擊刺,或至廢閣,是何軍政之不修耶?豪右武斷,反藉度田之令,則正界之道,歸虗文矣;遊手冒濫,不有號牌之法,則檢丁之意,無所施矣。蕩滌逋租,所以恤窮民也,而未蒙實惠;蠲除大同,出於行寬政也,而輒害經費。至於刑不留獄,《大易》之訓,而今則有積滯之嘆,而寃訴莫伸矣。以公滅私,《周官》所論,而今則有私勝之弊,而躁競成風矣。由是而文武之恬嬉極矣,紀綱之墮壞甚矣。百事叢脞,無一可恃。嗚呼!以臣觀於今日,大猷之治、雍煕之化,固不可望,而其不至於危亡之患者亦幸耳。宜殿下怵惕惟厲,不弛宵旰,下詢褐衣之士,思聞一得之說也。

臣未知,法久弊生,不得改紀之要而然耶?抑不敢知,世降叔季,人心日偸,有不可挽回而然耶?臣誠愚昧,不識其說。雖然,竊嘗聞之,葉夢得陳戒其君曰:「帝王爲治,大小不同,然必自治其心者始。國勢安危、法度利害,治之大者也。若不先治其心,則施諸事者,未嘗不顚倒易位,而況求其功乎?」以此觀之,今日之弊端滋蔓,至於此極者,竊恐殿下之心,或有所未正也。

臣請干冒鈇鉞,盡言無諱,惟聖明裁其罪。臣竊瞷殿下聖質甚高,而心德未純。明制定度之意,未嘗不藹然,而偸安逸樂,或有時而尼之;奮發激厲之志,未嘗不赫然,而頹墮悠泛,或有時而奪之。是以嘗欲改絃易轍矣,而未能堅持此心,確然若金石之無變也;嘗欲革弊施政矣,而未能充擴此心,沛然若源泉之日達也。殿下之心,旣如是未純,則無惑乎八者之弊紛然相仍,以累我聖明之治也。嗚呼!今之進言者,孰不以祛弊政就便宜,爲今日治亂之幾,而臣獨以正心爲言者,誠以爲治之道,莫大乎知本也。本之不治,而徒區區於事爲之末,則其何以合一時之便宜而歸之正乎?

伏願殿下繼自今操存涵養,克懋心德,不以身享逸樂而忘吾民之困也,不以世襲泰寧而忽王綱之弛也。常使此心,周流貫徹,無或有壅閼;淬厲振刷,無或有怠沮。以之而發政施仁,推廣實惠;策厲羣工,修擧廢墜,則鴻澤旁流而斟酌不竭,憲章大明而持循不失,黎元洋洋,人各得所,綱紀秩秩,事皆得序,而治道之郅隆,可以光祖宗而追帝王矣。伏願殿下懋哉懋哉。

臣伏讀聖策,自「子大夫」止「悉著於篇」。臣圭復再三,隕越於下。臣旣以狂瞽之說,勉殿下以正心而極言其效矣。然而心之克正,實由於學,夫帝王之學,與治道相表裏。必須學有根柢,不流於口耳,然後方可以立天下之大本而措天下之大業矣。殿下之於學問,其所以勤勤孜孜,日新又新者,固已卓冠前古矣。然臣之愚意以爲今日百度俱紊,積漸至此者,竊恐我殿下典學之功,未臻其極而然也。

朱熹之入對也,或有要於路者曰:「格致誠正之說,上所厭聞,愼勿復言。」對曰:「生平所學在此,敢有回互以欺吾君乎?」草野愚臣何敢望,而適忝計偕,來奉殿對,不敢妄飾他說以進焉。惟殿下勿以爲迂而棄之,則其於因時便宜之道,或不無小補也。臣謹對。

耆老所題名錄凡例十二則[編輯]

一。舊錄首書太祖徽號,次書諸臣名。想以御帖見佚於兵亂故,而今旣別有兩朝御帖,以聖祖徽號,並書於諸臣之列,尤似未安,故不敢錄。

一。舊錄先書職,次書姓名,其下雙書字與年甲,又書號,書享年,書諡,書本貫。而其首書職衘者,想從初入時職,而亦有未盡然者。號與諡則與字、年、本貫之人人皆有者有異,或書或否,殊涉斑駁,亦近繁文,故一例不書。書職衘於名下,以官至書之,蓋初入時職久遠者,有難盡知,卒官之至於某職,尤不可不書故耳。今先書姓名,雙書字與年甲,其下又雙書本貫、卒官,其下大書享年者,耆錄當以年壽爲重故也。

入社人子孫之繼入者,舊錄註於名下,而外裔枝派亦或幷書,今只書同宗子孫,以避其繁,而不書本貫。蓋旣書同宗子孫,則其本貫自可推知故耳。

賜几杖、致仕,乃是特恩,故舊錄書之,今亦從之。科名錄於紙頭,而或書某年科,或只書某朝科,其例不一,今皆一例書年。

一。舊錄中權僖權仲和金士衡李居易李茂非文臣,金士衡趙浚李茂未享七十,而想是未定製前入社者,故仍而不刪。

一。入錄者當以入社先後爲次第,而舊錄旣未能盡然。其中尤爲乖謬者:以成宗朝相臣李克培,書於太宗朝相臣李茂之上;任由謙中宗朝卿宰,而連書於世宗朝相臣許稠之下;又以世宗朝相臣柳寬,書於明宗朝相臣李芑之下。今皆考正。

但其入社次第久遠者,有難盡知,玆依徐相所記,以生年爲次,而其中明知入社次第者,不拘年齒。

宣祖朝以後則其次第,槪可知之,故從入社先後,其中未詳者,從年齒。久遠者某朝入社難知,故不錄,自宣祖朝始註。

一。徐相附錄中所記,應入而見漏者,並皆入錄,而書「補」字於下。見遺於徐相而今始入錄者,書「再補」字以別之。

兪相,名載舊錄,而徐相以壬辰後耆所廢隳,兪相卒於未復前,削之,鄙意則不然。想其時宮闕、官司盡入灰燼,干戈搶攘,無暇改作,亦無取樂之興而憗置之耳,非欲永廢聖祖特設之盛典也。兪相年旣至而職且準,則其入社分明。安可削去乎?玆因舊錄,還書。

且其附錄所載相臣中黃憲許頊,罪削後年始滿七十,未復官而卒,俱不得入社。諸宰中尹祥官不過提學,李季甸享年五十六,李崇元享年六十四,皆著於家乘及碑誌,其不入社明甚,故並不錄。

一。舊錄中盧禛吳祥鄭崑壽金睟崔恆,以年未七十,爲徐相所拔去,而錄中尹毅中李俊民,俱享年六十七,李友直享年六十二,亦當一體見拔,故拔去。李俊民,舊錄注「以因朝命,六十四入社」雲,而今考沈聽天所記耆社同僚及後來追入之人,並無李公名。意者一時特命參宴如上崔恆諸人,而非眞入社者也。

一。舊錄載黃芝川廷彧名,而黃公六十後罹禍網,年過七十,終未得復官而卒。事載其碑狀及他人文字者甚多,此爲誤錄無疑,故今拔去。其他卿宰之年至者,如權忠定尹參贊俱年七十一,成泳年七十六,閔煕年七十四,吳始復年八十,柳命天年七十三,金德遠鄭維岳俱年七十一,而以被謫削官,不得入,李左相憂服中年滿七十,未闋制而卒,故亦不得入。未入社諸人,不必論,只恐後人不知此曲折,以爲當錄見漏,而誤欲添錄。玆不得不記。

一。金權閔仁伯李慶涵三公,光海時,陞資憲入社,至仁祖癸亥,降資出社。其後閔公復陞資入社,而金公已卒於光海時,李公亦不復入。然旣已入社,則固社中所謂先生也,似不可以後來出社而拔去,故補入,註其事於下。

一。李陌據其墓文,官至嘉善、同敦寧,而名在錄中,職衘書以知中樞。祖宗朝,從二品久次稱屈者,例除守知樞,豈此亦如是之類耶?抑正卿無入者,拔例入社耶?有未可知。宣祖朝,睦詹申湛亦以從二品入。厥後顯宗朝,耆所堂上乏人,筵臣援例陳白,以前參判趙壽益、不佞曾叔祖留守公,別單抄入啓下,蓋變例也。徐相錄謂在乙卯,而今考留守公手錄,實在甲寅七月矣。

一。爲守知樞者,生而贈官三代,卒而賜諡,視正二品無少間,其入耆社分明,故今以守知樞三人補入。

一。祖宗朝文宰生卒,不能知者多。其中亦必有年至之人,此則只俟後來諸公之隨聞補入。錄中人間,有字及生年、享壽未能詳知不得塡書者,此亦惟在後人之追補。

一。舊錄卷首,錄耆社六七公所撰序記,末書徐相附錄,而舊錄旣不毀去,並留傳遠,可以旁考,故不爲疊書於此。覽者詳之。

祭式[編輯]

時祭:餠一器米無過二斗,飯、羹、麵、淸、脯、醢、醬、菜、熟菜、沈菜、生菜、醋醬,並同例儀,而脯則只用佐飯,醢則只用常醢,勿疊設。折肉、食醢、湯,無過三器。炙用肉二串、魚一串、雉ㆍ雞中一串。吾家不爲每獻別器,只於原器添炙,今宜遵用。果無過三器,造果平排一器。先世遺戒,勿用油蜜果,故宗家只用平排法,今宜遵之。而若無藥果,則中桂、散子、細果中隨宜用之。生魚、肉各一器,正果、看南不必用。各色正果及醍醐湯、煎藥等物,若得之則別薦無妨。

忌祭、墓祭並同。而正朝、端午,正値大寒、大暑,上山行祭,多有凍傷腐敗之患,亦不無雪霖妨礙之端,此兩節祀則只可於家廟行之。朔日參,只設實果、折肉、食醢各一器。無醢則代以菜

俗節如元日湯餠、上元藥飯、三三松餠、流頭水團、七夕霜花、重九菊煎、冬至豆粥之類,從俗薦之。且設實果、湯、炙二串、折肉、食醢各一器。家供甚無意義,勿受。若以不得展誠爲歉,則許令以某物助奠。

吾家以兩世宰相,祭位亦不多,故儀物自不免豐腆,而吾末年鄕居之後,事力不逮,多稱貸備辦。不但於心不能恔,責償之際,羞辱亦多。以祭先之物,致此辭說,反成貽累先靈,尤覺怵然不安,今後不可視我時爲例。玆考《擊蒙要訣》及仙源澤堂家祭儀,且倣黃判書氏所定行,參酌損益,作爲祭式。吾子孫須一依此行之,無或爲俗習所撓奪可矣。

祭者,交於神明者也。《詩》曰「吉蠲爲饎,是用孝享」,古人之意,於此可見,是知祭先之道,蠲潔爲孝,儀物末也。以此存心,則吾所定,比近世俗例,雖似單薄,若其精簡之意,顧有所勝之者矣。

遺識[編輯]

餘人品庸下,無可傳示於後世,文字短拙,尤爲見嗤於時眼。而兒子生時,猶謂出自其父,妄加愛護,勤勤收葺,間多自寫成帙者,今不忍遺墨之幷就泯滅,仍爲藏留。且念吾死之後,爲吾子孫者,尤宜諳悉其五十年出處言論之大致。故一倂畀諸家人,俾授爲亡子後者,總目在下。

《漫瓿》六卷:古律詩,三千二百餘首。

《章疏錄》四卷:疏箚,四百餘首。

《啓議狀牒等錄》二卷:啓辭、收議、呈辭、供狀,一百四十餘首。

《應製錄》一卷:大小代撰文字,七十餘首。

《金石錄》八卷:碑、碣、誌、表、狀,一百八十餘首。

《壹惠錄》一卷:諡狀,十四首。

《述德錄》一卷:先考妣狀、表、年譜,四首。

《志過錄》一卷:自誌、自銘、紀年、附亡室狀誌,七首。

《雜述錄》二卷:散文,七十餘首。

《竿牘錄》一卷:尺牘,一百二十首。

《餘贅錄》一卷:投荒時、歸田時雜識。

《堂後日記》二卷:甲戌、乙亥假注書時

《丙丁日錄》三卷:丙子、丁丑翰林時史草

《簪筆錄》四卷:丙子、丁丑、戊寅翰林時筵說

《燕行日錄》三卷:庚子、壬子再赴時

《西遷日錄》二卷:謫雲山

《日錄私考》二卷:自生年至末終。

吾死後,勿求挽、勿立碑事,旣已言及於亡子,且草祭式,使亡子書之,今載《雜述錄》下卷矣。吾所撰自誌、自銘,在《志過錄》中,此兩文與亡子墓表,宜先刻埋,而亡子床石、望柱,尤不可遲緩也。亡子墓表在《金石錄續編》第四卷矣,吾兩室誌文及亡子誌文,吾生時旣已燔埋,今無可論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