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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有複譯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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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開心」 非有複譯不可
作者:魯迅
1935年4月
論諷刺
本作品收錄於《且介亭雜文二集》和《文學理論
署名發表。

好像有人說過,去年是「翻譯年」;其實何嘗有什麼了不起的翻譯,不過又給翻譯暫時洗去了惡名卻是真的。

可憐得很,還只譯了幾個短篇小說到中國來,創作家就出現了,說它是媒婆,而創作是處女。在男女交際自由的時候,誰還喜歡和媒婆周旋呢,當然沒落。後來是譯了一點文學理論到中國來,但「批評家」幽默家之流又出現了,說是「硬譯」,「死譯」,「好像看地圖」,幽默家還從他自己的腦子裡,造出可笑的例子來,使讀者們「開心」,學者和大師們的話是不會錯的,「開心」也總比正經省力,於是乎翻譯的臉上就被他們畫上了一條粉。

但怎麼又來了「翻譯年」呢,在並無什麼了不起的翻譯的時候?不是誇大和開心,它本身就太輕飄飄,禁不起風吹雨打的緣故麼?

於是有些人又記起了翻譯,試來譯幾篇。但這就又是「批評家」的材料了,其實,正名定分,他是應該叫作「嘮叨家」的,是創作家和批評家以外的一種,要說得好聽,也可以謂之「第三種」。他像後街的老虔婆一樣,並不大聲,卻在那裡嘮叨,說是莫非世界上的名著都譯完了嗎,你們只在譯別人已經譯過的,有的還譯過了七八次。

記得中國先前,有過一種風氣,遇見外國——大抵是日本——有一部書出版,想來當為中國人所要看的,便往往有人在報上登出廣告來,說「已在開譯,請萬勿重譯為幸」。他看得譯書好像訂婚,自己首先套上約婚戒指了,別人便莫作非分之想。自然,譯本是未必一定出版的,倒是暗中解約的居多;不過別人卻也因此不敢譯,新婦就在閨中老掉。這種廣告,現在是久不看見了,但我們今年的嘮叨家,卻正繼承著這一派的正統。他看得翻譯好像結婚,有人譯過了,第二個便不該再來碰一下,否則,就仿佛引誘了有夫之婦似的,他要來嘮叨,當然羅,是維持風化。但在這嘮叨裡,他不也活活的畫出了自己的猥瑣的嘴臉了麼?

前幾年,翻譯的失了一般讀者的信用,學者和大師們的曲說固然是原因之一,但在翻譯本身也有一個原因,就是常有胡亂動筆的譯本。不過要擊退這些亂譯,誣賴,開心,嘮叨,都沒有用處,唯一的好方法是又來一回復譯,還不行,就再來一回。譬如賽跑,至少總得有兩個人,如果不許有第二人入場,則先在的一個永遠是第一名,無論他怎樣蹩腳。所以譏笑複譯的,雖然表面上好像關心翻譯界,其實是在毒害翻譯界,比誣賴,開心的更有害,因為他更陰柔。

而且複譯還不止是擊退亂譯而已,即使已有好譯本,複譯也還是必要的。曾有文言譯本的,現在當改譯白話,不必說了。即使先出的白話譯本已很可觀,但倘使後來的譯者自己覺得可以譯得更好,就不妨再來譯一遍,無須客氣,更不必管那些無聊的嘮叨。取舊譯的長處,再加上自己的新心得,這才會成功一種近於完全的定本。但因言語跟著時代的變化,將來還可以有新的複譯本的,七八次何足為奇,何況中國其實也並沒有譯過七八次的作品。如果已經有,中國的新文藝倒也許不至於現在似的沉滯了。

三月十六日。

1996年1月1日,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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