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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軍/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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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革命軍
第三章:革命之教育
作者:鄒容
第4章

有野蠻之革命,有文明之革命。

野蠻之革命,有破壞,無建設,橫暴恣睢,適足以造成恐怖之時代,如庚子之義和團,意大利之加坡拿里,為國民增禍亂。

文明之革命。有破壞,有建設。為建設而破壞,為國民購自由平等獨立自主之一切權利,為國民增幸福。

革命者,國民之天職也;其根底源於國民,因於國民,而非一二人所得而私有也。今試問吾儕何為而革命?必有障礙吾國民天賦權利之惡魔焉,吾儕得而掃除之,以復我天賦之權利。是則革命者、除禍害而求幸福者也。為除禍害而求幸福,此吾同胞所當頂禮膜拜者。為除禍害而求幸福,則是為文明之革命,此更吾同胞所當頂禮膜拜者也。

欲大建設,必先破壞,欲大破壞,必先建設,此千古不易之定論。吾儕今日所行之革命,為建設而破壞之革命也。雖然,欲行破壞,必先有以建設之。善夫!意大利建國豪傑瑪志尼之言曰:「革命與教育並行。」吾於是鳴於我同胞曰:「革命之教育。」更譯之曰:「革命之前,須有教育,革命之後,須有教育。」

今日之中國,實無教育之中國也,吾不忍執社會上種種可醜、可賤、可厭、可嫌之狀態,以出於筆下。吾但諡之曰:「五官不具,四肢不全,人格不完。」吾聞法國未革命以前,其教育與鄰邦等。美國未革命以前,其教育與英人等,此興國之往跡,為中國所未夢見也。吾聞印度之亡也,其無教育與中國等,猶太之滅也,其無教育與中國等,此亡國之往跡,我國擅其有也。不甯惟是:十三洲之獨立,德意志之聯邦,意大利之統一,試讀其革命時代之歷史,所以鼓舞民氣,宣戰君主,推倒母國,誅殺貴族,倡言自由,力尊自治,內修戰事,外抗強鄰。上自議院憲法,下至地方制度,往往於兵連禍結之時,舉國糜爛之日,建立宏猷,體國經野,以為人極。一時所謂革命之健兒,建國之豪傑,流血之鉅子,其道德,其智識,其學術,均具有振衣昆侖頂,濯足太平洋之慨焉。吾崇拜之,吾傾慕之,吾究其所以致此之原因。要不外乎教育耳。若華盛頓,若拿破崙,此地球人種所推尊為大豪傑者也,然一華盛頓,一拿破崙倡之,而無百千萬億兆華盛頓、拿破崙和之,一華盛頓何如?一拿破崙何如?其有愈於華、拿二人之才之識之學者又何如?有有名之英雄,有無名之英雄,華、拿者,不過其時拋頭顱濺熱血無名無量之華、拿之代表耳!今日之中國,固非一華盛頓、一拿破崙所克有濟也,然必預製造無量無名之華盛頓、拿破崙,其庶乎有濟。吾見有愛國憂時之志士,平居深念,自尊為華、拿者,若而人其才識之愈於華、拿與否,吾不敢知之,吾但以有名之英雄尊之。而此無量無名之英雄,則歸諸冥冥之中、甲以尊諸乙,乙又以尊諸丙,嗚呼,不能得其主名者也。今專標斯義,相約數事,以與我同胞共勉之。

一、當知中國者,中國人之中國也:中國之一塊土,為我始祖黃帝所遺傳,子子孫孫,綿綿延延,生於斯,長於斯,衣食於斯,當共守而勿替。有異種賤族,染指於我中國,侵佔我皇漢民族之一切權利者,吾同胞當不惜生命,共逐之以復我權利。

一、人人當知平等自由之大義。有生之初,無人不自由,即無人不平等,初無所謂君也、所謂臣也。若堯、舜,若禹、稷,其能盡義務於同胞,開莫大之利益,以孝敬於同胞,故吾同胞視之為代表,尊之為君,實不過一團體之頭領耳。而平等自由也自若。後世之人,不知此意,一任無數之民賊、獨夫、大盜、鉅寇,舉眾人所有而獨有之,以為一家一姓之私產,而自尊曰君,曰皇帝,使天下之人無一平等,無一自由,甚至使成吉思汗、覺羅福臨等,以遊牧賤族,入主我中國,以羞我始祖黃帝於九原,故我同胞今日之革命。當共逐君臨我之異種,殺盡專制我之君主,以復我天賦之人權,以立於性天智日之下,以與我同胞熙熙攘攘,游幸於平等自由城郭之中。

一、當有政治法律之觀念。政治者,一國辦事之總機關也,非一二人所得有之事也。譬如機器,各機之能運動,要在一總樞紐,倘使餘機有損,則樞紐不靈。人民之於政治,亦猶是也。然人民無政治上之觀念,則滅亡隨之;鑒於印度,鑒於波蘭,鑒於已亡之國,罔不然。法律者,所以範圍我同胞,使之相無過失耳。昔有曰:「野蠻人無自由。」野蠻人何以無自由?無法律之謂耳。我能殺人,人亦能殺我,是兩不自由也。條頓人之自治力,駕於他種人者何?有法律之觀念故耳。由斯三義,更生四種:

一曰養成上天下地,惟我自尊,獨立不羈之精神。

一曰養成冒險進取,赴湯蹈火,樂死不辟之氣慨。

一曰養成相親相愛,愛群敬己,盡瘁義務之公德。

一曰養成個人自治,團體自治,以進人格之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