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麗史節要/卷三十
辛禑一
[編輯]小字牟尼奴,旽婢妾般若出也。或云:「般若所生兒死,竊取他兒養之,恭愍王稱爲己子。」王薨,李仁任立以爲君。恭讓王卽位,誅之。僭位十四年。
乙卯辛禑元年。○大明洪武八年。
[編輯]春正月。遣判宗簿寺事崔源如京師,告喪,請諡及承襲。自金義奔元,國人恟懼,未敢通使大明,典校令朴尙衷成均司藝鄭道傳謂宰相曰:「宜速遣使告喪。」李仁任曰:「人皆畏憚,誰可行者。」尙衷等謂源曰:「王被弒,而不告喪,帝必疑之。如有問罪之擧,一國皆受其禍。宰相莫以爲意,卿能爲社稷行乎。」源曰:「社稷苟安,何惜一死。」尙衷等以告,仁任從之。
○納哈出遣使來,問禑嗣位。時,北元以玄陵無嗣,乃封瀋王暠孫脫脫不花爲王,故有是問。
○二月。禑下敎,頒便民事宜。
○判典客寺事羅興儒上書,請行成日本。乃以興儒爲通信使,遣之。
○三月。遣判事孫天用如京師,獻馬一百匹。
○倭寇慶陽縣,楊廣道都巡問使韓邦彥與戰,敗績。
○大司憲宋天逢等上疏曰:「宦者尹忠佐曾在先王之前,發忿拔刀,手翦其髮,賓天之後,佯稱耳聾,拱手觀變,其心叵測,不忠不敬,罪不容誅。且擅權受賂,除授官職,廣占土田,誤國害民,乞收職牒,籍沒家産,以戒後來。」諫官又上疏曰:「近者,憲司上言,乞除宦官祿俸,又劾前上護軍李美忠前典工摠郞徐陵俊盜用內帑,殿下不允,中外缺望。宦官尹忠佐憸邪凶險,陰弄權柄,與金師幸尹祥同惡相濟,師幸祥已皆竄逐,而忠佐獨受爵命。又與狡宦黃中吉結爲父子,昵侍左右,蒙蔽聖聰,宜從憲司之言以正四人之罪。」命削忠佐中吉美忠陵俊官,下美忠陵俊獄。
○夏四月。李仁任率群臣,詣孝思觀,盟於太祖曰:「本國無賴之徒挾瀋王之孫,來寓北鄙,窺覦王位。凡我同盟盡力以拒,翊戴新王。有渝此盟,天地宗社必降陰誅。」
○流尹忠佐於遠地。
○判事朴思敬還自北元。白太后曰:「納哈出言:『爾國宰相遣金義,奏王薨無嗣,願奉瀋王爲主,故帝封瀋王爲爾主。若前王有子,朝廷不必遣瀋王也。』」太后召仁任曰:「宰相遣金義如元,予聞此言,久矣。卿等獨不知乎。」初,或謂李仁任曰:「自古,國君見弒,宰相先受其罪。明帝若聞先王之故,必興問罪之師,公必不免,莫若與元和親。」仁任頗然之,遣贊成事安師琦,陽言餞蔡斌等,密諭金義,殺斌等,以滅口。及義從者來,仁任師琦待之厚。朴尙衷上疏曰:「金義殺使之罪在所當問,宰相待其從者甚厚,是師琦嗾義殺使,其跡已見。今,若不正其罪,社稷之禍自此始矣。」疏久不下。至是,太后下其疏都堂,又下師琦獄。師琦走入人家,拔刀自刎。仍斬之,梟首於市。仁任以爲,遣義如元者,乃贊成事康舜龍知密直趙希古同知密直成大庸等所爲,竝流遠地。蓋舜龍等嘗仕元故也。
○以贊成事池奫爲西北面都元帥,門下評理柳淵爲東北面都元帥,徵諸道兵,以備北元。尋,得邊報平安,乃止。
○李仁任與百官連名爲書,將呈北元中書省。書曰:「伯顔帖木兒王遺命,元子禑襲位,遣判密直金湑,申達訃音。今來,乃知脫脫不花妄生異心,欲要爭襲,乞賜禁約。」左代言林樸典校令朴尙衷典儀副令鄭道傳以先王決策事南,今,不當事北,不署名。
○祔忠定王於大廟。
○五月。倭藤經光率衆來投。處之順天燕岐等處,官給資糧。
○判安東府事李寶林以治最,擢爲大司憲。
○北元遣使來曰:「伯顔帖木兒王背我歸明。故赦爾國弒王之罪。」時,李仁任池奫欲迎元使,三司左尹金九容典理摠郞李崇仁典儀副令鄭道傳藝文應敎權近上書都堂曰:「若迎元使,一國臣民皆陷於亂賊之罪矣。他日,何面目見玄陵於地下乎。」慶復興李仁任卻其書不受,遂令道傳迎元使。道傳詣復興第曰:「我當斬使首而來,不爾則縛送於明。」辭頗不遜。又白太后:「以爲不可迎。」復興仁任怒,乃流道傳於會津。
○成均大司成鄭夢周等上書曰:「吾東方僻在海外,自我太祖起於唐季,禮事中國,其事之也,視天下之義主而已。頃者,元氏自取播遷,大明龍興,我上昇王灼知天命,奉表稱臣。皇帝嘉之,封以王爵,錫貢相望。今,上卽位之初,賊臣金義因禮送天使,中路擅殺,叛入北元,與元氏遺孼謀納瀋王,惡逆甚矣,國家不惟不問金義之罪,反使宰相金湑奉貢北方。吳季南封疆之臣也,擅殺定遼衛三人,張子溫等金義一行之人也,不達定遼衛,公然還國,又置而不問。今,北使之來,議遣大臣,禮接境上,乃曰:『不欲激怒北方,以緩師也。』夫元氏失國,遠來求食,冀得一飽以延須臾之命。名爲納君,實自利也,絶之,則示我之強,事之,則反驕其志,其欲緩師,實速之也。竊聞,其詔加我以大逆之罪,因以赦之,我本無罪,又何赦焉。國家若禮待其使而送之,則是擧國臣民無其實而自蒙大逆之名,不可使聞於四方。爲臣子者,其可忍乎。又況朝廷初聞金義之事,固已疑我矣,又聞與元氏相通而不問金義之罪,則必謂我殺使與敵,無疑也。若興問罪之師,水陸竝進,國家其將何辭以對之乎。欲緩小敵之師,實動天下之兵也。此理甚明,人所易曉,廟堂之上若不能言者,其故不難知也。蓋以前日群小之變,當時宰執恐被朝廷責詰,實有與金義通謀,欲以絶上國。安師琦情見,自刎,是也。師琦旣死,宜速定計,以快衆憤,而至今未有聞也,人情洶洶,恐生他變。伏惟,斷自宸衷,執元使,收元詔,縛吳季南張子溫幷金義帶行之人,送之京師,則曖昧之罪不辨自明。乃約與定遼衛,養兵待變,聲言向北,則元氏遺種斂跡遠遁,而國家之福無窮矣。」判典校寺事朴尙衷亦上書言之。
○以贊成事黃裳爲西北面都體察使,左副代言成石璘爲體察使,如江界,慰還元使。
○大司憲李寶林阿仁任意,劾林樸不署呈省書,廢爲庶人,流於吉安縣。
○釋器匿於安峽民白彥麟家,遣贊成事睦仁吉密直副使趙仁璧,捕殺之。以彥麟自首,杖之,以前判事鄭良輔知而不告,殺之。乃知死於平壤者非釋器也。
○遣判典儀寺事全甫如京師,獻馬。
○六月。倭公昌等十六人來降。
○諫官李詹全伯英上疏曰:「侍中李仁任陰與金義謀殺天使,幸而獲免,此國人所以切齒而痛心者也。吳季南擅殺定遼衛之人,張子溫不以金義之殺使告定遼衛,罪當推鞫,仁任置而不問,罪一也。近,贊成事池奫出鎭西北面,得金義書,不以上達,密付仁任,及殿下累索,然後乃聞,托以不惑民聽,罪二也。胡書之來也,池奫寫其書,削其言之要者,以獻殿下,付其書仁任,仁任不卽上聞,罪三也。與百官同盟以示專事殿下之意,與胡通,欲樹功瀋王以免他日之禍,反覆姦詐,罪四也。二人唇齒煽變,將然之禍,不可測,請誅仁任與奫,又正季南子溫罪,以振紀綱。」疏上,貶詹知春州事,伯英知榮州事。
○秋七月己未朔。日食。
○鷹揚軍上護軍禹仁烈親從護軍韓理阿仁任意,上書:「以爲諫官論宰相,非細故也。不可不辨。」於是,下詹伯英獄,使崔瑩池奫鞫之,辭連政堂文學田祿生及朴尙衷。瑩杖鞫祿生尙衷甚慘。仁任曰:「不須殺此輩。」乃流之,祿生尙衷皆道死。杖詹伯英及方旬閔中行朴尙眞流之,又以鄭夢周金九容李崇仁林孝先廉廷秀廉興邦朴形鄭思道李成林尹虎崔乙義趙文信等謀害己,竝流之。尙衷慷慨有大志,博學善屬文,兼通星命。其行己蒞官,必以其道,不義而富且貴,視之蔑如也。
○諭全羅道元帥金先致誘殺藤經光。先致大具酒食,欲因餉殺之,謀緩而泄,經光率其衆,浮海而去,僅捕三人殺之。先致懼罪,詐報斬七十餘級,事覺,編配戍卒。初,倭寇州郡,不殺人物,自是,激怒,每入寇,婦女嬰孩,屠殺無遺,全羅楊廣濱海州郡蕭然一空。
○八月。倭寇樂安寶城。
○改定都城五部戶數。凡屋間架二十以上爲一戶,出軍一丁。間架小,則或倂四五家爲一戶。
○慶尙道副元帥尹承順斬倭二十級。
○書雲觀言:「近,災變屢興,宜移御避災。」禑議遷都,判三司事崔瑩等議曰:「今,無大故,遽棄舊都,則人心洶洶,不可輕動。」乃止。
○泥城萬戶報:「瀋王母子率叛人金義進奉使金湑等,已到信州。」於是,中外恟懼,乃以知門下事林堅味爲西京上元帥,密直副使慶補兼都巡問使,門下評理楊伯淵爲安州上元帥,同知密直李元桂爲元帥,贊成事池奫爲西北面都體察使,密直使羅世爲西海道上元帥,密直副使朴普老爲副元帥兼都體察使,密直副使趙仁璧爲東北面元帥,門下評理邊安烈爲副元帥,徵諸道兵。
○九月。下金義母妻於巡軍獄,將殺之,憲府言:「義雖叛逆,婦女何知。請勿殺。」乃沒爲尙州官婢。
○泥城元帥崔公哲麾下二百人作亂,殺軍民,渡江而去。
○倭舶大集德積紫燕二島。時,將卒悉赴北征,乃簽軍坊里及諸陵戶。又徵兵楊廣全羅慶尙諸道,以我太祖及判三司事崔瑩領之,耀兵東西江,以備之。
○徵諸寺住持僧戰馬各一匹,又取諸寺田租,以充軍費。
○倭寇寧木二州。崔瑩請往擊之,不許。
○倭寇瑞州結城。
○冬十月。遼瀋草賊吳連等百餘人來寇安州,上元帥楊伯淵捕斬連等四十餘人。時,鴨綠江北屢有賊變,國家疑金義引胡兵而來,至是,乃知草賊也。諸軍久留,轉餉不繼,取糧於民,民甚苦之。安州以北,尤受其害。
○八川君鄭珚卒。珚精曉音律,且以知禮聞,凡禮官及後進皆就學禮。
○禑視事,宦官金玄侍側踞傲,近臣啓事,禑未及言,先擅斷決。玄外飾勤恪,巧爲承迎,故爲禑及太后信任,悉管機務,用事於中,女謁公行。
○召還北征諸元帥。
○憲府劾楊廣道安撫使鄭庇巡問使韓邦彥不能禦倭,編配戍卒。
○以天變屢見,釋杖罪以下。又放還兩江諸道兵。
○憲府請:「革箚字房,以文武二選分隷吏兵部。」從之,不果行。
○以河允源爲司憲府大司憲。
○十一月。楊廣道安撫使朴仁桂獲倭船二艘殲之。
○濟州人車玄有等焚官廨,殺安撫使林完牧使朴允淸馬畜使金桂生等以叛。州人文臣輔高實開等起兵,盡誅之。
○倭寇金海府,殺掠民物,焚官廨。都巡問使曹敏修與戰,敗績,又戰於大丘縣敗績,士卒死者,甚衆。倭賊數十艘又自金海溯黃山江,將寇密城,敏修邀擊,斬數十級。禑遣中使賜衣酒及馬,敏修上箋謝,命左正言金子粹製回敎,子粹辭曰:「敏修摠兵一道,金海大丘之戰怯懦敗沒,多殺士卒,密城小捷,功不掩罪。衣酒廏馬賞已過矣,又何回敎。且回敎紀功德,今,敏修無功可紀,不敢奉命。」禑怒下子粹巡衛府,命池奫河允源鞫之。奫等欲坐以違旨,子粹曰:「先王置諫官,所以補君之失也。是以,自古,王言有不可,諫官諍之。願諸公察國家置諫官之意。」奫大怒,欲杖流,議諸都堂,諸宰相畏之,無敢出言。密直副使李寶林曰:「子粹雖小儒,諫官也。且所謂違旨者,蓋如置人於東,擅移於西者也,子粹之罪,恐不得以此論。」都堂是其言,只請流之。禑曰:「巡衛府已議其罪,今,欲輕之何。」遂不允。右使金續命入白太后曰:「臣等武人不識理,然文臣咸曰:『諫官雖忤旨不罪,所以開言路也。』今,子粹罪小,不宜重論。」太后乃請禑曰:「予老經事多矣,未聞杖辱諫官。若爾人皆杜口,國事將日非矣。」於是,免杖,流於全羅道突山戍。奫等意子粹必與郞舍議,又流諫議鄭寓於慶尙道竹林戍。
○十二月。令宰相及六曹臺省各擧才兼文武可爲守令者。
○遣密直副使金寶生如京師,賀正。
○禑欲以美官授外戚,用小帖,擬金瑄重房,韓忠典法,韓略臺官,下政房。提調慶復興等曰:「除授已訖,不宜更改。」禑曰:「有紙墨,改之何難。」復興又曰:「古制,外戚不除言官,請除他官。」禑曰:「何不從命。」復強之,復興力爭,終不授。略爲人無才行,有口辨。初,以憲府吏登明經科,夤緣外戚,超授官爵,又托宦寺及乳媼,求爲持平。
丙辰辛禑二年。○大明洪武九年。
[編輯]春正月。全羅道都安撫使河乙沚捕倭船一艘,賜衣酒。乙沚無才行,又有簠簋之誚。賂權貴得任閫寄,士林鄙之。
○罷政堂文學李茂芳爲光陽君。茂芳嘗謂慶復興曰:「何不籍韓方信盧稹家耶。」復興曰:「以韓安盧瑄不伏罪而死也。」茂芳曰:「二賊自知大惡,至死不伏。然情狀著見,論以弒逆,則其父豈免連坐。」復興作色不應。茂芳言愈切,復興不獲已,幷籍方信稹家。茂芳竟以是罷。
○以添設職賞軍士,自奉翊至七八品無算,時,有車載斗量之譏。
○二月。遣李之富如定遼衛,通好,仍詗事變。又遣李原實,聘於納哈出。
○李仁任等請諸流竄宦官皆許從便,政堂文學洪仲宣謂金續命曰:「閹寺用事前朝以階禍亂,放竄宜矣。近者,諫官屢以直言貶斥,無一還者,今,乃反釋此輩耶。」
○辛旽妾般若夜潛入太后宮,啼號曰:「我實生主上,何母韓氏耶。」太后出之,仁任下般若獄。大司憲安宗源等上疏曰:「延城君金玄專掌禁中事,般若直入宮闈,不加防禁,驚動太后,以駭觀聽,乞下攸司,鞫問科罪。」乃流玄於懷德縣。
○安州副元帥王安德報瀋王薨。
○兩府臺諫及耆老會興國寺,辨般若事。密直權仲和以講書筵不至,三司右使金續命謂堂吏曰:「王母未定,宜速辨,以解國人之疑,何用書筵爲。」旣而,嘆曰:「天下未辨其父者,容或有之,未辨其母者,我未聞也。」
○三月。流金續命於文義縣。續命以太后近戚專摠宮中之事,淸直敢言,人皆畏憚。嘗,移病在第,慶復興李仁任池奫問疾,續命曰:「古制,兩府省五樞七而已。今,一日所除宰樞至五十人,如物議何。」復興曰:「不得已爾。」續命曰:「今之宰樞竊祿屍位,而心不正,無我若也。」仁任曰:「公心不正,誰爲正乎。」續命曰:「予伴食都堂,凡署事,心非口是,心不正,孰如我乎。」復興等皆默然。池李深銜之,陰謀傾軋,未得間,至是,嗾司議許時金濤等劾曰:「臣而不敬,罪莫大焉。近,集議興國寺,續命發口不可道之言,不敬孰甚。請鞫治。」疏再上,太后力救,宥而流之。自是,太后如失左右手,時人惜之。
○臺諫巡衛府雜治般若獄。般若指新創中門,呼曰:「天若知吾冤,此門必頹。」許時纔入門,門自頹,時僅得免,人頗異之。竟投般若於臨津,斬其族判事姜居實。
○罷司憲持平宋齊岱,出知泰安郡事。初,池奫使其妻交結禑乳媼,出入宮禁,招權納賂,續命譏之。奫深惡斥之,齊岱欲劾奫,執義金承得以告,奫乃出之。
○遣判事金龍如定遼衛,通好。
○倭寇晉州。曹敏修與戰於淸水驛,斬首十三級以獻。
○夏四月。以李淑林爲西北面完護使。往歲,征北軍久留騷擾,民多饑乏,故遣淑林,齎布千五百匹以賑之。
○營敬孝大王影殿,號惠明。
○放僧懶翁於密城郡。時,懶翁於楊州檜巖寺設文殊會,中外士女無貴賤爭齎布帛果餠施與,猶恐不及,寺門塡咽,故放之。行至驪興神勒寺,死。
○門下贊成事商議柳淵卒。淵以公廉才幹稱,爲將帥,頗得衆心。
○五月。濟州萬戶金仲光斬逆賊哈赤姜伯顔等十三人,配妻子光羅二州。
○庚午。地震。
○禑如北園,習騎馬,又觀弄杖戲。
○北元遣抄兒志來。
○賜鄭摠等三十三人及第。時,知貢擧政堂文學洪仲宣復以詩賦取士,罷鄕試殿試,議者非之。
○六月。以柳濚爲全羅道元帥。
○放輕繫,諸流配人,量移有差。
○倭寇林州。全州道兵馬使柳實知益州事金密等力戰,卻之。
○戊申。彗見。
○秋七月。倭寇全羅道元帥營。又寇榮山,焚戰艦,又寇羅州,縱火剽掠。時,元帥河乙沚聞柳濚來代己,輒歸晉州農莊。倭乘隙而至,無敢拒者,是以大敗。杖流乙沚河東縣。
○判密直司事金湑自納哈出營逃還。先是,僧小英托緣化,遣其徒數人於北方,潛寄書瀋王曰:「國家臣弒其君,主諛臣諂,國柄專在權臣。若引兵來,大事,可成。」湑見其書來告,下小英獄,鞫之,果服。乃沈於碧瀾渡。
○倭寇扶餘,至公州。牧使金斯革戰於鼎峴敗績,遂陷公州,元帥朴仁桂以屬縣懷德監務徐天富不赴救,斬之。倭又寇石城,趣連山縣開泰寺,仁桂迎戰,墜馬被殺。賊遂屠開泰寺。
○憲府劾,典校副令申仁甫冒稱三品職,又奸故郞將朴東朝妻,請論如法。仁甫素諂附權貴,且東朝妻乃宰相金元命之女爲玄陵外戚,故寢其事,止坐冒職,杖流長巖戍。
○判三司事崔瑩聞朴仁桂敗死,自請擊倭。禑及諸將以老止之,瑩曰:「蕞爾倭賊肆暴如此,失今不制,後,難圖也。今,若將他人,未必制勝。且兵不素鍊,亦不可用。臣身雖老,志則不衰。但欲安社稷衛京城耳,請率麾下,亟往擊之。」請至再三,許之,瑩不宿而行。
○遷喬桐縣民於近地,以避倭寇。
○倭寇朗山豐堤等縣。全羅道元帥柳濚全州牧使柳實力戰,卻之,獲所掠牛馬二百餘,還其主。
○訛言倭將寇都城,夜半,發坊里軍,守城。又聞賊將先登松岳山,發僧爲軍,分守要害。
○崔瑩與楊廣道都巡問使崔公哲助戰元帥康永兵馬使朴壽年等至鴻山。倭先據險隘,三面皆絶壁,唯一路可通,諸將畏怯不進。瑩身先士卒,盡銳突進,賊披靡。有一賊隱林中,射瑩中唇,血淋漓,神色自若,射賊,應弦而倒。乃拔矢,戰益力,遂大敗之,俘斬殆盡。遣人獻捷,賜瑩衣酒鞍馬。
○震漢川君王睽及其妻朴氏。世俗相傳,畜震死家物,可以致富,都人坌集,爭取牛馬財帛器皿木石瓦甓。時,睽及朴氣猶未絶,甚者臠其支體而去,須臾,變爲丘墟。
○八月。以金縝爲慶尙道元帥兼都體察使。
○崔瑩凱還。禑命宰樞供帳於天水寺,巡衛府具雜戲,迎於臨津,如迎詔使禮。
○遣使諸道點兵。時,聞定遼衛乘秋來侵,故閱兵備之。
○九月。令中外官及吏民奴婢出穀有差,以補軍食。
○論鴻山功。以崔瑩爲鐵原府院君,柳濚爲密直副使商議,其餘軍士,除授有差。時,慶復興李仁任池奫提調政房,池李擅權,不從軍而得官者,甚衆。復興廉潔自守,雖欲薦賢,牽制不能有爲。
○倭寇古阜泰山興德等郡縣,焚官廨。又寇保安仁義金堤長城等縣。
○禑始習馳馬放鷹。禑初稍志於學,李仁任池奫林堅味等不喜儒,競以珍玩導之。
○倭陷全州,牧使柳實與戰,敗績。賊退屯歸信寺,實復擊,卻之。
○以趙思敏爲全羅道副元帥,睦忠爲助戰兵馬使,又以邊安烈爲楊廣全羅道都指揮使兼助戰元帥。時,倭陷臨坡縣,撤橋自固,柳實潛令士卒作橋,安烈率兵得渡,使按廉李士穎設伏橋畔,賊望見逆擊,我軍敗績。
○閏月。蠲免全羅楊廣慶尙沿海州郡徭賦,或三年或五年有差。
○以羅世爲全羅道上元帥兼都安撫使。
○葬順靖王后韓氏於懿陵,遂配享於惠明殿,以魯國公主祭於別室。時,韓略自言:「我韓氏宗人也。初,韓氏卒,我與韓氏族僧能祐火其屍,收骨,厝於奉恩寺松林。」乃於寺之北岡發燒骨一缸,備儀物,移葬顯陵之西,轜車至十川橋,祖奠將撤,燒魂錢,延及柩幄,幷爇儀物。惟柩賴救得免。時人怪之,或雲天火。
○憲府上疏曰:「全羅元帥柳濚不以閫寄爲意,日玩聲色,以致倭寇乘勝肆暴。及陷全州,詐稱墜馬,擁兵逗遛,請置於刑。兵馬使柳實所管泰山郡亦被寇劫,討捕失機,反爲所敗,又不能收復全州,罪亦大矣。然實於往者倭犯全州,悉力擊卻,其與濚罪似有重輕,請削奉翊以上官。」於是,廢濚爲民,幷實戍遠地。
○憲府以兵革旱荒連歲相仍,軍食磬竭,請於功臣田租三分取一,寺社田收其半,兩殿所屬宮司田科斂外羨餘,竝充軍需,從之。
○冬十月。羅興儒還自日本。日本遣僧良柔來,報聘,仍獻綵段畫屛長劍等物。自辛巳東征之後,絶交且百年,至是,日本以興儒爲諜者,囚之。良柔本我國晉州僧,少從倭僧而去,聞興儒至,來謁,遂請釋,使之通好。興儒之還,其國僧周佐寄書曰:「維我西海道一路九州,亂臣割據,不納貢賦,且二十餘年矣。西邊海道頑民觀釁出寇,非我所爲。是故朝廷遣將征討,冞入其地,兩陣交鋒,日以相戰,庶幾克復九州,則誓天指日,禁約海寇。」
○倭寇扶寧,邊安烈羅世趙思敏等進擊,大破之。
○北元遣兵部尙書孛哥帖木兒來。右丞相擴廓帖木兒移書曰:「去歲,或傳先君無嗣。朝廷以爾邦久未有君,必致危亂,是以遴爾族世,往承其祀,詔使旣行,彼則有梗。當此之時,朝廷非乏樹立之策失問罪之擧也。特念天戈一臨,不無玉石俱焚,是以脫脫不花暫館遼西,不令一卒一馬渡江,以俟彼之覺悟。又知伯顔帖木兒王有子牟尼奴,在國人見推領務,王子雖爲衆所服從,未有朝廷之命。小之事大,必得所恃,乃可立國。如先君往年以大駕北狩,必暫餌朱寇,以安境內。然朝廷在近,加以故主義重,甥舅恩厚,而可背哉。王子誠能改圖,以副上命,厲兵秣馬,共成掎角,庸贊我國家中興之業。」納哈出遣右丞九住來,歸我行人文天式。
○倭寇鎭浦,又寇江華府,焚戰艦。又寇韓州,崔公哲擊之,斬百餘級。賜酒鞍馬。
○遣密直副使孫彥如北元。百官呈省書曰:「本國世世相承,保有東土,伯顔帖木兒王生子牟尼奴,見今襲位,以俟明降,具在往歲申達之文。不期,金也列哥附托不干本國王派瀋王完澤禿之孫脫脫不花,結構兇黨,上誑朝廷,欲亂國統,乞將亂統生事之徒,發還本國究理。」金也列哥卽金義也。又遣開城尹黃淑卿報聘於納哈出。納哈出曰:「我本非與高麗戰,伯顔帖木兒王遣年少李將軍擊我,幾不免。李將軍無恙乎。年少,而用兵如神,眞天才也。將任大事於爾國矣。」
○憲府上疏曰:「往者,瀋王之變,宰相協謀決機,諸將仗義奮忠,輒率偏師,晝夜倍道,逆戰卻逐,使朝野寧謐,而賞典不擧,無以勸後,請第功行賞。」從之。
○十一月。祔敬孝大王於大廟,大雨震電,不克祔。
○倭寇晉州溟珍縣,又焚掠咸安東萊梁州彥陽機張固城永善等處。
○執義金承得與知申事金允升言於池奫曰:「林樸不署呈省書,且有迎立瀋王之志,是可罪也。」承得遂率臺官,上書請誅之。遂鎖致樸,允升從中下典法,杖百流之,道死。大司憲安宗源畏其勢,莫敢發言。時,奫用事於內,承得允升爲羽翼。樸之死,慶復興李仁任皆不與聞,遂惡之。先是,倭寇全州,都堂議擇元帥,而難其人,擬遣奫子益謙,奫內不平。仁任奫崔瑩等會復興第,議久不決。奫厲聲曰:「判三司公可。」瑩怒曰:「吾旣分管楊廣道,豈可之他乎。」奫前語仁任曰:「侍中謀事,此而未決,侍中可往。」奫又托攻遼,以撓其議曰:「倭賊但擾邊,不足憂。脫大軍根據定遼衛,後,必難圖,爲今之計,莫若移師先攻。侍中之計雖善,非今日謀國之長策。」仁任勃然曰:「三宰敢爾。君旣善謀國,吾當讓避。吾意,第以全州國之襟喉,唇亡齒寒,不可不救。爲是拳拳爾,三宰抗此議,則吾何能爲。」遂徑出。復興走追,挽其袖,泣止之,奫頓首謝。及仁任移病在家,奫過門不謁,人始知池李有隙。
○倭寇晉州班城縣,又寇蔚州會原義昌等縣,殺掠殆盡,又寇密城郡及東萊縣。
○祔敬孝大王於大廟,配以順靖王后。
○春城君李壽山卒。
○十二月。納哈出遣使來,獻白金及羊。
○倭焚合浦營,屠燒梁蔚二州及義昌會原咸安珍海固城班城東平東萊機張等縣。先是,元帥金縝大集一道倡妓有姿色者,日,與麾下晝夜酣飮。軍中號曰:「燒酒徒。」以縝嗜燒酒也。卒伍偏裨有犯,必鞭辱,一軍憤怨,及寇至,軍士卻立不戰曰:「元帥使燒酒徒擊賊。我輩何爲。」以故大敗。
○令納粟補官,以充西北面軍食。
○執義金承得獻納安定等交章,請殺益妃所生子,禑從之。妃秘之,久乃出,女也。又請鞫妃,禑不許曰:「是彰先君之失也。」又請誅崔萬生洪倫父母妻子同産,其親叔姪堂兄弟,削職遠流,永不敍用。又言:「大逆之賊非特萬生倫也,其洪寬權瑨韓安盧瑄等父母妻子同産親叔姪堂兄弟,竝宜一體施行。」皆從之。於是,守侍中李仁任贊成事睦仁吉評理邊安烈政堂文學洪仲宣判密直王安德密直副使禹仁烈等以爲賊臣父兄皆已遠流,請免其死,禑不從。仁吉曰:「臣從先王,在元朝十有一年,未聞以夫罪而戮妻也。」禑許之。萬生之妻已死,倫妻臨刑得免。乃誅洪倫父師禹兄彝韓安父方信兄休弟烈權瑨父鏞兄定住盧瑄父稹兄楨弟鈞洪寬父師普弟憲,流倫等親叔姪堂兄弟。以萬生倫首惡,幷流姨子姑子。師禹彥博子也,嘗鎭合浦,吏畏民懷。爲人淸廉勤謹,知倫不肖,欲殺之,未果。及倫嬖倖寵傾群豎,師禹啓曰:「倫人面獸心,願無畜宮中。」及爲全羅道都巡問使,寄書長子彝,俾戒倫縱恣。至是,與彝俱死,國人惜之,慶尙全羅之人至有流涕者。
○以池奫爲門下贊成事,尹邦彥爲密直提學,鄭良生爲大司憲。是日,除官宰樞至五十九。自仁任奫而下各植其黨,臺諫將帥守令皆其親故,至於市井工匠,無不夤緣除拜,時人謂之煙戶政。
○晉山君河允源卒。允源歷仕有聲績,當辛旽用事,不諂附。
○池奫欲娶故大司憲王重貴妻,數通媒,不應。一日,奫率徒黨至其第,婢僕走入曰:「願夫人避之。」曰:「我不可苟逃。」婢僕咸意將從之。重貴妻饗奫以酒,奫欲入其室。重貴妻捽胡而批其頰曰:「宰相何有如此彊暴之行耶。寧死從汝乎。」奫慙而退。重貴妻遂往告崔瑩曰:「奫以妾有華屋,思欲有之,暴辱於妾。公以淸直聞,故來告耳。」
丁巳辛禑三年。○大明洪武十年。
[編輯]春正月。倭盜會原倉品米。時,以軍餉不足,令州郡隨職品,出米有差,謂之品米。
○以池湧奇爲楊廣道副元帥。
○以金縝敗軍,廢爲民,流嘉德島,斬其千戶二人,杖軍官有差。
○納哈出遣使來,獻羊馬。
○置新勇新猛軍於安州。
○二月。倭寇新平縣。
○北元遣翰林承旨孛剌的,冊禑爲開府儀同三司征東行省左丞相高麗國王。
○納哈出遣文哈剌不花來。
○北元遣使來,祭敬孝大王。
○始行北元宣光年號。
○以王安德爲楊廣道都元帥。
○倭寇慶陽,遂入平澤縣,楊廣道副元帥印海與戰,不克。
○召募良家子弟善射御者及郡縣吏有膂力者,防倭,覈諸司員吏告歸田裡久不還者,削職,取其田,給有戰功者。
○有貼匿名書於李仁任門,曰:「池奫門客金允升等七八人嗾門下舍人鄭穆,欲劾去仁任,以奫爲侍中,事迫矣,其速圖之。」其末又云:「吾職判事,吾姓李,吾名十一畫。」仁任秘不發,大護軍具成老又得其書,以示仁任。仁任密以示奫曰:「公與吾交分甚篤,是得無間吾二人耶。」奫曰:「此掌令金賞所書也。」賞卽仁任族姪也。時,判典校寺事李悅左常侍華之元右副代言金承得與知申事金允升結朋黨,諂事奫,以希遷擢,自謂池門四傑。仁任欲翦奫黨,未得間。之元承得會悅家言:「厚待元使,不用洪武年號,行宣光七年,無乃速乎。」仁任廉得之,遂下三人巡衛府。奫時爲巡軍副萬戶,故仁任托以誹謗朝政,痛鞫之曰:「近日,若等會悅第,作何等文書,畫日月乎。」對曰:「天下方亂,戰爭未息,先王決策事南。今,不遵先志,遽用宣光紀年,不已速乎,但議之耳。非因文書而發是言也。」韓略亦以奫黨幷繫獄,遂杖流。悅之元略幷承得賞流之,其不及允升者,蓋仁任欲以慰安奫危疑之心,且冀其發之不暴也。奫大懼,誓謂仁任曰:「予若謀公,天必誅之。」使其子益謙請救於崔瑩,不得,乃嚴兵自衛。
○三月。李仁任嗾臺諫,劾金允升結爲朋黨,沈湎酒色。允升夜往見奫曰:「之元承得悅皆已見竄,公之羽翼旣除。今,又劾我,禍將及公。其早圖之。」奫曰:「明日,我將請王,命卿視事。」遂白禑云:「慶復興李仁任乃逆臣洪倫之族。見上誅夷其族,欲圖大事,請亟發兵收捕。」旣定約,又使其子益謙請勇士於睦仁吉,期詰朝會宮門。仁吉曰:「所謀止仁任乎。」益謙歷數慶復興崔瑩李希泌李琳都吉敷等。仁吉馳告仁任等,令避宿以觀變。益謙陰引交州道軍士二十餘人,密伺仁任動靜。翌日,奫至都堂,謂復興仁任曰:「金允升今爲同知貢擧,而被臺劾。若代以他人,取士遲緩,必涉農月,請令視事。」復興欲乘奫出,與瑩謀去之,乃陽言曰:「公可自詣闕以啓。」奫遂出至闕,矯旨召臺官,趣令允升視事。適,持平李吉祚等上疏曰:「奫廣植黨與,擅行威福,謀殺冢宰。允升爲奫喉舌,必知其謀。請下獄鞫之。」疏將上,復興仁任瑩及希泌吉敷朴林宗曹敏修林堅味仁吉等入內。奫使其黨賓天翊等二十餘人衷甲帶劍,聚闕下,伺仁任等出,將擊之。復興仁任等使仁吉白禑曰:「老臣聞變,不以聞,臣亦有罪。昨,奫使益謙請甲士於臣,其情叵測。」奫卽厲聲曰:「有之。復興仁任琳乃洪倫妻族也,希泌倫之妻父,忌臣欲誅逆黨,將殺臣,故請甲士以備之耳。」視瑩佩刀,張目膝行而前,若將奪之。瑩執刀鞘,以身蔽禑,謂奫曰:「臣而無禮於君,邦有常刑。且爾止欲殺兩侍中耶。」奫曰:「奚止侍中而已。」歷數在座諸相,抗語不已。禑趣奫出。奫曰:「上何故先退臣。」振袂突出,及門將上馬,堅味執之。奫顧左右索劍不得。遂下奫等巡軍獄。奫謂堅味曰:「與君有平昔之雅,幸亟殺之。我死,君亦繼之。」初,允升密謂奫曰:「公爲冢宰何如。」奫曰:「有仁任在。況予命數在戊午運乃吉。」允升曰:「苟有命,何待戊午。第聽吾計。」遂謀變曰:「黃裳摸楞,宜爲左侍中,公守侍中,益謙鷹揚軍上護軍,之元大司憲,允升政堂文學,承得簽書密直。」至是,奫曰:「悔聽允升計以至於此。」奫及益謙允升遂伏誅。奫起行伍,屢從軍有功,遂至宰輔。又通禑乳媼,夤緣有寵,恣其跋扈,附己者,用之,異己者,斥之,以其腹心分置臺諫,大張威福。多列姬妾,幾三十人,惟取富者,不以色。於是,立門戶者十有二人。貪淫譎詐,賣官鬻獄,得人臧獲,不可勝紀。又遙授人官爵,代受其祿。及誅,人皆快之。又斬其黨賓天翊等二十餘人。
○遣三司左使李子松如北元,謝冊命。
○遣禮儀判書文天式,報聘於納哈出。
○宥境內,惟洪倫親族及奫黨,不原。
○倭夜入窄梁,焚戰艦五十餘艘。海明如晝,死者千餘人。萬戶孫光裕中流矢,乘劍船僅免。先是,崔瑩戒光裕曰:「耀兵窄梁江口,愼勿出海。」是日,光裕纔出窄梁,大醉熟眠,賊突至,遂見敗。京城大震。倭又寇江華府。萬戶金之瑞府使郭彥龍遁於摩利山。賊遂大掠,虜之瑞妻而去。府吏處女三人遇賊,義不汚,相攜赴江而死。下光裕之瑞彥龍於獄。
○以沈德符爲西海道元帥。
○判開城府事羅世上言:「請提兵入江華,擊走倭賊。」禑壯其志,賜廏馬二匹,遂遣世及李元桂姜永朴壽年趙思敏擊倭於江華。都統使崔瑩次昇天府以備之,賊乃棄江華,退寇守安通津童城等縣,所過蕭然。至童城語曰:「無人呵禁,誠樂土也。」時,有童子,自賊中逃還,諸將召問賊所爲。對曰:「賊常言:『所可畏者,唯白髮崔萬戶而已。曩日,鴻山之戰崔萬戶至,則麾下士卒爭先躍馬,蹴踏我衆,甚可畏也。』」
○以三司左使李希泌爲東江都元帥,睦仁吉林堅味等十一人副之,受守城都統使慶復興節度,義昌君黃裳爲西江都元帥,我太祖與楊伯淵邊安烈等十人副之,受京畿都統使李仁任節度。
○慶尙道元帥禹仁烈報:「倭賊自對馬島蔽海而來,帆檣相望。已遣兵,分守要衝,然賊勢方張,防戍處多,以一道兵分軍而守,勢甚孤弱。請遣助戰元帥,以備要害。」時,江華之賊逼近京都,國家備禦不暇,又得此報,罔知所爲。
○令諸道募僧,作戰艦。
○崔瑩啓曰:「喬桐江華禦寇要害之地,豪強爭占土田,軍資不繼。請罷二邑私田,以充軍食。」從之。徙喬桐人老幼於內地,留壯者,以治農桑。
○崔瑩令諸元帥各出從事十人。又發愛馬宮司倉庫人爲兵,遣戍江華。
○夏四月。倭寇蔚州雞林。
○點五部丁壯爲兵,計屋十間出一丁,九間以下出資糧器仗,以給軍卒。
○倭又寇蔚州。元帥禹仁烈往擊之,斬九級。
○金海府使朴葳擊倭於黃山江口,斬二十九級。賊投江死者,亦衆。
○以睦仁吉洪仲宣爲門下贊成事,睦忠同知密直,王賓爲密直副使。
○斬金承得華之元李悅於淸州,傳首於京。初,遣體覆崔仁哲鞫之,之元首服曰:「奫及允升謀殺大臣,我實與聞。」悅曰:「前日匿名書,實吾所爲。吾名乃十一畫也。請原之。」仁哲問之元曰:「悅亦與聞否。」之元曰:「有之。」悅不服,及鞫訊甚慘,遂服。承得被榜掠,垂死,猶不服。然之元悅證驗甚明,乃服。李仁任謂慶復興崔瑩曰:「旣誅其魁,可釋此輩。復杖流何如。況罪不可以再加乎。」瑩曰:「前日杖流,以其議朝政也,今日之誅,以其害大臣也。皆罪之重者,豈宜釋之。」仁任曰:「何以處悅。若無悅書,吾儕其得有今日乎。」瑩曰:「果悅所爲,當奫在時,可以言矣,見竄而後,猶不言,是誣我也。宜幷誅之。」
○遣判軍器監事李光甫,造戰艦於龍津。
○倭寇蔚州梁州密城,焚掠殆盡。又寇彥陽縣。
○以知密直李琳爲慶尙道助戰元帥,王賓爲安東道副元帥,崔公哲爲江陵道元帥。
○倭寇密城郡,禹仁烈與戰,敗績。寇至靈山縣,仁烈及副元帥裵克廉等戰於栗浦,斬十餘級。
○倭舶入西江,崔瑩邊安烈出師,卻之。
○以密直副使慶儀爲西京都巡問使兼西北面副元帥。
○賜成石珚等三十三人及第。
○倭寇餘美縣。
○五月。我太祖與三司右使金得齊知密直李琳密直副使柳曼殊往擊倭於慶尙道。
○倭寇密城,王賓擊,卻之。
○禑謂巡衛府曰:「孫光裕金之瑞郭彥龍之罪,宜以軍法論,然方旱甚,其減死,竝流遠地。」崔瑩嘆曰:「向,曲法原金縝,今,又釋光裕等,政刑如此,何以爲國。」禑又賜縝衣馬,召還。瑩不可曰:「縝不撫士卒,見賊逗遛,以至敗軍。得保首領幸矣,今,反厚賜而召還,他日,如有樹功者,何以待之。賞罰人主大柄,不可顚倒。」乃止。
○以旱,雩,且遍禱於佛宇。崔瑩颺言於都堂曰:「國家政刑紊亂,有功者,不賞,有罪者,不罰,天豈雨哉。」
○以京城濱海倭寇不測,欲遷都內地,會耆老尹桓等,書動止二字,議可否。衆雖不肯,後,若有變,恐禍及己,皆占動字,署名。唯崔瑩否,乃陳徵師固守之策。李仁任曰:「今,赤地千里,農夫輟耕,以望雲霓,而又徵師俾失農業,非爲國之謀也。」慶復興瑩等詣太祖眞殿,卜動止得止字。禑曰:「盜賊密邇,可從卜耶。」遣政堂文學權仲和相宅於鐵原。
○禹仁烈遣精騎五百,夜,擊倭於沙弗郞松旨,賊潰,爭舟墜水,中矢者,亦多。邏卒又言:「賊船隱見海島,不知多少。」時,我太祖行未至,人心恟懼。仁烈飛報繼至,太祖幷日而行,與賊戰於智異山下,相去二百許步,有一賊背立俯身,手扣其臀,示無畏以辱之。太祖用片箭射之,一矢而倒,於是,賊驚懼氣奪,卽大破之。賊衆狼狽,登山臨絶崖,露刃垂槊如蝟毛,官軍不得上。太祖遣裨將率衆,攻之。裨將還白:「巖高峻,馬不得上。」太祖叱之,又使恭靖王分麾下勇士,與之偕行。恭靖王還白:「亦如裨將之言。」太祖曰:「然則我當親往見之。」乃謂麾下士曰:「我馬先登,則汝等要當隨之。」遂鞭馬互馳,觀其地勢,卽拔劍,用刃背打馬。時日方中,劍光如電。馬一躍而登,軍士或推或攀而隨之。於是,奮擊之,賊墜崖死者大半。遂擊餘賊殲焉。太祖素得人心,又士卒精銳,戰無不克,州郡望若雲霓。
○金海府使朴葳擊倭於黃山江,敗之。初,倭船五十艘先至金海南浦,牓示後來賊曰:「吾輩適乘風利,溯黃山江,直擣密城。」葳偵知之,設伏兩岸,將舟師三十艘以待。賊果見牓,有一大船先入江口。伏發,葳亦突至遮擊,賊狼狽,自刃投水死殆盡。江州元帥裵克廉又與倭戰,賊魁霸家臺萬戶令步卒翼左右,躍馬而前,馬旋濘而止,我軍逆擊斬之。
○倭自江華攻,陷楊廣道濱海州郡。初,賊船僅二十二艘,奪我戰艦,多至五十艘。邏卒望見我戰艦,以爲我軍,民皆信之不避,殺傷不可勝計。賊又寇慶陽及安城郡,楊廣道元帥王安德怯懦不戰,乃召副元帥印海及陽川元帥洪仁桂退,次加川驛,欲邀擊歸路,賊望見,由他路引去。安德率銳追擊不克,號天痛哭。擒賊諜訊之,諜曰:「吾等議,若侵楊廣諸州,崔瑩必帥師而下,於是,乘虛直擣,京城可圖也。」初,賊入安城,伏兵麻田,使被虜三四人田於隴上若農夫然以紿之。水原府使朴承直聞三元帥至,亦領兵來,問田者曰:「賊退否。三元帥何在。」對曰:「賊旣退,三元帥追之矣。」承直信之,直趨官廨,賊伏發圍之,承直單騎突圍脫走,軍士多被殺虜。自水原至陽城安城,蕭然無復人煙。體覆使崔仁哲還朝,妄言:「臣督王安德洪仁桂印海,擊倭於稷山縣,斬五十餘級。」禑賜仁哲廏馬白金,賜安德等衣酒廏馬,遣贊成事楊伯淵評理邊安烈林堅味助戰。
○禑命築宮城於鐵原。崔瑩曰:「夏月遷都,恐防農業。且以京城委賊,國將日蹙,可乎。」事遂寢。
○倭賊百餘騎寇南陽安城宗德等縣。又五十艘復寇江華,殺府使金仁貴,戍卒被虜者以千計。又寇水原府,元帥楊伯淵羅世以戰艦五十艘擊走之。世過江華境,有一婦匿水滸,指示曰:「賊諜入彼民家。」世疾趨圍而火之,殺賊二十九人。
○烽火自江華晝擧不絶,京城戒嚴,遣諸元帥,分戍東西江,召募勇士,皆賞以官,先給布人五十匹。
○驪城君閔抃卒。
○倭又寇江華,大肆殺掠。
○慶尙道都巡問使禹仁烈病辭,以裴克廉代之。
○六月。憲府劾:「崔仁哲承命出使,擅自還朝,妄獻倭捷,欺瞞國家,濫受賞賜。請置於法,以懲後來。」杖流道死。
○倭寇信州甕津文化等縣,元帥趙仁璧羅世沈德符與戰,不克,請濟師。
○倭寇順天樂安等處,兵馬使鄭地斬十八級,擒三人。
○以旱,赦,唯金續命不原。
○倭寇西海道安州,又寇長澤縣。
○禑謂都堂曰:「今聞,邊民被虜於賊,幸而逃還,皆指謂賊諜,輒殺之,甚不可也。夫思鄕懷土,人情之常,況有父母妻子者,孰不思還。特畏死從賊耳。自今,凡逃還者,必加褒賞,雖實諜者,毋得殺戮,官給資糧,以遂其生。如有斬倭還國者,賞之加等。其令邊郡張牓以示,違者,罪之。」
○以知門下朴普老爲西海道助戰元帥,密直副使李仁立爲西京副元帥,判密直韓邦彥爲安州元帥。
○遣判典客寺事安吉常於日本,請禁賊,吉常至日本,病死。
○倭賊二百餘艘寇濟州,又寇永康長淵豐州安岳咸從三和江西等縣。
○禑謂宰相曰:「倭雖盜賊,然其死屍,亦當瘞之,況我江華西海之民死賊暴露甚衆,豈可忍視。出內帑錢布,以資掩埋。」
○秋七月。遣崇敬府尹陳永世相宅於漣州。永世還曰:「五逆之地,不可建都。」
○北元遣宣徽院使徹里帖木兒來,請夾攻定遼衛。
○全羅道水軍都萬戶鄭龍等聞倭寇濟州,率兵船二艘詗之,獲賊一艘盡殺之。
○倭寇豐州。
○遣使諸道,修築山城。
○八月。遣晉川君姜仁裕如北元。
○以贊成事梁伯益爲西海道元帥。
○倭寇西海道信州文化安岳鳳州,元帥梁伯益羅世朴普老都巡問使沈德符等擊之,敗績,請遣將助戰。以我太祖及門下評理林堅味邊安烈密直副使柳曼殊洪徵爲助戰元帥。
○日本遣僧信弘來,報聘。書云:「草竊之賊是逋逃輩,不遵我令,未易禁焉。」
○以崔公哲爲義州元帥。
○倭寇海州。
○九月。我太祖與諸元帥擊倭於海州,安烈堅味等奔潰。我太祖將戰,置兜鍪於百數十步外,試射之,以卜勝否,遂三發,皆洞貫,曰:「今日之事,可知。」戰於州之東亭子,戰方酣,遇泥濘之地丈餘,太祖之馬一踴而過,從者皆不得度。太祖以大羽箭射賊十七發,皆斃之。乃縱兵乘之,遂大破之。是戰也,太祖初御大羽箭二十,及戰罷,餘三矢。謂左右曰:「吾皆占射左目眥,汝往觀之。」往觀之,果盡驗。餘賊阻險積柴自固,太祖下馬,據胡床,張樂,僧神照割肉進酒。命士卒焚柴,煙焰漲天,賊勢窮,出死力衝突,矢中座前缾。太祖安坐不起,命金思訓等擊之,幾殲。
○倭寇靈光長沙牟平咸豐等地。
○倭又寇海平二州。禑賜崔瑩鉞,使與元帥李希泌金得齊楊伯淵邊安烈禹仁烈等擊走之。
○倭寇岳陽縣,元帥李琳擊之,獲其船二艘。
○遣前大司成鄭夢周,報聘於日本,且請禁賊。
○倭屠燒洪州,殺牧使池得淸妻,虜判官妻子。楊廣道元帥王安德等與戰於蘆峴,敗績。翌日,賊又寇溫水縣,焚伊山營。元帥印海等戰於薪橋,夜,賊四圍,士卒驚潰,多被殺傷。賊又自鎭浦入韓州,安德請遣將助戰。禑命商山君金得齊密直副使睦忠王賓赴之。
○冬十月。始置火㷁都監,從判事崔茂宣之言也。時,元焰焇匠李元與茂宣同里閈,茂宣竊問其術,使家僮數人私習試之,建白於朝。
○命修京城。
○倭船四十艘寇東萊縣。
○徵諸道兵,以備倭。
○倭寇寧州牙州。王安德洪仁桂印海金得齊睦忠王賓與戰於牙州,走之,擒三人。
○倭又寇咸悅縣。
○壬申。以贊成事楊伯淵爲安州上元帥。
○十一月。下印海於淸州獄,治伊山敗軍之罪。
○禑賜侍中慶復興李仁任田二百結奴婢十五口,又賜乳媼張氏田百結奴婢十口。張故同知密直金鈜婢也。鈜以賂辛旽,旽令乳禑。
○倭寇扶餘定山鴻山。
○倭賊百三十艘寇金海府,又寇義昌縣。都巡問使裴克廉與戰,敗績。
○倭寇守安童城通津等縣。
○以星變,赦。
○十二月。順天兵馬使鄭地斬倭四十餘級,擒二人以獻。
○帝放還我國人丁彥等三百五十八人。
○有僧達明者,遊歷安州等處,自稱忠肅王母弟德興君之子,潛圖不軌。遣判開城府事慶補執之以來,下獄鞫問,本善州民王加勿也。乃斬之,幷誅其黨五人。
○三司左使李希泌卒。
○納哈出遣使,獻羊。
戊午辛禑四年。○大明洪武十一年。
[編輯]春正月。倭寇延安府。二月。又寇安山仁州富平衿州。
○以知杆城郡事田光富貪墨害民,枷於市三日,杖流之。
○壬申。地震。
○三月。倭寇泰安郡。
○遣判繕工寺事柳藩如京師,謝恩,禮儀判書周誼,請諡承襲。
○倭寇南陽,遂焚掠水原府。府使愼仁道僅以身免,元帥王賓與戰,敗績,請濟師,命密直副使朴修敬赴之。倭又寇韓林二州。
○以密直副使趙希古爲漢陽道助戰都兵馬使。
○夏四月。倭寇德豐合德等縣,火都巡問使營。
○倭船大集窄梁,入昇天府,聲言將寇京城。中外大震,戒嚴,分命諸軍出屯東西江,兵衛列於闕門,以待賊至,城中洶洶。令坊里軍登城望候。判三司事崔瑩督諸軍,軍於海豐郡,贊成事楊伯淵副之。賊覘知之,以爲得破瑩軍,則京城可窺,乃經諸屯,捨不與角,趨海豐,直向中軍。瑩曰:「社稷存亡決此一戰。」遂與伯淵進擊之,賊逐瑩,瑩奔。太祖率精騎直進,與伯淵合擊,大破之。瑩見賊披靡,率麾下乃進,從傍擊之,賊殆盡,餘黨夜遁。夜,城中聞瑩被逐,益洶洶,莫知所之。禑欲出避,百官裝束,累重會於闕,以待之,及諸元帥使人獻捷,京城解嚴,百官畢賀。朝廷以爲瑩功,賜號安社功臣。
○五月。以旱,赦。
○倭寇西州庇仁縣,又寇水原府。
○以崔公哲爲楊廣道都元帥。
○京城饑,布一匹直米三四升。
○六月。倭寇淸州。賊鋒甚銳,我軍望風而遁,賊四出攻掠。我軍復乘間襲之,斬十餘級。
○日本九州節度使源了俊使僧信弘率其軍六十九人來,捕倭賊。
○倭又寇木州寧州溫水縣。
○帝放還崔源等。
○以禹仁烈爲慶尙楊廣全羅三道都體察使。仁烈獻倭捷,賜酒及鞍馬。
○倭寇宗德松莊永新等縣,元帥崔公哲王賓朴修敬等擊,卻之。
○秋七月。鄭夢周還自日本。九州道節度使源了俊遣周孟仁偕來。
○倭寇牙州,崔公哲王賓朴修敬等擊,走之。
○日本僧信弘與倭寇戰於兆陽浦,獲一艘,盡斬之,還被虜婦女二十餘人。
○八月。慶尙道元帥裴克廉擊倭於欲知島,斬五十級。
○倭寇長興府。都巡問使池湧奇遣卓思淸與戰於會寧縣,擒斬九人。
○倭寇延安府及海州,又寇衿州陽川。
○遣判崇寧府事羅世判密直沈德符,以戰艦大索倭賊於諸島。
○憲府言:「諸道連年旱荒,軍食不給,民轉溝壑,誠可痛心。宜令守令審今歲豐凶之狀,量戶大小,出穀有差,藏之州廩,以救來歲之荒,且備不虞之用。又添設官職只爲賞軍功也,而無功閑居者,亦或夤緣冒得,使名器至賤。自今,除從軍立功外,勿授添職。」
○九月。倭寇瑞州。
○憲府劾,崔源在京師,不諱金義殺使及先王薨故,乃下源獄鞫之,不服,竟殺之。
○復行洪武年號。
○倭寇鐵州,又寇益州公州尼山連山懷德珍同沃州靑山等縣。
○以門下評理韓邦彥判密直李琳爲楊廣全羅道助戰元帥。
○冬十月。倭寇林州,又屠燒全州。
○密直副使商議崔宰卒。宰以剛直不撓,見重於世。
○遣版圖判書李子庸前司宰令韓國柱於日本,請禁賊。
○以王承貴金光厚崔準金漢磾安翊張夏睦子安爲密直副使。
○遣判密直司事沈德符如京師,賀正,版圖判書金寶生,謝放還崔源等。
○倭寇靈光光州同福縣。都巡問使池湧奇順天兵馬使鄭地追及於玉果縣,賊入彌羅寺。我軍圍之,縱火奮擊,賊自焚死,獲馬百餘匹。是戰,地之功居多。捷至,賜湧奇地各銀五十兩。
○十一月。以門下評理朴普老爲安州上元帥兼西北面都體察使。
○倭寇潭陽縣。池湧奇鄭地與戰,斬十七級。倭又寇益州。
○遣政堂文學權仲和判書雲觀事張補之相宅於峽溪。時,前摠郞閔中理上言:「道詵密記所載北蘇箕達者,卽峽溪,可以遷都。」仲和還曰:「得北蘇宮闕舊基凡百八十間。」朝議:「以峽溪僻在山谷,漕舶不通。」議遂寢。
○辛巳。地震,赦。
○以前密直副使黃淑卿爲東北面都巡問使兼和寧府尹。
○析廣州任內砥平縣,置監務,以乳媼張氏之鄕也。
○十二月。倭寇河東縣,又寇晉州,都巡問使裴克廉追擊於泗州,斬二十餘級。
○置左蘇造成都監。時議欲遷都,國史有左蘇白岳山右蘇白馬山北蘇箕達山等三所創建宮闕之文,故有是役。
○典法司言:「前成均祭酒金文鉉弒父與兄,萬世不容之大逆,而猶不悛,沈湎酒色,若不痛懲,何以戒後。請置於法。」卽下文鉉獄,杖百,流全義縣。
○遣使諸道,計點戶口,依西北例,置左右翼軍。
○憲府上疏曰:「守令分憂重任,自古,必選有名望者。近來,軍國事殷,以五六品爲安集,無問賢否,故侵漁病民者甚衆。請令臺諫擬議差遣。又按廉六朔番代,送往迎來,民受其弊,自今,滿一歲,方許遞代。諸道州郡山城,國家往往遣使修築,多發軍丁,不日畢功,旋致崩毀,其弊甚巨。請自今勿復遣使,令守令徵發傍郡軍丁,農隙修葺,若未畢,則停待明年,以爲年例。功臣之號,必待有功,近年以來,自兩府至添設奉翊,無寸功者,濫受功臣號,如有樹立大勳者,何以爲賞。請重惜名器,毋得妄與。古者,非有功不侯,今,封君甚衆。近,因倭寇漕運不通,倉廩虛竭,除省宰封君外,其餘封君,請勿頒祿。」
○以鄭地爲全羅道巡問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