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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陽縣人民政府支援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黔陽部隊清剿的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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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陽縣人民政府文告
1950年11月8日

10月20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黔陽部隊主力進入邊緣山區剿匪。15日內,打死打傷擒俘土匪250餘人,自首投降200人,剩下幾股殘匪,如易豪、易朗照、周連生、楊榮卿等,每股20人上下,白天隱蔽,晚上繼續為非作歹,破壞生產。根據以上情況,特作如下指示:

一、各區指揮部要在部隊黨委一元化領導下,發揮總體作戰威力。加強組織紀律,樹立群眾觀點和民主作風。發動民兵,建立要道崗哨,有計劃地控制河內船隻,盤查行人,清查戶口。對捕獲匪徒者,給予適當獎勵,收繳的槍支,交民兵使用。駐地部隊及地方幹部,要發揚英勇頑強、窮追猛打、雷厲風行、艱苦奮鬥的作風,發現匪蹤,迅速出擊,不給任何喘息時間。結合爭取瓦解,繳械投誠不奉;繼續造謠破壞、為非作惡,堅決捕拿鎮壓;對勾匪、通匪及進行非法活動的地生惡霸,要依法懲辦。

二、克服單打一的工作方式,發動群眾,支援剿匪。積極交納公糧,通過群眾評議,合理分配公糧任務。團結多數,孤立少騖。集中力量,擠淨地主黑田。超過任務之公糧,按以前布置的處理辦法,除調整畸輕畸重之外,用於解決人民吃飯問題。組織群眾,開展冬季生產,做好明春農業生產的準備工作。號召開荒,提倡節約。正確執行中南軍政委員會頒布的十大政策。

三、在群眾運動中,認真注意培養提拔幹部,結合整頓組織,建立區、村武裝,按「三要三不要」標準和人數要求,慎重穩妥地做好工作,保證質量,按時完成,以便鞏固陣地,為土地改革打下基礎,各區幹部對此木得有絲毫馬虎。要克服麻痹思想,警惕敵人的破壞活動,以免遭受不應有的損失。

四、積極開展政治攻勢,利用黑板報、房頂廣播,發動兒童、學生在街頭、市場宣傳,及時揭謠、追謠。結合目前形勢,廣泛開展政治教育,穩定社會秩序。

以上四項,希各區認真研究執行,並將執行情況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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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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