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各國人權報告導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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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各國人權報告導言部分 2004各國人權報告
導言
美國國務院
2005年2月28日
2005年度各國人權報告導言部分
來自http://usinfo.state.gov/mgck/Archive/2006/Mar/30-411329.html 。

美國國務院《2004年度各國人權報告·導言

美國國務院民主、人權和勞工事務局發布 2005年2月28日

2002年9月17日,基於提倡政治和經濟自由以及尊重人類尊嚴將使世界更安全、更美好的信念,布什總統提出了新的美國《國家安全戰略》。它為指導和加強全國為展開反恐之戰的努力而闡明了一系列基本任務,將倡導人權理念及建設民主作為對我國政府的一項要求。布什總統在2005年1月20日發表第二次就職演說時進一步闡明了這一原則:"自由在我國的生存日益依賴於自由在其他國家的成功。實現世界和平的最佳希望在於自由在整個世界傳播。"

美國及其國際夥伴在2004年同許多國家共同努力推廣自由,幫助保護這些國家公民的政治權利和促進這些社會的法治。在有些地方,人民選擇自己政府的權利所引起的關注,吸引了全世界對他們的鬥爭和所取得的歷史性成果的注意。

自三年前塔利班政權被推翻以來,阿富汗人民一直在努力剷除恐怖主義並加強安全;消除由來以久的種族、宗教和部落之間的隔閡;起草一部符合他們的價值觀和生活方式的新憲法;讓婦女和少數族裔獲得基本權利;讓他們的社會享有前所未有的政治競爭和言論自由。國際社會對這一努力予以響應,幫助居住分散、多為文盲的選民進行登記;向阿富汗選舉工作人員和參選的政界人士傳授選舉和競選知識;同阿富汗軍隊一道在籌備選舉期間和投票期間保障安全。在10月舉行的總統選舉中,有18名候選人進行角逐;在阿富汗1000萬名登記選民中,女性選民占40%以上。儘管在投票前發生了種種威脅及襲擊事件,並出現了嚴重的技術性困難,仍有800多萬名阿富汗人──其中有320多萬名婦女──在有史以來的首次名副其實的民主選舉中投票,哈米德·卡爾扎伊(Hamid Karzai)總統在多數選民的支持下當選。

在烏克蘭,競選總統的活動因政府向反對派領導人施加壓力以及投票期間普遍出現的違規和舞弊現象而受到影響。庫奇馬(Kuchma)政府在10月31日和11月21日舉行的總統大選第一輪和第二輪決選投票中有舞弊和操縱選民的行徑。政府通過對媒體和新聞工作者實行審查而左右新聞報導,從而引發了拒絕服從政府指示的"記者造反"。11月21日的選舉有失公正,官方公布的選舉結果最終引發了群眾抗議,並逐漸發展成一場"橙色革命"("Orange Revolution")。橙色是反對派領導人維克托·尤先科(Viktor Yushchenko)競選時的標誌色,人們普遍認為他在選舉中獲勝。

烏克蘭的人權狀況在12月3日出現決定性的積極轉變。烏克蘭最高法院於當天裁定第二輪決選存在舞弊現象,選舉結果無效,從而證實了多位監督選舉的烏克蘭國內及國際人士觀察到的情況,即有多種違反選舉程序、騷擾反對派候選人的事件,政府控制的媒體報導極不公正,以及投票及計票過程中廣泛存在舞弊。法院裁定於12月26日重新舉行選舉,烏克蘭人民在這次選舉中選出了新總統,尤先科當選。國際觀察人士認為在這次選舉中,媒體報導趨於公正,投票程序的透明度有所增加,政府為支持特定候選人而施加的壓力有所減小,對投票的干擾減少。新當選的總統表示堅定地致力於民主、法治和捍衛人權。

在伊拉克,人民在為推選自己的領導人而籌備民主選舉的過程中面臨着一系列艱巨的任務,嚴重、頻繁的恐怖襲擊使他們面臨的挑戰更加嚴峻。首先,伊拉克管理委員會(Iraqi Governing Council)達成共識,確立了一個在法治保障下將主權移交給伊拉克政府的框架,並明確地規定了伊拉克公民選舉自己的政府和確立憲法秩序的程序。《過渡行政法》(Transitional Administrative Law)於三月份獲得批准,實現了上述目標並為第二步程序鋪平了道路,即聯盟臨時管理當局(Coalition Provisional Authority)於6月28日向伊拉克臨時政府(Iraqi Interim Government)移交主權。

伊拉克臨時政府在聯合國及其他國際顧問人士的幫助下成立了伊拉克獨立選舉委員會 (Independent Electoral Commission of Iraq)。這個負責選舉的獨立機構確定了伊拉克人及定居在其他14個國家的海外伊拉克人士進行登記及投票的程序。8月15日至18日舉行了全國大會 (National Conference),選出了由100名成員組成的臨時全國委員會(Interim National Council)。過渡國民議會(Transitional National Assembly)的選舉定於2005年1月30日舉行,這是伊拉克的立法機構,此次選舉是組建伊拉克過渡政府(Iraqi Transitional Government)的第一步。根據《過渡行政法》的規定,過渡政府將起草一份永久性憲法,有待2005年8月審議通過。成立正式政府的新一輪選舉將根據這部憲法最遲於2005年12月舉行。

我們相信,這類選舉活動將增加實現和平的希望,為這些國家成立自治政府打下堅實的基礎,並有助於創造改善這些國家人權狀況的勢頭。但朝着這個方向推進不會是輕而易舉、一蹴而就的,至少在初期不會是這樣,就像這份涵蓋196個國家的內容詳盡的報告所充分顯示的。這份報告中的有些情況顯示,在符合國際標準的選舉舉行之後人權狀況實際上可能出現了倒退。例如,委內瑞拉在去年舉行投票選舉後,司法領域及媒體的人權狀況在某些方面有所退步。

由於認識到促進人權使命的複雜和艱巨,國會於1977年立法要求國務院起草《各國人權報告》。我們希望通過這份人權狀況實錄,將有助於指明今後的任務及為實現《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的遠大目標而加強合作的前景。

一年回顧:民主、人權和勞工狀況

在下列關於196個國家人權狀況詳情的報告中,某些國家的發展和經歷尤其突出。這不僅是由於人權問題的嚴重,而且也表現為我們與受害者及其政府的接觸。

蘇丹政府的人權記錄依然極其惡劣,它繼續限制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和遷移自由。它逮捕和騷擾行使這些權利的人。

年底時,在蘇丹達爾富爾省,國內流離失所者(Internally Displaced Persons)達150萬以上,另有20萬平民逃往乍得。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U.N.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在乍得協調大規模的難民救援工作。據報導,約有70000人由於暴力和被迫逃難而死亡。

儘管蘇丹政府一再作出承諾,不在達爾富爾地區進一步施行暴力,但暴行繼續發生。政府軍和政府支持的"賈賈威德"(Jinjaweed)民兵組織經常攻擊平民村莊。"賈賈威德"民兵武裝通常與政府正規軍協調行動,在空中軍事支援下發動襲擊。 9月,國務卿科林·鮑威爾(Colin Powell)在仔細研究由獨立專家對1100多名難民的遭遇所作的調查後得出結論:達爾富爾人民遭受了種族滅絕大屠殺。他說,"達爾富爾發生了種族滅絕大屠殺,蘇丹政府和賈賈威德民兵組織要為此承擔責任,這種大屠殺可能仍在進行。"

那個地區的政府軍隊經常殺傷平民,使他們流離失所,在攻擊行動中蓄意摧毀診所和住宅。有經過證實的報告說,政府支持的民兵組織還蓄意襲擊平民,搶劫他們的財物,摧毀他們的村莊。

同時,與南北衝突相關的談判在年底出現的發展為蘇丹其他地區的和平和人權狀況的改善帶來了希望。年底時,國務院看到蘇丹政府與蘇丹人民解放運動(Sudan People's Liberation Movement)的軍隊在經過21年的磨擦後,在達成初步協議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

針對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北韓)繼續殘暴地對待和壓制本國人民的情況,美國國會通過了《2004年北韓人權法案》(North Korean Human Rights Act of 2004)。該項法案尋求處理北韓嚴重的人權情況,並促使北韓難民問題得到持久解決,加強提供人道援助的透明度,促進信息的自由流通和朝鮮半島的和平統一。

在白俄羅斯,繼續存在警察濫用權力和時而對囚犯和在押人員施行酷刑的情況。安全部隊因政治原因任意逮捕和扣押公民;此外,一些人因所謂"誹謗"國家官員等政治罪名被起訴和判刑,而對官員的政策提出批評也往往被解釋為誹謗。白俄羅斯政府始終否認有關政府官員介入一名新聞記者和一些著名反對派政治人物長期失蹤事件的可信報導,未能對這些失蹤事件進行充分、透明的調查。相反,政府任命被歐洲理事會一份報告中的可信證據證明與這些失蹤事件有關的維克多·謝曼(Victor Sheiman)為總統行政事務負責人,造成侵權而不受罰的氣氛。

在緬甸,軍人政權靠政令實施統治,毫不受到任何保障人權的憲法條款的約束。安全部隊從事法外殺人。此外,失蹤事件繼續發生,安全部隊對囚犯和在押者施以強暴、酷刑、毆打和其他侵權行為。頻繁施行任意逮捕和單獨拘留。安全部隊還經常侵犯公民的隱私,強迫遷移人口,徵募兒童兵。

伊朗政府對這一年所發生的大量謀殺事件負有責任,包括不經正當程序審判而執行處決。有大量關於安全部隊對囚犯和在押者施行酷刑的報導。此外,還有任意逮捕、長期單獨監禁、監獄條件惡劣擁擠、犯人無法得到律師辯護、以鞭打懲處囚犯和侵犯個人隱私等侵權狀況。

中國2004年度在人權問題上的合作和進展令人失望。中國未能履行在2002年美中人權對話中所作的很多承諾。不過,年底時,曾一度因美國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U.N. Commission for Human Rights)支持一項關於中國人權狀況的決議而被中止的有關人權問題的工作級討論得到恢復。在2004年度,政府繼續逮捕和拘留活動人士,如在互聯網上討論問題的人、代表異議人士和喪失基本生活權利的人的辯護律師、在艾滋病病毒/艾滋病問題上仗義執言的人士、報導非典(SARS)的新聞記者、表達政治觀點的知識分子、參加家庭教會的人士和為自己的權利抗爭的工人。中國監獄裡的侵權事件繼續發生。政府繼續鎮壓法輪功,成千上萬名法輪功修煉者仍被關在監獄、司法程序之外的勞教所、以及精神病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對憲法進行了修改,寫入保護人權的條款,然而不清楚政府準備以何種程度予以實施。

在沙特阿拉伯,有些領域有了一些積極的發展,包括政府舉辦了有關婦女權利與義務的會議以及允許國內建立第一個正式的人權組織。10月,政府發布了允許長期居民申請國籍的行政細則。到本年度底,預定2005年2月舉行的市級選舉的選民和候選人登記工作已取得了長足進展,儘管只有男性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然而,沙特阿拉伯侵犯人權的記錄仍遠遠超過其取得的進步。有可信報告說,安全部隊對囚犯施行酷刑和虐待、任意逮捕和單獨監禁。宗教警察繼續恐嚇、虐待和扣押本國公民和外國人。大部分審判都不公開進行,被告出庭時一般都沒有律師。安全部隊逮捕和拘押改革派人士。政府繼續限制言論和新聞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和遷移自由,有報告說,政府侵犯個人的隱私權。對婦女的暴力和歧視、對兒童的暴力、對少數民族和宗教少數派的歧視以及嚴格限制勞工權利的狀況繼續存在。

與一些國家加強公民對政府當局的直接控制形成對比的是,在俄羅斯,議會選舉法被修改,地方領導人改為任命而非選舉產生,從而進一步加強了行政部門的權力。對媒體實行更嚴厲的限制、唯命是從的杜馬(即議會)、不久前全國選舉的缺陷、執法部門的腐敗和對司法部門施加的政治壓力──這一切也引起了人們對政府問責制遭到破壞的擔憂。種族原因的暴力和歧視加劇,儘管在法律上對此嚴加禁止。當局未能對反少數民族的行為進行調查,同時卻對少數民族進行更頻繁的證件核查、將他們驅離城市中心地區、施以超常規的罰款和更加頻繁的拘留。以保護人權為目的設置的政府機構相對薄弱。

津巴布韋政府開展步調一致的暴力、鎮壓和恐嚇運動,全然不顧人權、法治和津巴布韋公民的福祉。採用種種手段對政治反對派人士和人權倡導者施以酷刑。戰爭退役軍人、青年隊和警察持續以殘暴手段對待政敵。穆加貝(Mugabe)政權還對政府其他部門採取行動,包括司法部門和警方。採用騷擾手段迫使一些法官屈服或辭職,由穆加貝的親信取而代之。新聞媒體受到限制和壓制,對敢越雷池的記者橫加逮捕和毆打。強占土地繼續被用作政治和社會壓迫的手段,反對這些破壞性政策的人遭到暴力報復。

在委內瑞拉,儘管政府在8月舉行的有關罷免查韋斯總統(Chavez)的全民公決中獲得勝利,但2004年度的人權狀況仍然惡劣。反對派指責這一程序中有舞弊情況,但美洲國家組織(Organization of American States)以及卡特中心(Carter Center)的觀察人士得出的結論是,全民公決的正式結果"代表了選民的意志"。本年度,政府自始至終在加強對司法系統的控制和司法工作的干預。非政府組織受到政府支持者的威脅和恐嚇。12月,立法機構通過了削弱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的法律,使批評政府實際上成為一種犯罪行為。美國政府針對委內瑞拉政府仍未有效打擊人口販運活動而實行了制裁。

菲德爾·卡斯特羅(Fidel Castro)作為當今世界執政時間最長的獨裁者的記錄又延長一年。古巴政府仍頑固拒絕任何民主進程,繼續騷擾和恐嚇民主活動人士、異議人士、新聞記者及其他從業人員和那些進行非國家控制的經濟活動的人員。在2003年被判長期徒刑的75名異議人士中的大多數人仍被關在監獄,當局還逮捕了22名人權活動人士,並以"蔑視當局"等為由將他們判刑。美國將繼續視解決古巴踐踏人權的問題為美國作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成員的重點目標。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在2004年年會上正式通過一項由美國發起的關於古巴的決議案,並連續第二年通過了有關土庫曼斯坦、北韓及白俄羅斯等國的決議案。有關緬甸的決議案獲得一致通過。由於有未能保護本國公民權利的津巴布韋、古巴、蘇丹、中國等成員國,聯合國人權委員會2004年會議在幾個領域未能取得進展。委員會未能通過有關中國、津巴布韋和車臣的人權狀況的決議案。美國繼續強調有必要改善委員會的作用,特別是支持將更多有正面人權記錄的國家吸收進來。

美國認為,民選政府更可能尊重本國公民的人權。基於這一原因,美國與由民主國家組成的 "民主國家共同體"(Community of Democracies)中的其他成員合作,促進、鞏固和發展世界各地的民主事業。2004年,美國與其他民主共同體國家共同推動發起民主核心小組,使一些志同道合的國家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和聯合國其他機構的背景下進行更密切的協調,以推進符合民主價值觀的目標。美國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與秘魯、羅馬尼亞及東帝汶一道提出並成功通過一項提高聯合國促進民主作用的決議案。其中一項建議是,要求在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內建立一種"焦點(Focal Point)"機制,幫助新生和新興民主政體利用聯合國所具有的能夠為它們服務的資源。

除了支持建立聯合國民主核心小組之外,民主國家共同體謀求通過連接不同國家的項目來支持發展民主機制和建立民主價值觀。它向東帝汶派遣了一個由從事民主事業的人員組成的多國代表團,向東帝汶官員介紹民主的最佳經驗。一個由伊拉克民選官員組成的小組前往立陶宛觀察了解選舉程序。使民主聲音一致地譴責侵犯基本人權,即《世界人權宣言》中所規定的權利以及民主共同體《華沙宣言》 (Warsaw Declaration)和《漢城行動計劃》(Seoul Plan of Action)所重申的權利,是對那些剝奪和踐踏本國公民權利的政府保持壓力的重要途徑。

體制變化:

在卡塔爾,隨着埃米爾批准了選民在2003年以壓倒多數通過的新憲法草案,國家的修憲程序在繼續。儘管埃米爾家族將保持世襲統治,但預計將在2005年6月正式頒布的新憲法中包含一些人權條款。

在巴基斯坦,穆沙拉夫總統(Musharraf)繼續擔任陸軍參謀長,儘管他已承諾在年底之前卸任此職。

在非洲,中非共和國頒布了新憲法,並採取了一些其他措施,在於2003年3月政變中上台的博齊澤總統(Bozize)的領導下,推進已公布的向民主化的過渡。在幾內亞比紹,2003年9月發生軍事政變後,軍方設立了文職政府。在這兩個國家中,隨着政變後局勢得到穩定,有關違背人權情況的報告也減少。

土耳其政府為滿足《歐盟哥本哈根標準》(EU Copenhagen Criteria)以開始入盟程序,通過了一系列重大改革計劃,其中包括一部相對寬容的刑法以及數項打擊"名譽處決"(honor killing)和酷刑的憲法修正案,擴大宗教自由、言論自由及結社自由,減少軍方在政府中的作用。然而,實施這些改革的步伐緩慢。安全部隊繼續大量踐踏人權,包括酷刑、拷打、任意逮捕和拘留,儘管觀察人士注意到這些做法在減少,而且歐洲防止酷刑委員會(European Committee for the Prevention of Torture)的報告指出,地方當局正努力遵守政府對酷刑的"零忍耐"政策。名譽處決仍在發生。政府放鬆了對使用庫爾德等語言的某些限制,但對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限制依然如故。

本年度中,一些國家政府增加了打擊腐敗的力度。哥斯達黎加的舉動最大,圍繞盜用資金、收取回扣、非法合同交易等問題對三位前總統分別展開了調查。在非洲,反貪污行動重點打擊官員在財政和人權方面濫用職權的行為。岡比亞總統賈梅 (Jammeh)致力於遏制官員腐敗以恢復國際聲譽;調查委員會的工作導致一些高層官員被解職和對經濟犯罪的起訴。肯尼亞設立了反貪總監一職,政府還對有關未經法律程序處決的控訴展開了調查。在贊比亞,2003年成立的"警察瀆職投訴局"(Police Complaints Authority)繼續對關於警察不法行為的投訴進行調查。

政治權利:

令人遺憾的是,除了格魯吉亞和烏克蘭之外,歐亞地區的政治動態仍令人嚴重關注。其進展仍然主要表現在公民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非政府組織、反對黨及公民願意組織起來,要求政府對其行為負責。在土庫曼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反對黨不能登記註冊。同時,這一地區國家的政府沒有正確效仿烏克蘭和格魯吉亞的經歷,試圖通過官僚體制障礙和特殊的法律手段騷擾致力民主的非政府組織,窒息公民社會。

在格魯吉亞,國際觀察人士注意到的2004年1月總統大選所取得的進展,為3月份"格魯吉亞歷史上最民主"的議會投票奠定了基礎。這個地區其他國家的政府起草了新的選舉法,在改進選舉程序上取得一些有限的進展。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等國推行的新選舉法在某些領域有改進,但所有這三個國家的法律都沒有達到國際標準。同樣,2004年哈薩克斯坦和吉爾吉斯斯坦的選舉比往年有了有限改進,但是國內外觀察人士提出了有關舞弊、虐待或騷擾反對派候選人、不給予平等接觸媒體的機會等問題。

在白俄羅斯,政府繼續剝奪公民通過民主政治程序改變政府的權利。10月17日進行的存在嚴重問題的全民公決取消了憲法對總統任期的限制。在這次全民公決以及同時進行的同樣存在嚴重問題的議會選舉之前,政府將獨立報紙停刊,取消了許多議會候選人的資格。政府動用過度武力,並在有些情況下毆打和逮捕那些和平抗議選舉舞弊行為的政治領袖以及採訪示威遊行的新聞記者。本年度,政府還取締了一些倡導政治權益的、已經登記在冊的主要非政府組織,國家安全部門越來越多地騷擾那些仍在運作的組織。

10月份,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納舉行了自《戴頓和平協議》(Dayton Peace Accords)簽署以來自行主持的首次市政選舉。選舉被視為符合國際民主標準。

在印度尼西亞,連續三次高投票率的選舉使民選反對派領袖當政,同時標誌着競選議會席位的軍方和警方候選人的失敗。

非洲值得提到的選舉包括,加納和莫桑比克執政黨在被視為基本自由和公正的選舉中連續當政。塞拉利昂舉行了32年來的首次地方政府選舉,但是一些地區存在投票舞弊行為。

在布隆迪,選舉和民主過渡的延遲令人關注。過渡政府未能按《阿魯沙和平與和解協議》 (Arusha Peace and Reconciliaton Agreement)的規定舉行地方和全國選舉,政府還在年底無限期地推遲了就憲法草案舉行公民投票。尼泊爾毛派反政府活動及尼泊爾政黨之間的僵局使尼泊爾未能夠在本年度舉行選舉,從而加劇了政治危機。

在盧旺達,本已遭到很大限制的政治權利受到進一步壓縮,主要人權組織不是被取締就是實際被解散。政府在一項指控人權組織、新聞記者、教師及教會鼓吹"種族滅絕意識形態"的報告中,稱政府的行動是打擊"分離主義"運動的一部分。

伊朗政府尊重公民自由和政治參與的情況繼續惡化。2月份舉行的角逐伊朗伊斯蘭議會 (Majlis)290個席位的選舉被普遍認為既不自由、也不公正。由保守的在神職人員控制的 "監護委員會"(Guardian Council)實際排除了所有改革派候選人,包括85名現任議員;提出的理由包括對現行政府體制沒有表示"明顯的服從"。由於選舉中的嚴重問題,改革派變成議會中的微弱少數派。同時,保守派在繼續反擊改革潮流和政黨。

國內衝突及其他衝突:

塞拉利昂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結束了約有10000名公民參加的申冤或坦白內戰罪行的公開聽證會。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建議政府進行法制、政治和行政改革。政府也遣返了曾當過兒童兵的無數兒童。至年底為止,聯合國駐塞拉利昂使團(UNAMSIL)已經把在全國範圍內承擔的責任移交給塞拉利昂軍隊和塞拉利昂警察當局,並為按照安理會指令於2005年6月前撤離進行準備。

危地馬拉總統奧斯卡·伯格(Oscar Berger)在經過2003年年底的決選當選後,重新將1996年達成的《和平協議》(Peace Accord)作為政府議程,並象徵性地代表政府就長期內戰期間侵犯人權的行為向國人道歉。政府還裁減了軍隊的規模,取消一些主要指揮部和編制,削減軍隊的預算。軍隊在8月份公布一項新的原則聲明,其中包括一些說明保護人權的重要性的條款。

經過一年的談判,哥倫比亞政府於11月和12月解散了準軍事組織"哥倫比亞聯合自衛力量"(United Self-Defense Forces of Colombia)的約3000名成員。此外,政府在國內每個市區中心建立了常設警察力量,數以百計的市級官員返回他們的城鎮。謀殺、綁架及其他暴力罪行因此而減少。

在海地,國內衝突在本年度內始終不斷。政治僵局以及支持與反對阿里斯蒂德 (Aristide)兩派間不斷升級的暴力在2月29日,即阿里斯蒂德總統提出辭呈並離開海地之時,達到高潮。雖然有聯合國維和部隊存在,但按憲法成立的過渡政府仍然軟弱。阿里斯蒂德的支持者於9月在太子港發動了被稱為"巴格達行動"(Operation Baghdad)的製造動盪與暴力的運動,其中包括綁架、斬首、燒死警察和平民,濫射以及搗毀和焚燒公共和私有財產。暴力活動使太子港的學校、公共市場、海港和法制系統數星期無法正常運作。

南亞繼續受到一系列衝突的干擾。在查謨和克什米爾以及印度東北的幾個邦,繼續出現暴力,安全部隊濫用武力不受懲罰,不僅打死武裝作戰人員,而且打死平民。在斯里蘭卡,政府與恐怖主義組織──泰米爾猛虎解放組織(Liberation Tigers of Tamil Eelam)違反停火。在尼泊爾,被拘留人員失蹤仍然是非常嚴重的問題,政府安全部隊繼續享有廣泛的權力逮捕和拘留被懷疑是同情毛派武裝分子的人。安全部隊還任意使用非法的殺傷性武力。在毛派反政府活動中,武裝分子對平民施以酷刑,政府官員則強征兒童入伍並進行造成平民死亡的轟炸。

包括剛果民主共和國、盧旺達、布隆迪和烏干達在內的中部非洲大湖區,由於國家間流動武裝集團和民兵的繼續存在,十多年來一直處於內戰、大規模種族衝突、以及隨之而來的大量侵犯人權行徑的肆虐中。這些武裝組織彼此爭奪戰略和自然資源,當地的聯盟關係變化多端。在剛果東部,最令人擔憂的是,在盧旺達1994年大屠殺後將那裡作為生存地的團體。這一團體繼續反對盧旺達政府,發動跨邊境的武裝行動,並且襲擊剛果民主共和國的百姓,犯下多種其他惡行。在這個地區還有一些反對烏干達與布隆迪政府和平進程的武裝團體。

雖然在大湖區有實現和平的希望,但侵犯人權的行為幾乎司空見慣。兒童是主要的受害者,他們被強征、綁架、充軍──儘管有些政府在遣散兒童兵方面作出了成績。有些民兵團體主要由兒童組成。婦女和女童特別容易遭受傷害,因為強姦行為越來越成為戰爭的武器。在全世界2500萬在國內流離失所的人口中,這個地區約占500萬,並且有大量難民。美國積極地尋求剛果民主共和國、烏干達和盧旺達之間進行會談。我們通過監督武裝集團構成威脅的方式,繼續觀察這個地區所有國家內的形勢。

在科特迪瓦,11月份對反政府勢力據點的一次襲擊及對法國維和部隊的空襲打破了政府與反叛勢力一年半來的脆弱停火。政府不顧禁運和制裁的可能,威脅要尋求以軍事手段解決衝突。布什政府決定,根據《非洲增長與機會法》(Africa Growth and Opportunity Act)曾經是美國在該地區最大的貿易夥伴之一的科特迪瓦,今年不再有資格享受這一法案給予的待遇,原因在於那裡的安全局勢令人擔憂,以及由於法治倒退而使那裡成為與外國投資敵對的地方。

在俄羅斯,9月份對北奧塞梯地區別斯蘭一所學校的襲擊以及被安全部隊拘留的公民不斷失蹤表明,在衝突不斷擴大的北高加索地區,雙方繼續無視人權的程度。有可信的報告記錄政府和車臣反叛分子嚴重侵犯人權的事例,包括政治原因造成的失蹤和非法殺人。追究這些侵犯人權行為的個人也繼續成為攻擊目標;車臣反叛分子繼續襲擊俄羅斯平民,包括在莫斯科地鐵站製造一起爆炸事件。

尊重人格:

經過多年的爭論,智利最高法院維持上訴法庭的判決:剝奪前總統奧格斯托·皮諾切特(Augusto Pinochet)的法律免訴權。12月13日一名檢察法官對皮諾切特就1970年代"禿鷹行動(Operation Condor)"中的罪行提出起訴。

在中非共和國,隨着繼續向文職政府的過渡,政府解散了安全調查處──一個曾被控在2003年犯下酷刑、強姦和敲榨勒索等無數侵犯人權罪行的軍事情報單位。2003年12月, 經過八年中斷以後,博齊澤(Bozize)總統重新啟用常設軍事法庭。法庭審理了各種有關侵犯人權申訴的案例,包括非法殺人、強姦和武裝搶劫。

北韓繼續是世界上鎮壓最嚴重和最殘暴的政權之一。據信約有15萬至20萬政治犯被關在偏遠地區的拘留營。據叛逃者報告,許多犯人死於酷刑、飢餓、疾病、環境或兼而有之的原因。北韓政權還使公民在生活許多方面受到嚴格控制。

在埃及,於2003年2月被再次延長三年的1981年緊急法,限制了許多基本權利。安全部隊繼續對犯人施行虐待和酷刑,據報導在本年度內至少導致10人在警察局和監獄內喪生。任意逮捕和拘留及審前長期關押仍然是嚴重問題。監獄條件仍然十分惡劣。

敘利亞政府廣泛使用酷刑導致至少8人在本年度死亡。任意逮捕和拘留、不予審判地長期關押、根本不公正的安全法庭內的審判、以及不斷惡化的監獄環境都繼續存在。在本年度,安全部門一直在哈塞克省,阿勒頗省、大馬士革及其他地區大肆逮捕庫爾德人。3月12日在哈塞克省東北部的卡米什利,安全部隊在阿拉伯和庫爾德球迷爆發衝突時,向觀看足球賽的人群開槍。在隨後歷時幾天的暴亂中,有幾十人被殺,多達2000名庫爾德人被拘留,年終時仍有近300名庫爾德人繼續遭到拘留,等待接受國家安全法庭和軍事法庭的審判。政府還繼續拒絕提供關於被單獨監禁多年的人的情況和下落。

在烏茲別克斯坦,酷刑在監獄、審前拘留所、地方警察和保安部門分管區內司空見慣,對有案在查的虐待行為應予負責的安全部隊極少受到懲處。但政府採取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步驟來解決酷刑問題並建立警察問責制。它在內政部的幾個處內創立了調查和懲戒官員侵犯人權行為的初步程序,容許非政府組織進入監獄,並向監獄看守人員進行人權行為教育。政府還與國際法醫專家合作,參與針對拘留期內遭受酷刑死亡的指控所展開的調查。

新聞自由:

在伊朗,民主訴求所引起的保守派的反擊不限於明顯的有關政治權利的問題上,而是觸及了很多領域。例如,對2003年一名伊朗裔加拿大攝影師在伊朗監獄中受傷後發生腦溢血死亡的調查在2004年停滯不前。伊朗政府還逐步對國內所有獨立媒體採取壓制手段,逮捕和恐嚇這些媒體的記者,迫使其保持沉默。2004年,政府對僅存的自由討論形式博客網施加壓力,開始逮捕網站製作人,並強迫他們在假供詞上簽字。

在俄羅斯,政府繼續對媒體增加壓力和加強控制,以削弱言論自由和媒體的獨立性。對新聞界加強控制和騷擾的趨勢也出現在一些歐亞地區國家,特別是在白俄羅斯和一些中亞國家。俄羅斯採取的手段主要是控制廣播電視媒體的所有權,限制有關像車臣這樣的敏感信息。由於政府的壓力,新聞記者也加強了自我審查。

在多哥,政府同歐洲聯盟進行正式政治協商後採用了新的新聞準則,結果好壞參半。該項法律取消了針對新聞犯罪的大多數監獄徒刑,但將它們繼續用於懲罰煽動種族仇恨、煽動違法以及用假名發表文章等行為。該法還規定了新聞記者的職業標準,要求獨立報紙確保至少三分之一的工作人員符合政府的標準。

阿爾及利亞在2004年進行了第一次民主競選選舉,布特弗利卡 (Bouteflika)當選為總統,但政府採取行動加強了對媒體的限制。誹謗法的使用和政府對媒體的騷擾都大量增加,導致數名新聞記者入獄,刑期從兩個月到兩年不等,另外,有兩家報紙被查封或暫時停業,致使媒體加強了自我審查。

在委內瑞拉,國際組織和國內的新聞記者指責政府鼓勵形成對獨立媒體的敵對氣氛。行政措施和12月通過的一項新法律構成對獨立媒體持敵對態度的環境,使其越來越容易受到起訴。

宗教自由:

這些問題在2004年9月公布的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 (Annual Report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中有深入的敘述,人權報告則進一步突出和反映了新出現的主要動向。

國際宗教自由法》規定,將特別嚴重的踐踏宗教自由的國家確定為"特別關注國" (Countries of Particular Concern)。2004年9月,國務卿再次把緬甸、中國、伊朗、北韓和蘇丹確定為特別關注國,並第一次將厄立特里亞、沙特阿拉伯和越南定為特別關注國。

在結束了薩達姆·侯賽因統治時期政府支持的對宗教自由的踐踏之後,國務卿2004年6月作出決定,不再將伊拉克列為"特別關注國"。自盟軍解放伊拉克以來,沒有出現過政府遏制宗教自由的情況。《過渡行政法》規定"思想自由、良心自由、宗教信仰和活動自由"。

沙特阿拉伯政府在宗教自由方面的行動令人失望。在2004年,美國高級官員一直大力同沙特當局就宗教活動問題進行討論,9月,國務卿因沙特阿拉伯特別嚴重侵犯人權而根據《國際宗教自由法》確定其為"特別關注國"。沙特政府實行嚴格的宗教單一化,非瓦哈比遜尼派穆斯林同什葉派及蘇非派穆斯林都面臨歧視,他們的宗教信仰活動有時受到嚴重限制。這些教派的一些領袖被逮捕和受到監禁。政府禁止非穆斯林進行公開的宗教活動。非穆斯林信徒的宗教活動若引起官方注意,他們將面臨被逮捕、監禁、虐待或驅逐。從政府獲得薪金的清真寺教士經常以暴力語言反對非遜尼派穆斯林和其他宗教。

越南繼續限制宗教自由和未經國家批准的宗教組織的活動。政府未能向全國頒布不得強迫放棄信仰的政令,沒有制止對宗教信徒的人身虐待,繼續監禁大批的宗教犯。雖然政府允許重新開放2001年在中央高地被查封的一些教會,但它拒絕讓其他數百個教會重新運作和登記。不過,越南在被確定為"特別關注國"以後,宗教自由情況出現好轉。一些宗教領袖對政府11月頒布的新的《宗教條例》 (Ordinance on Religion)表示謹慎的樂觀,12月,越南福音教會北方分會(Evangelical Church of Vietnam North)舉行了20年來的首次全國大會並任命了一個新的獨立領導委員會。

年度人權報告提到的宗教自由方面的成就包括,亞美尼亞的耶和華見證人教會 (Jehovah Witnesses)的登記申請在多次被政府拒絕後,10月份得到批准。在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納,議會兩院通過了新的全國性宗教自由法律。法律保障各宗教組織的全面權利,並給予它們過去從未有過的法律地位。在格魯吉亞,有關針對少數派宗教組織的暴力事件的報導今年有所減少。

少數民族、婦女和兒童的待遇:

12月30日,國務院完成了《全球反猶太主義報告》(Report on Global Anti-Semitism),涵蓋期為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12月15日。這份報告是根據另一立法規定而作出,其資料來源於我國駐各國使館、非政府組織和為年度人權報告收集的情況。

在捷克共和國和斯洛伐克共和國,雖然政府採取了修改法律和招聘吉普賽人(Roma)擔任社區與警方的聯繫人或衛生保健助手等措施,但是對吉普賽人的歧視繼續存在。

在克羅地亞,歸還多屬塞爾維亞族難民的財產的工作取得顯著進展,但仍然存在當地阻撓少數民族人口返回家園的問題。在科索沃,在三月份連續兩天爆發的一系列暴亂中,發生了針對科索沃塞爾維亞少數民族和其他非塞爾維亞少數民族的暴力行動,表明那裡少數民族仍缺少權利。

在泰國,政府的人權記錄因安全部隊虐待泰國南部持不同政見的穆斯林而蒙上陰影。4月 28日,警察和軍隊在反擊也拉、北大年和那拉提瓦等省的穆斯林分離主義者的襲擊時,有100多人被殺害。10月25日,78名被拘押的穆斯林由於被警察和軍方塞進過於擁擠的卡車在被運往一軍營的途中窒息死亡。

在阿富汗和伊拉克,婦女在投票、擔任公職和作為候選人參加選舉的政治權利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進步。在教育和其他領域,婦女在取得基本權利方面日益取得進步。巴基斯坦在出現了有關婦女在被拘押期間受到侮辱的指控以後,建立了完全由婦女組成的女子警察所。此外,雖然巴基斯坦仍繼續存在名譽處決事件,但新的立法加強了對這一做法的懲罰,並修改有關褻瀆法和名譽罪(Hudood)法規的刑事程序,以減少濫用。

在一些國家,與虐待婦女和兒童相關的最嚴重的問題之一是,政府未能大力打擊導致婦女和兒童遭到販運的條件。

在緬甸,農村婦女和少女被販運到卡車站、漁村、邊疆城鎮、礦區和軍營等地區從事賣淫。緬甸男子、婦女和兒童也被販運到其他國家。政府對經濟的管理不善和實行的強迫勞動政策使這種情況更加惡化。

在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婦女和女童被用於充當妓女和家庭傭工,男童被用於充當駱駝手。最近一部關於駱駝手的記錄片提到,兒童在很小年紀就可能遭到虐待,惡劣的生活環境使他們可能遭受重傷或喪生,而且營養不良,會受到雇主的肢體和性虐待等。政府保證並且採取了一些效力有限的減少這種做法的措施。

在古巴,政府提倡的旅遊業推動了色情旅遊和以賣淫為目的的對未成年少女的性剝削。

赤道幾內亞興旺的石油業使它進一步成為以賣淫為目的的販運婦女的中轉站和目的地。

被販運從事強迫勞動和色情業的印度人估計有數百萬,此外還有數以千計的尼泊爾人和孟加拉國人被販運到印度淪為性奴工。人口販運是印度一個嚴重問題,一些政府官員參與這種活動並為其提供方便。雖然印度仍沒有一項全國性的打擊人口販運問題的法律政策,但在一些邦出現了進展,而且國家政府最近表示致力於制定並施行一項全國性的打擊販運政策。

在坦桑尼亞,對弱勢群體的暴力和歧視問題仍然存在。8月,半自治的桑給巴爾島把同性戀定為非法,並在自治島區制定了嚴厲的懲罰措施。在坦桑尼亞本土,400萬婦女和少女遭受生殖器切割。儘管法律將這種做法在部份程度上定為非法,但警方很少予以貫徹,而且為了不被發現,受到這種待遇的女性年齡降低。

勞工權利:

在伊拉克,主要由於暴力活動、失業和不適應現實的勞工結構和法律,勞工權利有限,但在國際協助下,年底出現了一些進展。據設在布魯塞爾的國際自由勞工聯盟(International Confederation of Free Trade Unions)提供的消息,勞工報告說他們在工作場所組織起曾遭到前政權法律禁止的工會,並重新調動起過去被復興社會黨控制的工會組織。國際勞工組織 (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在過去一年提供了技術性協助,幫助使伊拉克的勞工法同國際勞工標準接軌,對勞工和社會事務部進行能力建設,建立緊急就業服務,開辦技能培訓和其他項目。

4月,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章程(ILO Constitution)第26條委任的調查委員會前往白俄羅斯調查一項申訴,申訴指控政府有計劃地違背根據國際勞工組織關於自由結社和保護組織和集體談判權利的基本公約白俄羅斯所承擔的義務;白俄羅斯是公約的成員國。調查委員會10月公布的調查報告結論說,白俄羅斯的工會活動遭到政府極大的干涉。委員會建議政府採取一切必要措施讓獨立工會進行登記,修改限制自由結社的法律和法令、保護獨立工會不受反工會的歧視,並宣傳委員會的結論和建議。委員會的報告指出,至遲應在2005年6月以前落實大多數建議。

在布什總統的領導下,美國和盟國共同重申了我們對人權和民主的承諾。我們信奉這一原則:自由的人民所管理的國家將是建立世界和平的基石。行使民主職責有賴於民主倡導者的決心和熱情。希望人權報告既說明已經取得的進步,也成為迎接未來挑戰的指南。

(導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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