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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十五年今天子即位公爲宰又除河中節度使在鎮三
年以疾乞歸復拜司徒中書令病不能朝以長慶二年十二
月三日薨於永崇里第年五十八天子爲之罷朝三日贈太
尉賜布粟〈年五十八或作年八十方考新舊史定从今本方无天子爲之四字布粟或作布帛方云按舊史实〉
〈賜米千石〉其葬物有司官給之京兆尹監護明年七月某日葬于
萬年縣少陵原京城東南三十里楚國夫人翟氏祔子男二
人長曰肅元某官次曰公武某官肅元早死公之將薨公武
暴病先卒公哀傷之月餘遂薨無子以公武子孫紹宗爲主
後汴之南則蔡北則鄆二冦患公居閒爲巳不利卑身佞辭
求與公好薦女請昏使日月至旣不可得則飛謀釣謗以閒
染我公先事候情壞其機牙姦不得發〈卑或作畢至旣方作旣至非是不可下或〉
〈无得字釣或作鈞染或作諜先事候情或作先得事情候或作後〉王誅以成最功定次孰與
髙下公子公武與公一時俱授弓龯處藩爲將疆土相望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