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中國共產黨章程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著作權[編輯]

如果按照法律理解的話,中國共產黨只是一個執政黨,不是政府機構,他的版權不應該屬於具有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似乎不應當是PD--Shizhao 2009年9月2日 (三) 03:59 (UTC)[回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不受該法保護。
根據鄧小平的講話[1]中國共產黨章程是最根本的黨規黨法。--Zy26討論2015年9月1日 (二) 03:00 (UTC)[回覆]
《刑事審判參考》裡面都稱《中國共產黨章程》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不受《著作權法》保護[2]。另見[1],--Zy26討論2016年5月15日 (日) 20:43 (UTC)[回覆]

參考[編輯]

  1. 1978年,鄧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會議(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預備會議)上的講話《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中講到民主和法制問題時指出,「國要有國法,黨要有黨規黨法。黨章是最根本的黨規黨法。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鄧小平文選》,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二卷,第147頁)。
  2. ……,《黨章》和《十七大報告》系黨中央發布的官方文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銷售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但沒有著作權人的圖書不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張順、陳瑞、趙黨清侵犯著作權案》見《中國指導案例》編委會編第263-26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