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讨论:孫曉龍尋釁滋事案 (2019) 遼 0113 刑初 350 號刑事判決書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新增話題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由Chu Tse-tien在話題可能存在的常見問題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 年前

可能存在的常見問題

[編輯]
  • 這是什麼
    這是一份由中國大陸司法機關釋出的文書,它可能是由法院釋出的判決書、裁定書,也可能是由檢察院釋出的起訴書等。依據中國大陸地區的《刑事訴訟法》第 202 條(「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著作權法》第 5 條第 1 項(「本法不適用於:(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之規定,本文件屬於公有領域的公開文件。
  • 文書的來源
    大部分被保存下來的文書,此前都有在由中國大陸地區的最高法院運營的「裁判文書網」或由中國大陸地區的最高檢察院運營的「12309 中國檢察網」上公開。但近年來中國大陸方面開始設法隱藏、下架政治類案件的文書,具體可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 2020 年夏秋之前,一部分的政治類「尋釁滋事」案件、一小部分的「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或類似案件,會在裁判文書網上公開;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或類似案件,基本不會在裁判文書網上公開(也即直接不上架);
    • 2020 年秋起至 2021 年春,大量的新判政治類「尋釁滋事」案件不再公開,也無法透過網站自帶的搜索引擎搜索到,只能透過左邊的篩選器以適當的方法(根據地方法院來篩選並遍歷右側文書列表)篩選出相關案件的文書編號以及標題(往往以「被告人姓名+罪名」為標題,有時標題中會附有審判層級(一審/二審)以及文書類型(判決/裁定)),點擊後在新頁面上獲得提示:「不公開理由:人民法院認為不宜在互聯網公開的其他原因」;
    • 至晚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但早於此日期前數月就已經開始),「裁判文書網」上所有涉政類案件文書全部被下架,連上方所述的遍歷檢索法也檢索不到任何涉政類案件的相應文書編號,像是「尋釁滋事」這樣涉政類案件與非攝政類案件混雜的罪目,曾一度刪至僅剩 5 件案例(1997 年以降、全國範圍內);「國安」類罪目(對應中國大陸地區《刑法》第二編第一章)被整章清空,連左側篩選器下的分類也沒有留下;「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等罪目也盡數消失;
    • 此後,存在於「12309 中國檢察網」上的涉政類案件起訴書,如果被網友扒出,也往往會在幾天到幾周內消失。
  • 那麼這些文書是哪裡來的
    現在看到的文書,大部分都是被網友在尚未下架時保存下來的或是當事人自願、自行公開的。其中,推特使用者 @SpeechFreedomCN 蒐集並整理了大量文書,「維權網」等網站也偶有發布一些當事人自願公布的文書。
  • 為什麼選擇上載至維基文庫
    儘管依照中國大陸地區法律,這些文書都屬於公有領域的公開文件,但眾所周知的是,蒐集、整理中國大陸官方不願意被蒐集、整理的文件/文章,是非常危險的事情,前有端點星案殷鑑不遠,足以證明其危險性;後又有阮曉寰案,足以證明個人網安技術知識不一定足以抵禦來自中國大陸官方的偵察。我們無法得知 @SpeechFreedomCN 以及「維權網」等網站的維護者是否仍身在中國大陸,因此他們所做的蒐集、整理工作或許有朝一日會被迫中斷,甚至可能會在被掌握了使用者賬戶後被清空資料。
    這些文書,無論案情複雜還是簡短,行文是詳盡還是粗陋,它們都共同反應了中國大陸的某一段特定歷史時期的司法狀況,是具有歷史意義的。
    根據一些採樣估算,中國大陸地區自 2020 年起,一年所產生的政治類言論罪案件,僅以「尋釁滋事罪」這一單一罪目為例(因為其他罪目上架裁判文書網的可能性很低,難以估算),僅以獲有期徒刑以上者為例,就至少有 3,000 至 10,000 起(2020 年以東部沿海城市為樣本採樣估算為 2,463 起,以新疆部分城市採樣則比例翻倍 10–13 倍,因此以 3,000 至 10,000 的區間範圍來估算並不為過),而被 @SpeechFreedomCN 蒐集、整理下來的有期徒刑以上且有完整文書的政治類言論罪案件,所有可能的罪目加在一起,自 2016 年以來,尚不足 300 件,因此每一件文書都非常有意義,儘管有的文書可能看起來非常粗陋,但寥寥數行就將一個人定罪的文書也恰恰體現出了這個時代下中國大陸司法實踐的特徵。

Chu Tse-tien留言2023年5月2日 (二) 09:38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