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 (版本頁)
新增話題外觀
由Zy26在話題"紀要"還是"記要"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 個月前
雙十協定只是俗稱,不是這個文本的正式標題
參考
[編輯]- 1945年10月12日延安《解放日報》頭版。--221.127.15.20 2024年10月29日 (二) 01:54 (UTC)
- 1945年10月12日上海《文匯報》頭版;1945年10月12日重慶《新蜀報》第二頁;1945年10月12日西安《西京日報]》第二版。--晞世道明(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3:56 (UTC)
"紀要"還是"記要"
[編輯]@Zy26:先生說"記要"是中央社發文用詞,但參考《新蜀報》的報導,是引用中央社的,也是用"紀要",又該文件照片是"紀要",是不是應該用來作標題,尊重歷史。--晞世道明(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4:52 (UTC)
- 謹謝先生詳加勘證,並引《新蜀報》與《中央日報》之證,確見原文亦有作「紀要」者。前議未及詳審,今得此例,誠宜慎思措辭。
- 今頁面所題「記要」系循現文之原,未宜輕改。然如先生所示,中央社多見「紀要」之用,盼先生擇一版本詳加校對,如《中央日報》版本,以期確保文本無訛,便於增列異同。
- 俟此校定妥當,可再議標題存續之宜。或分主次,以擇其正,或並列之,便於後人明辨;至再為次要之本,亦可考慮移回原書之子頁面。--Zy26(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6:1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