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翻譯:馬來西亞聯邦憲法/175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在獨立日之前擔任稽查主任者,應在該日起在不低於獨立日前原有待遇的合約條款下擔任總稽查司。



(以下注釋文字並非憲法正文的一部分)

修正案記錄

[編輯]
(本條文未曾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