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Nancy W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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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Liuxinyu970226在話題請學會討論簽名上作出的最新留言:4 年前
迴應
[編輯]你好,請不要更改本人的稱呼。根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解釋資料檢索-電子郵件940415,台灣認為標點沒有版權,因此刊載該沒有版權內容不是盜版,而且符合維基文庫之目標。既然你認為是盜版,可以到維基文庫:版權討論提出,供用戶討論。如果管理員認定為版權保護,管理員可以將標點符號和相關歷史版本刪除。這件事需要討論,而且本人是沒有刪除權限的。--維基小霸王(討論) 2020年5月19日 (二) 09:46 (UTC)
- 你好,已經有管理員將你反應的內容移動在相應的地方了。請至[1]查閱和迴應。--維基小霸王(討論) 2020年5月19日 (二) 10:05 (UTC)
請勿任意訴諸法律威脅
[編輯]請參看w:維基百科:不要訴諸法律威脅。--Jusjih(討論) 2020年5月21日 (四) 04:00 (UTC)
請學會討論簽名
[編輯]您在Wikisource:版權討論的多次評論均未簽名,這很容易會讓人誤解為他人評論,請務必在評論後面加註簽名代碼--~~~~
再發佈。謝謝--Liuxinyu970226(討論) 2020年5月25日 (一) 23:2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