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7号)
东宁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7号 2020年12月12日 发布机关:东宁市新状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指挥部 |
东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8号) |
东宁市人民政府 |
12月10日,我市出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按照市疫情防控预案,我市立即转入战时状态,提升管控措施级别,特通告如下:
一、实行严格交通管制,设立临时交通卡口,严格控制人员出入,非必要不出城,确需出城出具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所在社区、乡镇出具通行证明,并进行备案。公路客运、公交车临时停运,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司乘人员佩戴口罩,定时保洁、消杀、通风。
二、实施严格的小区(村)封闭式管理,确保只留一个出口,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随意进入,严格落实“三宝”+通行证制度。中风险区域只允许每户一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用品,两天一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外卖、快递、商超配送等物品交由小区值守人员进行物表消杀后,统一对接服务。
三、严格执行“三不聚(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临时停课,九小休闲娱乐场所和非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的经营场所、企业停业、停产。餐饮场所暂停堂食,采取外卖方式经营。养老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实施封闭管理。红事暂停,白事限于20人之内,宾馆、公园、广场、体育场等暂停娱乐健身活动。
四、商超、农贸批发市场等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要控制人员流量,保持安全距离,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措施,定期进行环境消杀。
五、个体诊所、社区诊所、村屯诊所、口腔诊所暂停营业。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哨点作用,落实首诊负责制、院长负责制,严防院感。药店销售退烧、止咳和抗病毒三类药品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和信息上报制度,对疑似发热人员第一时间报告疾控部门。
六、广大市民要加强自我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和环境消杀。核酸检测期间要做到应检尽检、能检尽检。对有居家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消杀消毒。
希望广大市民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同舟共济,共同筑起群防群控的疫情防线,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东宁市新状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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