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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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国令第207号
1996年12月16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8号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编辑]

第207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董建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于1997年7月1日就职。

总理 李鹏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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