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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一九八二年/第二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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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1982年12月4日于北京市
(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一九八二年/第二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一九八二年/第二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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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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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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