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抗議达荷美共和国政府无理終止中达两国外交关系的声明
外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抗議达荷美共和国政府无理終止中达两国外交关系的声明 1966年1月5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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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六年一月三日,达荷美共和国外交部长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駐达荷美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李云川面交照会,宣布終止中、达两国外交关系,幷要求中国大使館自通知之日起三天之內离开达荷美国境。这是达荷美政府片面无理撕毁中、达两国建交协議,破坏中、达两国关系的极其严重的事件。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严重抗議。
自从中、达两国建立外交关系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一貫根据和平共处五項原則,致力于发展两国在各方面的友好合作关系。中国政府的这种一貫立場是达荷美人民和广大爱国人士所公认的。达荷美当局在采取終止中、达两国外交关系的行动的时候,幷沒有提出任何理由。达荷美当局的这种无理行为,不仅損害了它自己的国际信誉,而且也是与达荷美广大爱国人士和全体人民的利益背道而馳的。
中国政府完全有理由拒絕达荷美政府上述的无理要求。但是,中国政府认为沒有必要这样做,决定将中国駐达荷美共和国大使館全体人員撤回。中国政府願意指出:中、达两国人民的友誼是誰也破坏不了的;美帝国主义及其追随者的阴謀終究是要失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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