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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務院抄錄淞滬護軍使等為防範五一俄國勞動紀念會大舉擬臨時戒嚴達內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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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公函
第九百十號
中華民國9年(1920年)4月25日
1920年4月25日

逕密啟者:

准盧護軍使漾二電稱:

罷課學生結合流氓數百名,打毀電車、鼓動罷工、罷市,並擬於五月一日大舉,擬宣佈臨時戒嚴,以資防範等語。除電覆准予備案外,相應抄錄往覆電文函達貴部查照可也。此致

內務部

中華民國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盧永祥致國務院密電抄件
(4月23日)

國務院鈞鑒,統密。

漾電計已達覽。

罷課學生昨夜自兵工廠散後,當欲鼓動罷工、罷市。今日竟有學生多人結合無業流氓數百名,分投華界各市場,脅迫各商店罷市,各商店以血本所關,初尚未允,只因畏其強暴不得不暫將店門半掩,但並未停止營業。該學生及流氓等復欲斷絕交通,將電車打毀數輛,阻止通行。華商電車業已停駛。查閱各日學生會所出傳單日刊內,有推翻政府另建民國、罷工、罷市、抗捐、抗稅等字樣。形同內亂,現正鼓動工人一致罷工。學生、流氓遍布街市,秩序頗形騷亂,商民極為驚惶。並聞學生等擬於五月ー號,開俄國勞動紀念會,乘機大舉,英、法兩界均已戒備。華界形勢尤為吃緊。

玆為保全地方安寧起見,擬於敬日宣佈臨時戒嚴,以資防範。仍一面派員向商學各界妥為開導,勸令開市上課,以期早復原狀。所有水電各廠業經派兵保護,各街市已加派軍警梭巡,足資鎮壓。懣先電聞。

盧永祥、何丰林代漾二印。


國務院致盧永祥密電抄件
(4月24日)

龍華盧護軍使鑑:統密。

漾二電悉。防維周密,至佩蘊籌。

滬埠關係重要,學生、流氓既勾結一氣,阻斷交通,鼓動罷工、罷市。復擬於五月ー日大舉,非亟從嚴戒備,無以杜擾亂而保公安。尊處擬宣佈臨時戒嚴,自為保全秩序起見,應准備案。希即督飭軍警加緊防範,以資鎮壓。仍一面派員向商學各界切實開導,勸令開市上課,俾早復原狀。無任企盼。院。敬二印。


盧永祥致國務院密電抄件
(4月24日)

北京國務院鈞鑒:統密。

漾二電計已達。

昨晩復據探報,學生等頃在法界各界聯合會開緊急會議,提出辦法四條:

(一)推倒南北兩政府,驅逐武人官僚政客;

(二)組織平民政府;

(三)要求各公使承認;

(四)不承認政府借款。

以上各條準明日下午一時,在西門體育場開國民大會表決。等語。

當以學生等此種行為顯有奸人從中主持,勾結煽亂。即飭軍警按照戒嚴法嚴加取締,妥為戒備。本日清晨即酌派軍警於各馬路輪流梭巡華法交界處,各重要地點均增設岡〔崗〕位。西門體育場亦派隊駐守。華商電車由軍警保護開車,商店已照常營業。至下午一時許,果有學生及流氓多人意圖闖入西門體育場集合開會,當由軍警驅散,旋華法交界處。並有男女學生多名流氓手執旗幟,分為數組,每組約二三百名不等,徘徊路側,意欲攔入華界。經軍警將旗幟奪毀,分別驅走,有欲登開往華界電車以期混入者,亦被軍警隨時推下,幸未發生他故。地方皆稱安靜。除仍飭軍警加意嚴防,並商法捕房協同維持外,謹聞。

戸永祥、何丰林代。敬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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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在中華民國,屬於公有領域。詳情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著作權法第九條釋義。另外請注意司法院釋字第5號解釋:「行憲後各政黨辦理黨務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所以自從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施行以來,各政黨黨務作品,不能認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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