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1号) (玉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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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0号)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1号)
制定机关:玉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5月26日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2号)
来自玉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

为服务和满足群众需求,切实维护好广大市民的健康安全,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现就有序恢复餐饮服务单位大型宴会聚餐活动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取报备承诺制

各类餐饮单位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前提下,可恢复承接或举办大型宴会聚餐活动。承办10桌或10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活动,须提前2天将餐次、参加人数等内容向属地市场监管所报备,方可举办。

二、操作规范要求

  1. 落实健康码管理。所有进入餐饮场所人员均要查验健康码并测量体温,绿码且体温正常人员方可进入,凡发现黄码、红码或发热人员,须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
  2. 加强员工健康管理。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绿色健康码上岗,每日早晚上岗前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如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员工禁止上岗,并督促及时到定点医院就医。工作时须全程戴口罩。
  3. 规范就餐方式。合理控制场所内人员数量,防止人群过度聚集,保持座席间隔距离。必须提供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污染。
  4. 保持场所通风。加强餐厅和包厢等经营场所通风换气。
  5. 做好清洗消毒。宴会聚餐场所每次使用后要及时消杀;餐饮具做到一用一消毒,厨余垃圾按规定及时处理;在显眼处放置具有杀菌作用的洗手液或消毒纸巾供顾客使用。
  6. 加工制作规范。食品加工制作符合操作规范,严禁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严禁经营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三、下列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宴会聚餐活动

  1. 无码和黄码、红码人员;
  2. 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
  3. 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的境外来玉人员;
  4. 未进行新冠肺炎核酸、血清抗体检测的重点地区来玉人员。

四、农村家宴暂不开放,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玉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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