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南島志/冠服第五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宮室第四 南島志
冠服第五
新井白石
禮刑第六

隋書曰:流求用鳥羽爲冠,裝以珠貝,飾以赤毛,形製不同。織闘樓樹皮并雜色紵及雜毛,以爲衣。製裁不一。綴毛垂螺爲飾,葢是古制。即今不可得而考。

王及王親以下,品官章服制,明世册封,錫以皮弁玉圭麟袍犀帶。眎二品秩王侄、王相、寨官,賜以公服。明既亡,韃靼爲中國之主,文武品官皆編髮胡服。而中山君臣猶依舊制。其王受册,則皮弁服。正旦、冬至,則烏紗折上巾蟒衣玉帶。未襲封,則用烏紗帽。其臣三品以上皆幞頭公服,其織成花樣,文職用禽、武職用獸。革帶用金銀鈎䚢。其餘品官冠服,皆如其俗。古俗,用色布一丈三尺纏其首。王尚寧之世,其臣名分薙國,始製衣冠,常服用之。王及王親用五色,謂之五絲巾。次用紫色絹,謂之紫光巾。次用黃絹。又次用赤絹。簪以金銀差等。其衣則廣袖寬博,製如道服。腰束大帶。【庚寅使人所作圖皆如此。甲午之冬,美請觀其王子冠服制。烏紗帽、麟袍、象笏、金帶,即是明世所賜其王也。當今爲王子章服何也。纏首之制,見使琉球錄。乃據其所見而言葉。今制揉曲簿板,被色絹於其上。分薙國,或作湧稻國。】童子結髻,簪用金花四垂者。凢俗足著草履,入室則脫。讀書號秀才者,亦戴中國方素巾,足不草履而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