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556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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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5年10月5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326 頁 | |
相關法條:民法 第 873 條 ( 19.12.26 ) |
抵押權人依法聲請拍賣抵押物,在聲請時,債務人或第三人如未發生爭執,法院即可逕予拍賣,毋庸經民庭裁定(參照院字第一五五三號解釋)。此項聲請,屬於非訟事件,其聲請費用,應依非訟事件徵收費用暫行規則第二條之規定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