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913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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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912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913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914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8年8月2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633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無限責任股東以信用或勞務為出資者,依公司法第十三條第五款及第二百十七條第三款,亦應於章程內載明估價標準,至其標準如何,由訂立章程者,自由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