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266號解釋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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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267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0年12月27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958 頁 | |
相關法條:訴願法 第 2 條 ( 26.01.08 ) |
水利委員會依管理水利事業暫行辦法第二條之規定,對於所屬各水利機關既有獨立監督指揮之職權,則不服利機關之處分提起訴願,自應向該委員會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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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0年12月27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958 頁 | |
相關法條:訴願法 第 2 條 ( 26.01.08 ) |
水利委員會依管理水利事業暫行辦法第二條之規定,對於所屬各水利機關既有獨立監督指揮之職權,則不服利機關之處分提起訴願,自應向該委員會為之。